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区别?

2024-05-14

1. 中国证券业协会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区别?

中国证券业协会:服务监督类机构,非营利性组织。
       负责:证券类的从业人员、机构、会员提供服务,维护证券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上服务监督类机构,也是非营利性组织。
       负责:基金类的从业人员,公司、托管银行、销售机构、评级机构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相关基金类的服务机构、会员提供服务,维护基金也的健康发展。

中国证券业协会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区别?

2. 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有什么条件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第三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提供私募基金登记和备案所需的文件和信息,保证所提供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登记
 
第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
 
第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如实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第七条 登记申请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补正。
 
申请登记期间,登记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告知基金业协会并变更申请登记内容。
 
第八条 基金业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第九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成立时间、登记时间、住所、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诚信信息。
 
公示信息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
 
第十条 经登记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
 
第三章 基金备案
 
第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资产的,该公司型基金在作为基金履行备案手续同时,还需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不完备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补正。
 
第十三条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称、成立时间、备案时间、主要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等基本信息。
 
第十四条 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
 
第四章 人员管理
 
第十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业协会报送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基金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变更信息。
 
第十六条 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
 
(一)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
 
(三)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失信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前款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十八条 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基金业协会或其认可机构组织的执业培训。
 
第五章 信息报送
 
第十九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信息,包括基金规模、单位净值、投资者数量等。
 
第二十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的相关信息,包括认缴规模、实缴规模、投资者数量、主要投资方向等。
 
第二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受托管理享受国家财税政策扶持的创业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还应当报送所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中小微企业情况及社会经济贡献情况等报告。
 
第二十二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六)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私募基金运行期间,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私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一)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
 
(二)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
 
(三)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
 
(五)对基金持续运行、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第二十四条 基金业协会每季度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及私募基金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六章 自律管理
 
第二十五条 基金业协会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类型设立相关专业委员会,实施差别化的自律管理。
 
第二十六条 基金业协会可以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实施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提供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配合检查。
 
第二十七条 基金业协会建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跟踪记录其诚信信息。
 
第二十八条 基金业协会接受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从业人员的投诉,可以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基金业协会可以根据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原则对私募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存在以下情形的,基金业协会视情节轻重可以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取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上海契石财富-六八七八-五零二七,公开谴责、暂停受理基金备案、取消会员资格等措施,对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采取警告、行业内通
 
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从业资格等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移交中国证监会处理:
 
(一)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本办法规定;
 
(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其他信息报送中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及时填报业务数据或者进行信息更新的,基金业协会责令改正;一年累计两次以上未按时填报业务数据、进行信息更新的,基金业协会可以对主要责任人员采取警告措施,情节严重的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4年2月7日起施行,由基金业协会负责解释。

3. 我国证监会对私募基金怎么监管

中国日报4月20日电(记者 李想)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20日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加强对私募基金的监管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基金领域违法乱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在今日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通报了专项执法行动第四批共10起案件,涉及私募基金行业中违规经营、利益输送、操纵市场和老鼠仓等四类违法行为。
据高莉介绍,私募基金领域违法行为的特点主要有资金募集环节不设投资门槛,“只募钱不看人”,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甚至提供保底承诺。此外,基金投资运作不规范。有的利用沪港通账户跨境操纵多只股票,有的借用多层嵌套通道业务和配资账户筹集巨量资金操纵股票。执法行动还发现有些机构将固有财产和基金财产混同从事投资,挪用近亿元基金财产用于其他业务支出。
“合规经营、强化风控是私募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私募基金当聚焦财富管理为主业,回归理性价值投资,专业尽职对待受托资产,忠于投资者利益。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加强对私募基金的监管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基金领域违法乱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高莉说。

我国证监会对私募基金怎么监管

4. 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有什么条件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需要满足条件:

主体投资公司要有近一年审计报告、实缴验资报告、实际办公地址办公环境照片与证明材料、两名以上高管人员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高管人员简历、法律意见书等其他辅助材料。

5.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介绍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立于2012年6月6日,是基金行业相关机构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会员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销售机构、基金评级机构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相关服务机构。协会秉承“服务、自律、创新”理念,自觉接受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监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协会章程开展工作。在证监会的监督指导和协会理事会的引领下,基金业协会全体工作人员竭尽全力为会员服务,通过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共同推动财富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截止2013年11月1日,基金业协会的会员共有555家。2016年2月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备案提出更严要求,同时规定了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三种情况。基金业协会规定了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三种情况,即: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已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介绍

