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猫理财怎么样?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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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人用过理财APP吗?可靠吗?

你要看看这个app背后的东家是谁,东家可不可靠,然后再去查一下这个app的资料,有没有人被骗之类的。毕竟涉及到钱财方面,还是小心谨慎为妙。

3. 有人用过这个app买过吗?值得相信吗?

有同学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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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有人用过口袋理财吗?怎么样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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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听朋友说年收益18的P2P想让我去理财,靠谱吗,有人用过这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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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有人用过像宜信、恒易融等这样的理财产品么?收益怎么样?

宜信听说过,具体什么情况不太清楚,恒易融好像恒昌公司的,在我们那有店面,跟朋友去过一回,我记得当时说他们在国内有100多家分公司,他们好像还总是参加一些赈灾活动,有时候经常看到他们门口挂着什么赈灾条幅,当时感觉挺正规的,你可以去咨询一下。

7. 有人用过活琪王理财吗,感觉怎么样?

现在的理财平台有很多,靠不靠谱,看资金管理模式,活琪王理财采用的是第三方新浪支付托管,平台不经手客户的资金,同时为保障客户权益,还在招商银行设有专门的风险储备金,不用担心资金回不来。。。年化收益8%,也是比较可观了。随存随取,也比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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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有人投资过城城理财吗?求用过的回答。可靠吗?

