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史

2024-05-14

1.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史

我国保险业发展经历了旧中国保险业、新中国保险业、现代保险业三个时期。【摘要】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史【提问】
我国保险业发展经历了旧中国保险业、新中国保险业、现代保险业三个时期。【回答】
民族保险业创立期


在1685年,闭关多年的清政府开放海禁,把广州设为唯一对外通商口岸,很多商铺货船理赔事件发生在广州,为了便于“理赔”,1805年由英国东印度鸦片部经理达卫森发起,在广州开办了谏当保险行(又称“广州保险会社”)——这就是中国的第一家保险公司,保险业正式进入中国。

1865年,闽粤著名的商号德盛号,创办了中国第一家民族保险公司——上海义和公司保险行,开创了华人自办保险的先河,标志着中国民族保险事业的诞生,打破了外商独占中国保险市场的局面。

1872年,在李鸿章、曾国藩等洋务派代表的多方努力下,清政府在上海开办了轮船招商局,招商局是中国近代民族航运业的先驱。它的诞生和发展,引起了当时享有特权的外国航运企业的敌视。他们联手独占中国保险市场的外商保险公司,以拒绝承保招商局的船和货,或者收取相当于敲诈勒索的高额保费等手段,试图扼杀新生的招商局。为了自救图强,招商局于1875年【回答】
1949年,新中国成立,国家颁布政策规定国内所有保险公司都归国家所有,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中国统一的国家保险机构的诞生,开始接管官僚资本保险机构,进行整顿。

1952年,外国保险公司在华的垄断地位彻底改变,种种特权被取消,业务来源锐减,至当年年底,已全部自动停业,退出中国保险市场。

1953年随后几年只有一家保险公司——也就是“中国人民保险”,而且那个时候在保险公司上班的都是国家干部。

1956年,出现人民公社,大家发现不需要保险,因为那个时候人民的吃喝拉撒都由国家管。所以,在1958年,因为人民公社运动,国内所有保险都停业了。【回答】
1979年,邓小平上位,才开始恢复保险行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复业,复业后首先经营的还是财产险,到1982年恢复经营人身保险。此时,国内还是只有这一家保险公司。

1986年,交通银行组建了一个营业部——保险业务部,到1991年变身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1988年,平安保险公司在深圳成立,由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和深圳工商银行合资,这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的、地方性的保险企业。1992年改名为中国平安,1994年引进外资入股,成为中国第一家引进外资入股的保险公司。

1992年,中国想加入世贸组织,作为加入组织的条件,才同意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国内,友邦保险进入中国在上海开设了分公司,引入代理人制度,是业务员上门、上街推销保险的模式,这个模式当时非常受欢迎,这个制度也迅速被国内寿险业所采用。友邦是第一家经批准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外国保险公司,为什么友邦一直说自己是美国保险公司呢,因为友邦一开始是属于【回答】
举一个中国保险业发展的例子【提问】
您好,稍等【回答】
简述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历程及标志性历史事件
中国保险业发展历程

中国保险业大事记
1805年英国人在广州成立于仁保险公司,是中国最早的保险公司。
1875年
最早的华商保险公司——义和公司保险行在上海成立。
1899年中国经营的第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中国永年人寿保险公司成立。
1949年上海约有中外保险公司400余家,其中华商保险公司126家。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标志着新中国统一的
国家保险机构的诞生,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家国有保险公司。
1952年12月,外国保险公司在华的垄断地位彻底改变,种种特权被取
消,业务来源锐减,至年底已全部自动申请停业,退出中国保险市场。
1958年10月,西安全国财贸工作会议提出:人民公社化后,保险工作的
作用已经消失,除国外保险业务必须继续办理外,国内保险业务应立即停
办。
1959年起,国的国内保险业务除上海、哈尔【回答】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史