6. 私募基金业协会为什么权利这么大

2016年,中国基金业协会很忙。就私募基金管理而言,截至目前,基金业协会今年已经发布了5大文件,包括信息披露、登记备案、募集资金和合同签署等,可以确定的是2016私募开始大浪淘沙。

2月1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发布实施,掀起私募机构整改浪潮。
重点:
1、和征求意见稿相比,私募内部控制正式指引新增了一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强调了私募基金公司的专业性。比如不能既从事基金管理业务又经营实业或者搞P2P等平台业务。  2、不得变相进行公募。指引强调,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私募基金的,应设置有效机制,切实保障募集结算资金安全;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募集的,应当委托获得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募集私募基金,并制定募集机构遴选制度,切实保障募集结算资金安全;确保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以及不变相进行公募。
3、强调“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具备至少2名高级管理人员”。指引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更为苛刻,私募基金的高管人员一般要求有基金从业资格,将高管人员限定在2人以上,从人力资源上保证了私募基金公司的管理能力。
2月4日,《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出炉。
重点:
1、办法仅要求私募基金仅要求至少每季度向投资者披露一次。对于季度报告,办法要求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投资组合情况等信息。
对于年度披露,要求在每年结束之日起4个月以内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净值和基金份额总额、基金的财务情况、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和运用杠杆情况、投资者账户信息、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基金管理人取得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信息等。
基金业协会表示,这体现了“公募与私募、股权与证券相区别”的原则。
2、办法规定,过往业绩以及私募基金运行情况,将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的数据为准,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来提供具有公信力的业绩记录有很大意义。
2月5日,《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发布,并在当日实施。
重点:
1、监管部门先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控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等新规,实际上就是在通过制定和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处分违反自律规则行为乃至将不合格者清除出市场,以确保私募基金忠实履行信托义务,营造登记备案的更好环境。
2、私募市场要实现自由、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在公平自律的基础上,募集机构只有严格遵守自律准则,严格执行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回访等制度性要求,才能称得上落实了“卖者有责”,才能谈得上要求投资者“买者自负”。从这个意义上说,新的登记备案准则非常及时和理性地发挥效力,让“空壳”私募和“伪私募”得以注销,但并未影响基金产品数量、实缴规模、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发展,实际上是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走向理性的一步好棋,理应点赞。 4月15日,《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发布,并将自7月15日起施行。
重点: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明确了三个重要问题。
1、明确了私募基金的两类募集机构主体,即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以及在中国证监会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基金销售机构受托募集私募基金。
2、明确了募集机构承担合格投资者的甄别和认定责任。
3、引入资金账户监督机构,明确募集机构应当与监督机构签订监督协议,对募集专用账户进行监督,保证资金不被募集机构挪用,并确保资金原路返还。
《募集办法》首次系统地构建了一整套专业、具有操作性、适应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发展阶段和各类型基金差异化特点的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涉及从私募基金募集环节的募集主体、募集程序、账户监督、信息披露、合格投资者确认、风险揭示、冷静期、回访确认、募集机构和人员法律责任等方面。
4月18日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发布,同样从7月15日起施行。
重点:
1、成立专门账户,保护投资人资金安全。这个条款很大程度上能够保护投资者的钱的独立性、安全性,要开立专门的账户,建立监督协议来进行监督。
2、强调私募产品揭示义务,签署风险揭示书。这次指引里面强调了要签署风险揭示书,毕竟私募产品风险太大,不要只看到其收益高的美好,对应着高风险,如果不知道风险的投资者签订合同时需要小心。
3、强调份额持有人大会,保护投资人权益。这就把投资人的权利放在比较重要的位置,可以通过持有人大会来做决定,充分去保护了投资人的权益。
4、托管人也要加入签署合同,对投资人负责。在此安排下,作为合同一方的托管人,也需要对基金的投资人承担相应责任,这与管理人委托托管人,托管人直接向管理人承担责任有较大的区别。
私募不管大还是小,必须规范。通过筛选规范的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然后投向资本市场,这才是规范的私募市场。随着这些文件的出台,私募界的大浪淘沙已经开始。

7. 私募股权基金和私募证券基金有什么区别?

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的区别: 1、募集方式不同; 2、募集对象和门槛不同; 3、产品规模不同; 4、信息披露不同; 5、追求目标不同。

私募股权基金和私募证券基金有什么区别?

8. 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有什么区别

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的区别: 1、募集方式不同; 2、募集对象和门槛不同; 3、产品规模不同; 4、信息披露不同; 5、追求目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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