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投诉信
尊敬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领导:
自党十八大以来,在全国大力倡导和推进法治国家的建设,尤其是在党的十九大以后,党和政府在各个方面坚持依法治国,维护法律尊严,同时,鼓励创新发展,维护社会安定,打击金融犯罪,保持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建设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于2017年11月24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时,强化了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有利于促进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案件处理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但是,2018年4月10日,浙江省杭州市的公安部门,在办理 “杭州浙优民间资本理财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城城理财”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案件时,违反了“通知”的原则,涉嫌违规办案,且办案方式简单粗暴,造成百万合法投资债权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引起强烈不满,在社会上造成极大负面影响,作为广大合法的投资债权人,在与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及公安部门交涉无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紧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进行维权投诉,希望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尽快采取法律监督措施,维护广大合法投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案件经过和投诉内容如下:
一、     案件背景和简要经过:
1、         案件背景:
杭州浙优民间资本理财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城城理财”)是一家具有全国企业信用评价AA级、"浙江金融投资创新企业培育基地"称号、签约杭州市政府设立“中小企业转贷引导基金”、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第3级、EDI资质、海口联合农商银行存管等资质的企业,运营近5年,123.8万理财人,成交额上百亿,待收额超18亿。5年来没有任何一笔逾期回款。
2、         案件简要经过:
2018年4月9日,城城理财平台发生回款困难,客服称因有投资人报案,公司法人和高管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晚上公司会发布公告说明情况,当晚,公司发布公告称:“由于今天某投资人不满足债转条件无法操作债转,到警察局报了案,导致平台部分操作被暂时限制。目前,账户的可用余额用户是可以正常操作提现的,不受影响。明天公司职员正常上班,平台的部分高管已经调查完毕,请各位投资人不要相互猜忌造成不必要的恐慌。有任何疑问可以等明天客服上班后咨询。给大家带来不便还请谅解”。4月10日警察突然全面冻结企业账户,强制解散员工,到期回款终止(4月9日仍然能正常回款,警方介入后,回款全面终止)。并于4月11日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分局发布通告,认定其为“非法吸存”,请涉案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事件突发,全国各地广大平台投资债权人,通过各种方式了解情况,但是平台公告:某不合规投资人投诉,警方介入调查,警方通告:平台“非法吸存”,警方电话回复:平台资金链断裂,企业倒闭,三方口径不一,真相不明,谣言满天飞,致使百万投资债权人极度恐慌,全国各地投资债权人分别于4月16日从全国各地汇聚杭州,作为当事人要求了解案情,但警方既不发布正式案情通报,制止各种谣言继续流传,让作为当事人的投资债权人知晓案情,从而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办案,而是采取打电话和上门口头恫吓、威胁以及扣押去咨询的当事人,阻止合法投资债权人行使合法知情权,对去信访咨询的当事人,警方也不仅不通报案情,只是说已定性是“非吸”,一味要求咨询人去办案地点报案,甚至强行要求咨询当事人报案,否则不让走(证据不一一列举,有众多当事人可以作证)。
二、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警方办理此案存在方式方法不当、严重程序违规、法律适用不当和简单粗暴执法的问题,理由如下:
1、         “通知”第四十六条规定: 查封、扣押、冻结以及处置涉案财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警方10日查封公司,遣散公司员工,执行过程中并未出示或告知当事人(公司)查封的合法依据和手续。所以,查封公司、冻结账户的执法程序存在严重违规的问题。
2、最高检和公安部的“通知”中已经再三明确规定了警察办理经济案件的规定,相关规定有三条之多(即:第四条: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规范使用调查性侦查措施,准确适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第五条: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既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又注意办案方法,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注重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第五十条: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可以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以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必要时,可以申请当地政府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委托有关机构代管。)而警方这次查封公司的执法明显不符合“通知”中的三条规定,查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存在明显法律适用性不当的问题。
3、        “通知”第四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依法认定案件性质,对案情复杂、疑难,涉及专业性、技术性问题的,可以参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认定意见。警察从9日带走公司法人和高管协助调查,仅一天时间就“定性”公司为“非吸”,目前,对此类经济案件涉及专业性强,警方“定性”前是否已经参考咨询过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认定意见?其次,警方通告中也表述:“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而不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警方只能以涉嫌的罪名立案,“定性”以法院判决为准,这是法律常识),警方这样随意“定性”,涉嫌违规,存在严重先判后审的嫌疑。
4、    警方在立案查封公司后不解释原因,一味要求投资债权人报案,试问:9日警方介入调查前,平台证照齐全,5年来运行正常,未拖欠投资债权人一分钱,我们报案的“案由”是什么???
5、    警方一方面通告要求不信谣不传谣,但又不让当事人行使合法知情权,且使用各种方式千方百计阻止当事人行使合法诉求的权利,使得各种谣言满天飞,造成社会严重不稳定,存在严重简单粗暴执法的嫌疑。
6、    警方这次随意查封公司、冻结账户的办案方式存在简单粗暴过度的嫌疑。解散公司和冻结账户对财产保全的作用与目的南辕北辙,不去冻结涉嫌非法的账户而冻结公司账户只会给非法资金提供逃避的机会(一天内不可能查清楚有哪几个非法账户的),任何一家居间公司只会在账户里留存正常的周转资金,非法资金早就转移,合法公司也不会留在公司账户里,所以,冻结账户对财产保全的作用微乎其微;解散公司更不可取,完全可以采取其他证据保全的手段和措施,如:可以封存服务器、电脑等证据,暂停业务,配合调查,完全可以达到证据保全的目的。
三、   全国广大“城城理财”当事人(同时也是受害人)的诉求:
作为“城城理财”123.8万“理财人”,我们是普通的老百姓,大家积极响应国家融合民间资本发展实体经济的号召,同时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选择一些资质齐全、利率合规、回款及时、运营时间较长的金融平台进行投资,并坚决支持国家维护金融稳定,打击金融犯罪的决定,但打击金融犯罪不能以损害合法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价。
1、    尽快采取措施,实施法律监督,监督杭州警方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办理案件,保障当事人(受害人)的知情权。
2、    由于杭州警方办案方式已经对合法投资者造成了实质性损害,而且时间拖的越久,实质损害更大,请求尽快停止对合法出借人权益的损害,采取适当措施弥补和减少合法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3、    我们希望回款,良性退出。只要求回款本金,这样会保住中国无数个家庭了,谢谢。


全体“城城理财”出借人之一
2018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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