2. 中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史

我国保险业发展经历了旧中国保险业、新中国保险业、现代保险业三个时期。【摘要】
中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史【提问】
我国保险业发展经历了旧中国保险业、新中国保险业、现代保险业三个时期。【回答】
民族保险业创立期


在1685年,闭关多年的清政府开放海禁,把广州设为唯一对外通商口岸,很多商铺货船理赔事件发生在广州,为了便于“理赔”,1805年由英国东印度鸦片部经理达卫森发起,在广州开办了谏当保险行(又称“广州保险会社”)——这就是中国的第一家保险公司,保险业正式进入中国。

1865年,闽粤著名的商号德盛号,创办了中国第一家民族保险公司——上海义和公司保险行,开创了华人自办保险的先河,标志着中国民族保险事业的诞生,打破了外商独占中国保险市场的局面。

1872年,在李鸿章、曾国藩等洋务派代表的多方努力下,清政府在上海开办了轮船招商局,招商局是中国近代民族航运业的先驱。它的诞生和发展,引起了当时享有特权的外国航运企业的敌视。他们联手独占中国保险市场的外商保险公司,以拒绝承保招商局的船和货,或者收取相当于敲诈勒索的高额保费等手段,试图扼杀新生的招商局。为了自救图强,招商局于1875年开始在上海独资办保险,向社会公开募股,相继创建了“仁和”、“济和”等保险公司,民族保险业开始迅速发展。(在这里补充一下,2017年成立的“招商仁和人寿保险公司”就是招商局在一百多年之后再次复牌)

1912年,李元洪和海外华侨合资兴办“华安和群人寿保险公司”

本世纪初的中国保险业华商保险公司从1875年到1911年,约有35家保险公司,其中水火险公司27家,人寿保险公司8家。而在1900年已有52家洋行代理148家外商保险公司的业务,外商保险公司处于垄断地位,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华商保险公司停业的有26家。


民族保险业发展期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外强忙于战争,一度放松了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得到了发展契机,到1925年,陆续设立了39家保险公司,其中有19家经营寿险。

1926年以后,中国的银行也相继投资于保险业,20世纪30年代,中国保险业进入发展的鼎盛时期。

这个时期,要提起一个我们都知道的人寿公司,1929年,金城银行在上海独资创办太平水火保险公司。 1934年,太平保险公司开设人寿保险部,就是我们现在知道的“太平人寿保险公司”。

到1935年,由银行和政府部门投资的保险公司有12家,资本总计2070万元。【回答】
1949年,新中国成立,国家颁布政策规定国内所有保险公司都归国家所有,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中国统一的国家保险机构的诞生,开始接管官僚资本保险机构,进行整顿。

1952年,外国保险公司在华的垄断地位彻底改变,种种特权被取消,业务来源锐减,至当年年底,已全部自动停业,退出中国保险市场。

1953年随后几年只有一家保险公司——也就是“中国人民保险”,而且那个时候在保险公司上班的都是国家干部。

1956年,出现人民公社,大家发现不需要保险,因为那个时候人民的吃喝拉撒都由国家管。所以,在1958年,因为人民公社运动,国内所有保险都停业了。【回答】
1979年,邓小平上位,才开始恢复保险行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复业,复业后首先经营的还是财产险,到1982年恢复经营人身保险。此时,国内还是只有这一家保险公司。

1986年,交通银行组建了一个营业部——保险业务部,到1991年变身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1988年,平安保险公司在深圳成立,由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和深圳工商银行合资,这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的、地方性的保险企业。1992年改名为中国平安,1994年引进外资入股,成为中国第一家引进外资入股的保险公司。

1992年,中国想加入世贸组织,作为加入组织的条件,才同意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国内,友邦保险进入中国在上海开设了分公司,引入代理人制度,是业务员上门、上街推销保险的模式,这个模式当时非常受欢迎,这个制度也迅速被国内寿险业所采用。友邦是第一家经批准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外国保险公司,为什么友邦一直说自己是美国保险公司呢,因为友邦一开始是属于美国AIG集团的,在2008年金融危机的时候,友邦的股权被出售掉了,友邦就跟美国脱离了关系。

