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股票暂停和终止上市的条件

2024-05-13

1. 简述股票暂停和终止上市的条件

你好,股票暂停交易,又称暂停上市,是证券交易所依法对股票作出的暂时停止上市交易的措施,是防范市场风险的具体措施之一。《证券法》第55条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票停止交易原因:
股票停止交易有两个原因:停牌或者退市。
1、停牌是指股票由于某种消息或进行某种活动引起股价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待情况澄清或企业恢复正常后,再复牌在交易所挂牌交易。
2、退市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并有复杂的退市的程序。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简述股票暂停和终止上市的条件

2. 简述股票暂停和终止上市的条件

暂停上市的条件:(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3000万元)、股权分布(25%)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上市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3)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上市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终止上市的条件:(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2)上市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3)上市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4)上市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拓展资料对恢复上市的监管与改进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证券法》关于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的规定,是对《公司法》延续、补充和完善。首先,《公司法》仅就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作出规定,未规定恢复上市,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使暂停上市永久化。《证券法》专门就恢复上市作出规定,解决了恢复上市的法律地位。其次,根据《公司法》规定,股票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均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以决定方式作出。依照《证券法》,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办理,这是《证券法》对《公司法》的重大改进,显示出立法者试图放宽政府监控,加强证券交易所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恢复上市条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有关规定,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在公司披露最近一期年度报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股票上市的书面申请:1、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最近一年年度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 1000 万元;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5、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3. 简述股票暂停和终止上市的条件

暂停股票上市的条件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股票上市的条件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简述股票暂停和终止上市的条件

4. 简述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交易的主要情形。

1、有未披露事项,导致交易异常;
2、上市公司自身法人突发变更、企业经营过程的突发事件;
3、新股或重组上市首日的涨跌幅异常

5. 股票可以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情况有哪些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法律依据】《证券法》第九十七条,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股票可以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情况有哪些

6.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哪些情况下而可以暂停上市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以下情况下而可以暂停上市:(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三)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六十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三)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7. 怎样的情况下,股票可以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法律依据】《证券法》第九十七条,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怎样的情况下,股票可以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8. 股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以下情况下而可以暂停上市:
(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三)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一、刑事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既遂应这样量刑处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公司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会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二、我国的公司债券发行有哪些条件
我国的公司债券发行有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3、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利率水平;
6、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7、经资信评估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三、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既遂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有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刑法对于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的最新量刑标准为:构成该罪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六十条规定,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三)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