陕西省2022年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2024-05-15

1. 陕西省2022年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7月1日陕西省对外发布了2022年养老金调整的具体方案,这也是本年度的国内第一个发布调整的省份,本年陕西省的调整依然是按照四个方面开展:
1、定额调整,有所下降:定额调整部分,今年陕西省的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50,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标准下降了6/月,降幅约为11%。
2、挂钩调整,分为两部分:今年的挂钩调整依然是两个部分:一个是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另一个是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
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方面,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每人每月增加16块;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2块。这部分算是有升有降,其中15年以内的工龄从2021年的25元下降到了16块,降低了9块,降幅36%。

满15年以上,每多一年,每年由增加2块/月上升到了2.2元/块,提高了0.2块,涨幅10%。总体而言,从整体上看,这部分陕西财政的支出肯定是下降了,不过这部分体现出长缴长得的调整理念,有利于鼓励更多的人缴纳养老保险。
3、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方面:这部分与去年一样,涨幅没变,依然是1%,比如你2021年12月的养老金为3000块,那么这部分的调整就是每个月增加30块(3000*1%)。
4、倾斜调整:陕西2022年的倾斜调整跟2021年倾斜调整也是一致,都是按照年纪来的:70-74岁,每人每月涨10块;75-79岁每人每月涨20块;80岁以上每人每月涨30块。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养老金

陕西省2022年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2. 2021陕西养老金上调实施细则

法律分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公布了2021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根据人力资源部的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3. 陕西养老金2022年涨多少?

法律分析:从养老金涨幅来看,2016年上涨了6.5%,2017年上涨了5.5%,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涨了5%,2021年上涨了4.5%。2022年养老金维持4.5%涨幅可能性较大,理由有2个,第一,官方表态有一个关键词,就是适度,在2022年迎来退休高峰,退休人员数量大幅增长,还有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的情况下,养老金涨幅再重回扩大通道的可能性比较小。
养老金最主要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具体如下:1、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3、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陕西养老金2022年涨多少?

4. 陕西养老金上调方案

陕西提高退休养老金
69岁以下每月增加100元
我省从今年起将调整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在此基础上,再按年龄大小分四档增加养老金。
调整范围去年年底前办理退休的企退人员
经人社部、财政部同意和省政府批准,(含按照国发[1978]104号和陕劳社发[2002]77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100%退休金的老工人),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调整内容缴费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2元
此次企退人员的养老金调整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普遍调整,退(职)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调整的第二部分是按照政策向部分群体进行倾斜,在普遍调整之后,我省将对以下退休人员再给予政策倾斜:
如:对196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基本养老金在1000元至1100元(含11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95元,增加后不足1100元的,补足到1100元;基本养老金在1100元至1200元(含12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增加后不足1195元的,补足到1195元;基本养老金在1200元至1300元(含13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增加后不足1290元的,补足到1290元;基本养老金在130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增加后不足1385元的,补足到1385元。
同时符合两款以上条件的,累加执行。全省养老保险经办系统力争在本月底之前,将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特别提示部分人员养老补贴每月升至680元
今年起,对于按照2008年省政府《关于印发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试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08〕36号)、2009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86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保超龄原“五七工”、“家属工”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126号)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补贴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养老补贴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680元,调整提高养老补贴所需资金按原渠道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1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调整。其中本人养老金水平含单位发放的比照机关同类人员执行的退休生活补贴。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群体进行倾斜调整:
(1)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8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9元。
(2)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303元的补到3303元。

5. 陕西养老金上调细则出台了

陕西省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中,定额调整部分为50元,而2021年为56元,也就是说下降了6元。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仍旧保持2021年的水平1%。不得不提的是,关于缴费年限部分,也就是工龄挂钩调整部分,缴费15年及以内的,每人每月增加16元,超过15年缴费部分,每满一年增加2.2元。虽然说15年及以内的部分下降了9元,但是却在1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增加了0.2元。将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那么其他省份的定额调整预计相比较往年来说将会有所下降,而挂钩调整中的工龄挂钩部分预计将会加大调整幅度。对于缴费年限比较短,尤其是退休时缴费年限仅有15年的退休老人,在今年养老金调整的过程中相比较往年来说,养老金的涨幅将会下降。一、申请退休工资的年龄条件是什么: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井下、高低温工种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满10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4、政策性提前退休:国家和省有特别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二、申请退休工资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条件。1、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3、缴费年限不满足上述1、2点条件的,可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如属于本省户籍的,可以不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参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为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陕西养老金上调细则出台了

6. 陕西养老金2022年涨多少

法律分析:从养老金涨幅来看,2016年上涨了6.5%,2017年上涨了5.5%,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涨了5%,2021年上涨了4.5%。2022年养老金维持4.5%涨幅可能性较大,理由有2个,第一,官方表态有一个关键词,就是适度,在2022年迎来退休高峰,退休人员数量大幅增长,还有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的情况下,养老金涨幅再重回扩大通道的可能性比较小。养老金最主要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具体如下:1、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3、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7. 陕西退休人员2022年养老金上调方案

60%的缴费基数保险,即使社会平均工资不增加,养老金也不会增加,只需要108个月就能回本。这还不包括地方补贴和补助,加上遗属可以领取的丧葬补助和抚恤金。根据人社部今年发布的养老金调整制度,将上调4%,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上调后的养老金。


注意事项:
只有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能享受相应的增加。退休人员需为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后方可享受养老金。退休年龄和工龄的具体计算没有具体数值,要结合自己的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
2022年5月26日,人社部、财政部发布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根据公告,2022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上调4%。当然,目前来看,人事部的这个方案更多的是一个指导性文件。

陕西退休人员2022年养老金上调方案

8. 陕西退休人员2021年养老金上调方案

法律分析: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6元。
2.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3.以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4.退休人员中,194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二、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三、以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四、退休人员中,194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五、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在省级参保的原行业统筹企业以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六、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七、本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