1995年,第一部《保险法》开始实施。

1996年,《保险法》规定财产险和人身险要分业经营,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组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设了“中保财险”、“中保人寿”、“中保再保”三家子公司,1998年撤销中保集团,三家公司分别变更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1996年之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主要做财产险,而且做得非常好,分业后,很多人不愿意从财产险转到人寿险,只将老弱等不太好的人分到中保人寿)

1996年,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华泰保险、永安保险和华安保险公司成立,并颁发了第一批保险牌照。其中新华和泰康属于人寿保险公司,另外三家是财产险公司

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号称“老五家”

1996年,第一家合资保险公司——中宏人寿保险,在上海成立,是由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公司与外经贸信托公司合资,后来在上海、江浙一带发展的很好。

1998年11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挂牌成立,作为全国商业保险公司的主管部门,集中统一地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

1999年,批筹了三家全国性的保险经纪公司:北京江泰、上海东大、广州长城,这三家都是财产险经纪公司。

2001年,太平人寿复业,目前是副部级的央企。

2002年,外资大举进入国内保险企业。

2004年,明亚保险经纪公司成立,定位于个人人身险业务,是国内首家也是最大的一家专注于个人寿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回答】

3. 求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史

宁波的民族保险业最早见于清朝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华商经营的允康人帮保险公司、华年水火人寿保险公司分别在宁波江北岸八角间码头、傅家道关等 处设立营业机构,经营人寿和财产保险业务。
  民国8年(1919年),华安合群保寿公司在宁波江北首善里设立营业机构,经营人寿保险。民国21年(1932年)交通银行投资100万元加股太平保险公司,太平保险公司通过交行宁波支行、余姚支行推销保险业务。天一阁珍藏的《鄞县通志》民国22年中曾有关于太平保险公司在宁波营业的详细记载。
  民国23年(1934年),中国天一保险公司在中国垦业银行余姚办事处、宁海县城关万成布庄设置代理处,开办水火、人寿保险。后在镇海城关、些桥,象山城关、石浦,奉化大桥镇等 地设立代理处。
  民国24年(1935年),中央信托局保险代理处在宁波成立,同年,天安保险公司在余姚设立代理处。

求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史

4. 保险发展史

 
  购买保险,其实保护的不仅仅是自己,而包括了自己外家人,是一个责任的表现,爱的表现。
  当我们遭遇风险,最严重莫过于身故,我们离开后我们身边的亲人的生活将受到影响,保险的理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他们因为我们离开后产生的经济困难,让他们没有生活的后顾之忧。
  说白了,保险是我们以微小的代价换取我们在遭遇风险时的资金需求帮助,解决钱不够的问题
  网络时代比起刚开始是方便了很多。
  现在很多保险,如旅游意外险等都可以直接在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上直接投保,手续方便快捷了不少。
  可是这样也让保险重新回到了只有人交钱,没有专人跟进负责的情况,在需要理赔的时候只会增加了理赔过程的复杂性
  我的一丁点看法,希望对楼主胃口
   

