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两家银行被承接的业务

2024-05-15

1. 辽宁两家银行被承接的业务

5月21日,官网,银监会发布《关于筹建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在辽宁省沈阳市设立辽沈银行。银行类别为城市商业银行,发起人股东资格由辽宁银保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批准。
批复指出,辽宁沈阳银行筹备组将在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向辽宁银保监管局申请开业。
不久前,界面新闻报道,中国债券信息网5月12日发布公告称,辽宁拟发行“2021年辽宁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募集100亿元注入新成立的城商行。所募集的债券资金将由辽宁金控注入新城商行作为资本金。
根据具体实施方案,辽宁省成立新的城市商业银行,吸收合并两家城市商业银行。完成注资和吸收合并两家银行后,新城商行总资产约为2599亿元。当时方案并没有公布具体的合并银行名单。
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本次专项债券发行于5月19日,票面利率为3.39亿元。
截至目前,辽宁共有15家城商行,分别是锦州银行、盛京银行、大连银行、辽阳银行、营口银行、葫芦岛银行、营口沿海银行、阜新银行、抚顺银行、丹东银行、朝阳银行、鞍山银行、盘锦银行、铁岭银行、本溪银行。

辽宁两家银行被承接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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