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处理财产损益的借方和贷方各表示什么意义?

2024-05-14

1. 待处理财产损益的借方和贷方各表示什么意义?

待处理财产损益属于资产类科目。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核算。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企业如有盘盈固定资产的,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企业的财产损益,应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待处理财产损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等盘亏的固定资产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
盘盈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财产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等

待处理财产损益的借方和贷方各表示什么意义?

2. “待处理财产损益”借方

待处理财产损益借贷方向

3. 待处理财产损益的借方和贷方各表示什么意义?

待处理财产损益是在财产清查过程中使用的一个临时帐户。为了反映和监督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的各种财物的盘盈、盘亏和损毁及处理情况,设置“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该科目借方登记1、发生的待处理财产物资盘亏和盘损数2、结转已批准处理的财产物资盘盈数;贷方登记1、发生的待处财产资盘盈数2、转销已批准处理财产物资盘亏和盘损数;借方余额表示尚待批准处理财产物资盘亏及毁损净额,贷方余额表示尚待批准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盈净额。

待处理财产损益的借方和贷方各表示什么意义?

4. 待处理财产损益借方

待处理财产损益借贷方向

5. 待处理财产损益的借方和贷方各表示什么意义?

待处理财产损益是在财产清查过程中使用的一个临时帐户。为了反映和监督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的各种财物的盘盈、盘亏和损毁及处理情况,设置“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原来仅限于记录债权、债务的“借”、“贷”二字已不能概括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它表示的内容应该包括全部经济活动资金运动变化的来龙去脉,它们逐渐失去了原来字面上的涵义而转为为一种单纯的记账符号,只表明记账的方向,成为了一种专门的会计术语。
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来反映经济业务增减变化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记账对象不再局限于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扩大到要记录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和计算经营损益。

扩展资料
借与贷的形式
借与贷的对应关系有,单一型和复合型。单一型即“一借一贷”,借方有一个会计科目贷方也只有一个会计科目。复合型有“一借多贷”、“多借一贷”、“多借多贷”。
一借多贷:借方一个会计科目对应(即金额的对应相等)贷方多个会计科目;
多借一贷:借方多个会计科目对应贷方一个会计科目;
多借多贷:借方多个会计科目对应贷方多个会计科目;一般只在一笔经济交易或事项客观存在复杂关系时才使用,编制会计分录时应尽量避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借贷记账法

待处理财产损益的借方和贷方各表示什么意义?

6. “待处理财产损益”借方

选AB的
因为该科目借方登记:
1、发生的待处理财产物资盘亏和盘损数
2、
结转已批准处理的财产物资盘盈数;
贷方登记:
1、发生的待处财产资盘盈数
2、转销已批准处理财产物资盘亏和盘损数;
借方余额表示尚待批准处理财产物资盘亏及毁损净额,
贷方余额表示尚待批准处理财产
物资的盘盈净额。

7. 待处理财产损益借贷方各计入什么?

在现金盘点时,如发生账款不符,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的待处理财产损益,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核算。
1、出现盘盈状况时,在查明原因前,应记:
借: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2、查出原因后,冲回,应记: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其他应付款或营业外收入
3、出现盘亏状况时,查明原因前,应记: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现金
4、查出原因后,冲回,应记:
借:现金或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另外: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期末不能留有余额。

扩展资料:
编制会计分录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1、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
2、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
3、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
4、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
5、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常用会计分录大全

待处理财产损益借贷方各计入什么?

8. "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借方核算的内容有

"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借方核算的内容有:发生的待处理财产盘亏数和毁损数,结转已批准处理的财产盘盈数、盘亏数和毁损数。
待处理财产损溢”帐户是一个双重性质的帐户,用于核算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或毁损。该帐户的借方,登记待处理财产盘亏或毁损数;贷方登记待处理财产盘盈数。结转待处理财产盘亏或毁损时记到该帐户的贷方;结转待处理财产盘盈时记到该帐户的借方。月末如有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财产物资净损失;如有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财产物资净溢余。
"待处理财产损益"的缺点:
从理论上看。
(一)是“待处理财产净损失”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它既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也不是企业的一种经济资源,正相反,它是企业的盘亏,是损失;对于它的处理企业也不再拥有控制权,重大的项目,还需经过股东大会决议或经过主管部门的批示。
(二)是将“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列作资产,严重违背了谨慎性原则,虚夸了资产、所有者权益,有可能多计了利润。
(三)是这一做法不符合相关性与可靠性的要求。将“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列作资产,或把“待处理财产损益”的贷方余额列为资产的减项,即用盘盈的资产来抵消企业资产总额,都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还会影响企业财务比率等指标计算的准确性,显然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策。例如,把待处理财产损失列在"资产"项下,因资产基数被不适当的放大了,会导致资产负债率缩小;反映变现能力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也会放大;其他财务比率也被不同程度的粉饰,这将会干扰对企业财务状况的正确评价。
(四)是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因为期末"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保留余额时,是作为资产在报表上列示,会使当期的费用或损失不能得到及时确认,收入和费用则不能进行正确配比。
二、从现实来看,将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等有关损失挂账,即潜亏挂账,已成为我国上市公司及其他企业进行利润操纵的主要方式之一。
目前,会计信息失真是我国经济生活中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少企业存在资产不实、利润虚增、甚至虚盈实亏的现象。这种报表列示方法无疑为企业粉饰'经营业绩留下了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