5. 保险业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我国农业保险起步晚、发展慢,过程跌宕起伏。从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至今,开办农业保险且形成一定规模的仅有中国人保和中华联合财险两家。保费前10年增长迅速,后10年收入骤降,大致呈现倒“U”型曲线。总结起来,大致经历以下四个阶段。(一)恢复试办期(1982年~1990年)1982年,本着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国家和农民分忧的指导思想,人保公司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曾开办多项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农业保险按照“恢复平衡、略有节余、以备大灾之年”的经营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整个80年代,我国农业保险取得很大发展。试办几十个农业保险险种。1988年保费收入达到3.5亿元人民币。(二)高峰期(1990年~1994年)人保公司从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至1994年,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财政兜底,因此对农业保险成本和盈利考虑较少,根据各地需要开办了不少农业险种。到1993年,农业保险险种总数近百个,保费收入达8.3亿元,农业保险发展达历史最高峰。然而,与巨额保费相伴的是居高不下的赔付率,当年农业保险赔付率为116%,亏损率为56%。不过与1986年高达136%的赔付率相比,还不算最高的年份。(三)持续萎缩期(1994年~2003年)1994年以后,中央财政要求人保公司全面向商业保险公司并轨,并对人保公司实行以上缴利税为主要目标的新的财务核算体制,一切与经济效益挂钩。此时人保公司开始考虑调整农业保险结构,对一些风险大、亏损多的业务进行“战略性收缩”,赔付率随即下降;但与此同时,农业保险规模和保费收入也逐年下降,太平洋、平安及后起的各家保险公司都没有办理农业保险。1982年~2002年底,农业保险累计保费收入83亿元,赔款支出70.4亿元,平均赔付率近85%,再加上经营管理费用,使农业保险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尽管国家从1996年起开始免征农业保险的营业税,但与巨大的风险相比根本微不足道。这一期间,经营农业保险的只有中国人保和中华联合财险两家,险种由最多时的近百个下降至不足30个。人保自改制后农业保险业务已逐步停办,中华联合财险则勉强维持。2003年全国农险保费收入仅为4.6亿元,占农业生产总值的0.04%,占全国财险保费收入的0.5%,占总保费收入的0.12%,农业保险深度低于0.05%,农业保险的密度不足1元。(四)改革期(2004年至今)2003年6月,法国安盟保险公司获准在成都组建财险分公司,这是首家进人中国的外资农业保险公司。2004年3月国内第1家专业股份制农业保险公司——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成立。与国内原有农业保险业务运作的重大差异是,安信保险将采取“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的模式经营。公司除经营传统的种、养殖业保险,还经营涉农财险和责任险、农村居民短期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健康险等,实行“以险养险”,一旦遇到巨灾,公司通过再保险仍无法承担时,政府通过特殊救灾政策给予扶持。此后,吉林安华农业保险公司、黑龙江垦区阳光相互农业保险公司相继成立。这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同时也预示着新一轮农业保险经营体制改革业已启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业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6. 中国保险公司的发展史

