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产证收走维修基金发票吗

2024-05-13

1. 办房产证收走维修基金发票吗

法律分析: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房产证不收维修基金发票原件。但工作人员要验原件,然后收复印件存档,原件由本人保管。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第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十条 房屋权属登记依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登记申请;
(二)权属审核;
(三)公告;
(四)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本条第(三)项适用于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公告的登记。

办房产证收走维修基金发票吗

2. 房产过户需要房屋维修基金发票吗

不需要的,通常房产过户不需要房屋维修基金发票的。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3. 维修基金发票丢了可以领房产证吗

维修基金票据丢了,不影响房产证的办理。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买房付款凭据,到缴纳维修基金单位,要求复印你的维修基金存根,加盖公章,就可以凭此和契税完税证明,申请办理房产证。 房屋维修基金发票丢失,也不会影响办理房产证的。1.办理房产证所需提供的资料当中,维修基金不是必须提供的要件;2.房屋维修基金是物业公司代收的,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资料,没交房屋维修基金也可以办理房产证的;3.按照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4.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房产证办理流程是: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维修基金发票丢了可以领房产证吗

4. 办理房产证后维修基金发票在哪里

一般维修期间都是在交首付款的时候一起交给开发商的。这个维修基金是由房管局收的,只是由开发商代收。交完维修基金之后,发票暂时给不了,只能给一个收据。等到交房之后,房本儿下来的时候,维修基金的发票会随着房产证一起给到客户。
以开封为例,在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房后,业主会按照开发商的提示,去住建局物业办公室指定的银行去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开封的电梯房维修基金是每平方60元。交完钱之后就可以凭银行缴存单去住建局物业办公室领取发票。

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
1、没成立业委会的小区:
在公共设施或公共面积严重损坏时,需由业主提出申请,并经小区业主总户数一半以上业主同意,或经占地总面积超过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
然后由业主委托物业公司向住建局提出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申请,住建局物管科核查情况属实,还需在小区进行维修公示,并确定预算金额。公示期满,实施招标事项,并按照相关程序施工。工程完毕后,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后,按确定的金额结算。
2、成立业委会的小区:
如果小区有业主委员会,在使用维修基金时,应由业委会根据业主反映及平时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确认需要,进行维修。维修前要召开业主大会,经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后,授权业委会进行相关维修招标实施事宜。
业委会可自行申请,或授权物业进行相关维修事宜申请,经住建局物管科审核并确认后,在全小区连公告和预算一起公示,然后按照招标程序实施。工程施工验收完毕,经审计事务所审计,按照审计结果结算。

5. 办理房产证后维修基金发票在哪里

一般维修期间都是在交首付款的时候一起交给开发商的。这个维修基金是由房管局收的,只是由开发商代收。交完维修基金之后,发票暂时给不了,只能给一个收据。等到交房之后,房本儿下来的时候,维修基金的发票会随着房产证一起给到客户。
以开封为例,在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房后,业主会按照开发商的提示,去住建局物业办公室指定的银行去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开封的电梯房维修基金是每平方60元。交完钱之后就可以凭银行缴存单去住建局物业办公室领取发票。

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
1、没成立业委会的小区:
在公共设施或公共面积严重损坏时,需由业主提出申请,并经小区业主总户数一半以上业主同意,或经占地总面积超过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
然后由业主委托物业公司向住建局提出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申请,住建局物管科核查情况属实,还需在小区进行维修公示,并确定预算金额。公示期满,实施招标事项,并按照相关程序施工。工程完毕后,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后,按确定的金额结算。
2、成立业委会的小区:
如果小区有业主委员会,在使用维修基金时,应由业委会根据业主反映及平时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确认需要,进行维修。维修前要召开业主大会,经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后,授权业委会进行相关维修招标实施事宜。
业委会可自行申请,或授权物业进行相关维修事宜申请,经住建局物管科审核并确认后,在全小区连公告和预算一起公示,然后按照招标程序实施。工程施工验收完毕,经审计事务所审计,按照审计结果结算。

办理房产证后维修基金发票在哪里

6. 办理房产证后维修基金发票在哪里

一般维修期间都是在交首付款的时候一起交给开发商的。这个维修基金是由房管局收的,只是由开发商代收。交完维修基金之后,发票暂时给不了,只能给一个收据。等到交房之后,房本儿下来的时候,维修基金的发票会随着房产证一起给到客户。
以开封为例,在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房后,业主会按照开发商的提示,去住建局物业办公室指定的银行去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开封的电梯房维修基金是每平方60元。交完钱之后就可以凭银行缴存单去住建局物业办公室领取发票。

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
1、没成立业委会的小区:
在公共设施或公共面积严重损坏时,需由业主提出申请,并经小区业主总户数一半以上业主同意,或经占地总面积超过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
然后由业主委托物业公司向住建局提出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申请,住建局物管科核查情况属实,还需在小区进行维修公示,并确定预算金额。公示期满,实施招标事项,并按照相关程序施工。工程完毕后,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后,按确定的金额结算。
2、成立业委会的小区:
如果小区有业主委员会,在使用维修基金时,应由业委会根据业主反映及平时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确认需要,进行维修。维修前要召开业主大会,经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后,授权业委会进行相关维修招标实施事宜。
业委会可自行申请,或授权物业进行相关维修事宜申请,经住建局物管科审核并确认后,在全小区连公告和预算一起公示,然后按照招标程序实施。工程施工验收完毕,经审计事务所审计,按照审计结果结算。

7. 办理房产证一定要维修基金发票吗

需要的。如果丢失可以补办。
补办丢失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程序:
1、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2、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
3、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资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
4、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

办理房产证一定要维修基金发票吗

8. 办理房产证需要维修基金发票吗

法律分析:需要,办房产证 需要缴纳 商品房 屋维修基金发票的,房屋维修基金是在房屋交付使用的时候就要缴纳的,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就需要缴纳的。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