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为什么收押金?

2024-05-13

1. 保险公司为什么收押金?

代理人资格证类似于驾驶证和会计证,为全国通用,正常情况下为个人考取后到保险公司进行应聘。但是现在由于考证机关的繁忙状态和全国就业难等问题,保险公司有时会统一组织人员以各公司名义进行整体考试,到时考生的报名费和资料费会先由保险公司收取,最终还是会交由行业协会报名。

由于保险公司内部合同以及各种单证均为有价单证,所以在入司时会收取部分有价单证的领用抵押金,即使入司时不收取有价单证抵押金,也会在业务员领用单证时收取。

保险公司为什么收押金?

2. 关于保险公司收的押金

保险法对此没有规定。收取保证金,或者叫押金,是在签订代理合同时约定的。保险公司和代理人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签约时如果双方同意收取保证金,那么就可以收取。如果保险公司要收,代理人不同意,有两个选择:要求保险公司更改代理合同,或者不合保险公司签约。这种关系属于民法及合同法约束范围,保险行业的事情并不一定全部通过保险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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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险公司收取的押金

保险法对此没有规定。收取保证金,或者叫押金,是在签订代理合同时约定的。保险公司和代理人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签约时如果双方同意收取保证金,那么就可以收取。如果保险公司要收,代理人不同意,有两个选择:要求保险公司更改代理合同,或者不合保险公司签约。这种关系属于民法及合同法约束范围,保险行业的事情并不一定全部通过保险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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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收取的押金

4. 保险公司都要交押金吗

500元的风险抵押金在每家保险公司都要交,一些其他金融机构收取的更多,这项收费属于金融行业的合理收费,用于防范道德风险,符合金融行业的从业法规,是合理的.另据了解目前只有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对代理人采用职员制,绝大多数公司与代理人签定的仍然是代理合同,转正后参加的也仅仅是公司员工的团体医疗保险,建议在这个问题上多做考察.收取的500元风险抵押金在你办理离司手续时会全额退还,不会以此对你形成任何约束,这点请放心.具体的法律法规因手头无相关资料,不敢贸然回答,但属于合法收费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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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保险法允许保险公司收收押金吗

保险公司收取的押金合法,因为既然要收押金就证明你是要做保险代理人,那么你跟公司签订的是保险代理合同儿不是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在保险公司做内勤要签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而做外勤则使适保险发关于保险代理人的规定。不懂这个行业的肯定认为不合理,但我负责人的讲,这完全合理。所以请各位网友要弄清楚,保险代理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保险行业中关于保险业务和代理人适用保险法的规定,而只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勤员工才适用劳动发和劳动合同法。至于保险公司收取押金时绝对会给你出去收据的,而且会注明是单证保证金、入司押金之类的,在离司时会退还到你的个人结算账户里面,但是要等到办理退司手续的下个月10号或者15号(具体时间因公司不同而不同),所以你不必担心它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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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允许保险公司收收押金吗

6. 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收取押金

保险法对此没有规定。收取保证金,或者叫押金,是在签订代理合同时约定的。保险公司和代理人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签约时如果双方同意收取保证金,那么就可以收取。如果保险公司要收,代理人不同意,有两个选择:要求保险公司更改代理合同,或者不合保险公司签约。这种关系属于民法及合同法约束范围,保险行业的事情并不一定全部通过保险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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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保险公司合同押金是否合理

个人认为:此行为合理但不合法。
1.参考保险行业和金融行业的有关规定,金融企业是可以向求职者收风险抵押金的
2.依照《劳动法》中“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风险金、抵押金”
两者内容发生冲突,应该以"法"为基准!!
说实话我认为,500元抵押金的制约能力能有多大呢?也就是以前留下来得行规,大家都交了,一两个人不交不就打乱了规矩了吗?
还有大家也都了解,大的保险公司和金融企业不会癞这500元钱的,他不象小的公司和骗子公司以这点赚钱.反正钱会给你的,交了也无防.(有的人也可能是这心理)
所以不合理

保险公司合同押金是否合理

8. 进保险公司交押金吗?

在进入任何工作单位前,用人单位都不得以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