  新中国保险业演进史(1949~2007)\x0d\x0a\x0d\x0a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x0d\x0a\x0d\x0a  1952年:外国保险公司完全退出中国保险市场。\x0d\x0a\x0d\x0a  1955年:完全废除保险经纪人制度。\x0d\x0a\x0d\x0a  1958年:全面停办国内保险业务。\x0d\x0a\x0d\x0a  1980年:回复财产保险业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复业。\x0d\x0a\x0d\x0a  1982年:回复人寿保险业务。\x0d\x0a\x0d\x0a  1984年:中国人民保险获准成立投资公司,可用部分保险准备金投资。\x0d\x0a\x0d\x0a  1986年:交通银行组建保险业务部(中国太保的前身),打破了中国人保独家垄断经营的局面。\x0d\x0a\x0d\x0a  1988年: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正式开业。\x0d\x0a\x0d\x0a  1991年: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是为交通银行保险业务部。\x0d\x0a\x0d\x0a  1992年:首家外资寿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成立,引进寿险代理人制度。\x0d\x0a\x0d\x0a  1994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引进外资入股。\x0d\x0a\x0d\x0a  1995年:第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出台。\x0d\x0a\x0d\x0a  1996年:开始分业经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业务分拆,组成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x0d\x0a  首家中外合资寿险公司——中宏保险在上海成立。\x0d\x0a\x0d\x0a  1998年:中国保险监督读管理委员会成立。\x0d\x0a  太平洋安泰人寿,安联大众,金盛人寿等中外合资寿险公司成立。\x0d\x0a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规定自1999年7月1日起,所有新签单业务条款中对残疾程度的定义及保险金给付比例必须按照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执行。\x0d\x0a\x0d\x0a  1999年:保险公司获准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x0d\x0a  大陆首次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x0d\x0a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前身为1949年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1996年分立的中保人寿保险公司)。\x0d\x0a  光大永明,信诚(广州),等中外合资的寿险公司成立。\x0d\x0a  平安保险推出第一个投资连结型商品——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x0d\x0a\x0d\x0a  2000年: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港交所挂牌上市。\x0d\x0a  民生人寿,东方人寿,生命人寿,恒安人寿等中资寿险公司成立。\x0d\x0a  中保康联人寿,恒康天安人寿等中外合资寿险公司成立。\x0d\x0a  中国太保推出第一张万能寿险商品——太平盛世长发两全。\x0d\x0a\x0d\x0a  2001年:大陆获准加入WTO ,美国纽约人寿,美国大都会,日本生命人寿三家外资公司获得业务执照。\x0d\x0a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x0d\x0a\x0d\x0a  2002年:保监会取消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的资格,保险公司在境外运用资金等行政审批项目。\x0d\x0a  泰康人寿推出第一个“保底产品”——银保“放心理财”投连险。\x0d\x0a\x0d\x0a  2003年:保监会允许外资寿险公司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养老金/年金险业务,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域限制。\x0d\x0a\x0d\x0a  2004年:第一家专业年金保险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准筹建。\x0d\x0a  平安保险在港交所上市。\x0d\x0a\x0d\x0a  2005年: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获准直接入市。\x0d\x0a  新生命表获得保监会评审通过。\x0d\x0a  截至2005年底,全国寿险公司近100家,外资公司达40家,外资保险机构在华设立192个办事处。\x0d\x0a  平安银行在附件开业,标志着平安名下的金融控股集团初见雏形。\x0d\x0a\x0d\x0a  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5 号”,对外汇管理政策进行重要调整,保险公司被允许用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外汇,进行境外投资。\x0d\x0a\x0d\x0a  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07 年公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针对重大疾病保险所涉及的病种做出了统一的规范。

7.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

  30年的中国保险业

  28年前从零开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保险业经历了近30年的高速增长,在补偿灾害损失、维护社会安定、支持中国的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整个行业发展突飞猛进。其表现主要有三:一是保险机构增长迅速。1980年,中国只有1家保险公司,1998年为28家;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保险机构110家,是十年前的4倍。此外,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从2000年的几家,到2007年底的2331家,几年间增长近500倍。二是保费收入增长迅速。1980年全国保费收入为4.6亿元,2007年,全国实现保费收入为7035.8亿元,28年间,年均增长达31.2%。三是保险资产增长迅速。从1980年恢复国内业务到2007年,保险业积累第一个1万亿资产用了24年,积累第二个1万亿资产用了3年,第三个1万亿仅有1年时间。截至2007年,中国的保险业资产总额达到2.9万亿元,是五年前的5倍。1978年到2007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9.88%,同一时期保险机构总资产却增长了7000多倍,年均增长37.5%,远远超过经济增长速度。中国保险业突飞猛进的发展令全球业界震惊。


