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是什么

2024-05-12

1.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是什么

一、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的条件是什么
(一)、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除此之外,相关法律法规还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二)、重点国有企业
指经营业绩好,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的重点国有企业。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符合上述(3)(4)(5)(6)(7)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
1、董事会决议并公告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债券,应当在发行议案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2、股东大会批准
申请发行可转换债券,应由发行人的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3、申报文件编制
主承销商、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等有关中介机构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为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债券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主承销商推荐和保荐机构保荐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由主承销商负责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出具推荐意见,并负责报送发行申请文件;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出具保荐文件。
5、提交可转换债券的发行申请文件
公司债券发行申请人应提出发行申请,即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2号——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
6、受理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7、初审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初审,并在30日内将初审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8、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中国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申请文件后60日内,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审委”审核。“发审委”以投票方式对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9、核准发行
中国证监会依据“发审委”的审核意见,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中国证监会出具核准公开发行的文件;不予核准的,中国证监会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是什么

2.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是什么?

一、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除此之外,相关法律法规还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二、重点国有企业
指经营业绩好,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的重点国有企业。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符合上述(3)(4)(5)(6)(7)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
三、注意事项
符合上述条件的主体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亦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前一次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对已发行的债券有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延期支付状态。
四、发行条件要求
1、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如果不具备就不能发行这种债券,迈不出第一步;
2、具备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如不能实现转换权,这不仅是不行的,还将对投资者构成一种欺骗行为,因为这是对无条件实现的权利作出了承诺。所以,有一些尚不是股份有限公司更不是上市公司的企业,如果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应当对其有所警惕,以免酿成投资风险。

3.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是什么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的资格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重点国有企业指经营业绩好,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的重点国有企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是什么

4.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的条件是什么

(一)、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除此之外,相关法律法规还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二)、重点国有企业
指经营业绩好,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的重点国有企业。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符合上述(3)(4)(5)(6)(7)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
1、董事会决议并公告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债券,应当在发行议案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2、股东大会批准
申请发行可转换债券,应由发行人的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3、申报文件编制
主承销商、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等有关中介机构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为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债券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主承销商推荐和保荐机构保荐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由主承销商负责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出具推荐意见,并负责报送发行申请文件;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出具保荐文件。
5、提交可转换债券的发行申请文件
公司债券发行申请人应提出发行申请,即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2号——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
6、受理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7、初审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初审,并在30日内将初审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8、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中国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申请文件后60日内,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审委”审核。“发审委”以投票方式对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9、核准发行
中国证监会依据“发审委”的审核意见,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中国证监会出具核准公开发行的文件;不予核准的,中国证监会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

5. 可转换股票债券发行人的主要资格是什么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 1、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经 股东大会决议 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2、 符合法律规定 条件的重点国有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可转换股票债券发行人的主要资格是什么

6. (三)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

具有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资格的人包括符合以下条件的上市公司以及重点国有企业:1、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2、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7.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1、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2、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重点国有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

8.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都有哪些呢?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1、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除此之外,相关法律法规还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2、重点国有企业
指经营业绩好,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的重点国有企业。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符合上述(3)(4)(5)(6)(7)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符合上述条件的主体若发生下列情形之的,亦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前一次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对已发行的债券有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延期支付状态。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1、第九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十条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3)(4)(5)(6)(7)项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
3、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前一次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的;
(2)对已发行的债券有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延期支付状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