  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
  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纵观我国保险业20多年的发展,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就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前景作出分析,同时提出加入WTO后应采取的对策。关键词:保险业现状发展趋势挑战潜力对策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个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外资保险公司争相入市,多家保险公司竟争发展的保险市场新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保险业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一)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一系列成果1、业务快速发展。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3年保费总收入达到38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7.1%,相当于1999年的2.8倍;保险业总资产达到9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1.5%;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比上年增长51.4%。2003年保险密度为287.44元(即每个公民的平均保费),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2、市场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61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4家,外资保险公司37家。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30家,再保险公司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此外还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507家,保险经纪公司115家,保险公估公司83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3、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部分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把保险资金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在探索保险资金管理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4、法律法规初步完善。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国保监会积极清理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保险法,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和制度。一个适合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5、保险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实施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加强了保险业监管的制度建设。(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业就以下几个方面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1、从保险业发展的规模上看,我国保险公司的数量、保费总收入和资产总量都相对很少。规模是行业和企业发展水平的基本标志,从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应该看到,我国保险业还处在起步阶段。2、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上看,我国在这两方面都处于相当低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保险深度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年保费收入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目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深度已达10%左右。而我国2000年的保险深度为1.8%。保险密度指标是指人均保费。发达国家已达2000---3000美元,日本高达4600美元。而我国人均保费只有127.7元,约15美元,美国1600美元,人均保费是中国的107倍,日本是中国的307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3、从我国民众对保险业认识的程度上看,保险观念还较差。人们对保险在稳定社会经济,维护个人切身利益上的作用认识不够。主动买保险的个人寥寥无几,整个保险业,特别是人身保险是个买方市场,迫使百万保险推销大军四处奔波,推销保险产品。保险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必须让人们从切身利益上认识其作用。(三)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20多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预计在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保险业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1.保险市场体系化。从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2.经营业务专业化。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3.市场竞争有序化。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4.保险产品品格化。在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5.保险制度创新化。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6.经营管理集约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各保险公司都已意识到原来只注重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弊端,而纷纷寻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内涵式集约化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7.行业发展国际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8.从业人员专业化。在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背景下,客观上对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业保险公司将更加重视人才的培养,既要培养适应国内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核保师、核赔师、精算师、专业人才,更要培养精通国际保险惯例、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外向型的人才。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中国保险业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1、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加强了保险市场竞争程度,导致保险企业保费利润率的迅速下滑。2、造成一部分保费外流。尽管1995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0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地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实际操作时,难度比较大。目前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外资保险公司自留保费不低于30%,加上法定分保20%部分,仍有50%的保费可以由外资历保险公司安排再保险。3、与国内保险公司争夺一定的市场份额。外资保险公司客观上有着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目前尽管在业务经营范围上还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发展势头还是比较好的。从全国的市场结构看,外资保险公司所占比重年还不到百分之一,但在开放区域内的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已接近10%,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4、外资保险公司由于在待遇方面有着比国内保险公司优厚的条件,会造成国内保险企业一部分优秀人才流失。(二)从影响保险业的发展的诸因素看,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存在巨大的潜力1、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恩格尔系数的不断降低,保险品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消费品必然会逐步伴随收入的增加而日益提高。2、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保险业必将随着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不断增加。在当代世界经济活动中,保险业越来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业在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将日益增加。保险机构应充分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存在的巨大市场潜力和生存空间,实现保险业从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的转化。3、在我国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革转型时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范围呈日趋增长和扩大的趋势。各种意外事故屡屡发生,天灾人祸不期而至,这就为拓展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为保险人员推销保险,开拓业务活动创造了有利的客观条件,为保险业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三、中国加入WTO后保险业的对策面对中国保险业与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及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我们应考虑以下对策:(一)加快对内开放保险市场的步伐,提高民族保险业的竞争力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有两大特征,一是封闭,二是垄断。针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加快对国内保险市场开放的步伐,尽快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保险机制,打破封闭垄断的市场格局,放开内资保险市场,大胆的让现有保险公司都加入竞争行列,实现保险市场的充分有序竞争,并充分发展。(二)国家对保险业应实行低税政策,进一步壮大民族保险业实力。我国现行的保险公司税收标准是按照保费收入每年上缴8%的营业税、33%的所得税和15%的调节税。我国财政对保险公司实行揽底课税,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积累,从而影响保险偿付能力的提高。此外,政策给予外资保险公司超过国民待遇的某些政策,也会使中外保险公司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以上都需要国家从政策上予以探讨研究。(三)改革我国国内资保险公司的保险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尽快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保险业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现在内资保险公司在人事、财务等的管理上基本是旧的管理体制。由于体制僵化、待遇低,人才的使用,员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还不能与外资公司相比。因此要通过改革,克服内资保险体制上的种种弊端,引进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使内资公司尽快提高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要尽快健全和发展有利于内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拓宽国内保险业经营渠道,壮大内资公司资本实力,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内资保险公司改革的同时,使之在公司结构和保险业务运作上尽快的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竞争。(四)在竞争日益国际化的保险市场上,我国保险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建立全新的保险经营理念。要真正培育出具有雄厚实力和国家知名度的民族保险公司,内资保险公司必须转变经营观念,树立效益成本的经营思想,建立适应未来保险市场的内控机制,特别对承保质量、管理效率、防范风险能力、规范操作的程序等,都要实行严格管理。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苦练内功,提高风险管理及技术水平。要转变单一的经营模式为多种形式的营销模式,以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探索多种形式的营销手段。要学习和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办惯例,侧重培育中介机构和利用中介机构展业。以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为手段,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此外,国家应从政策上对民族保险公司进行扶持,在来源配置上实行倾斜政策,增强其综合实力。(五)积极开展保险科技创新活动,全面快速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保险技术创新是就保险业的业务经营上,所进行的种种富于开拓性、创造性的变革。主要包括险种创新、营销方式创新、服务项目创新等多方面。保险技术创新有利于缩小民族保险业与国际保险市场的差距,带动保险业迅速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使我们在未来的保险市场中居于相对有利的地位。目前,就险种创新而言,我们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全力开拓新险种。如分红保险、变额保险、单一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险。其次,就营销方式而言,可以学习借鉴外国保险业的经营经验,结合我们自身情况,大力发展新的营销手段和方式,尽早为开展网络保险做好铺垫。将发展网上保险作为21世纪的战略举措,为占领网上市场做好积极铺垫。(六)加快培育高素质的人才未来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民族保险业除了要注意筑巢引凤,通过尊重、优待政策来吸引人才外,更需要全方位加快现有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与此同时,要注意培育企业文化的氛围,创造和谐宽松、团结向上的环境,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防止人才流失。(七)完善保险法规,强化市场监督保证保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做到监督的全程化、动态化、持续化。同时,要加快制定入前后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修改和完善《保险法》,对内外保险公司应实行统一监督,在监督目标、指标、手段上应避免双重标准,切实有发挥国家保险监督的职能作用。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

8. 保险行业的发展起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1980 年,国内保险业务恢复,全国保费收入仅4.6亿元。2000年,全国保费收入达1596亿元,年均增长34%,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从世界保险业现状看,我国保险业发展水平还相当低。1999年,我国人均保费(保险密度)才110.58元(约合11.4美元),与瑞士的4654.3美元、美国的2722.7美元和香港的1072.8美元相比,相距甚远,位居世界第78位;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保险深度)才1.49%,位居世界第66位,而发达国家一般为10%左右。从国内保险市场发展看,还存在竞争主体偏少,垄断程度较高;中介市场和再保险市场发展严重滞后;保险产品单一,服务方式和手段落后;保险公司资本金不足,资产质量不高等问题。促进保险市场发展,在发展中解决上述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一)增加保险机构,扩大保险市场。逐步增加中资保险公司的数量;对经营管理水平较高、偿付能力充足、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股份制公司,增批分支机构;逐步增设一批新的代理、经纪和公估保险中介机构,发展中介市场;适当增加新的再保险公司,培育再保险市场。(二)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市场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国有保险公司;规范股份制保险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执行分业经营政策。(三)鼓励创新,完善服务。精心设计和不断完善保险品种,提供更多既安全又具有竞争力的险种,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四)防范风险,加强监管。督促保险经营机构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坚决打击非法保险活动,取缔非法保险机构;规范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创造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的环境,严肃查处欺诈和误导投保人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