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对公益性捐赠个税的计算

2024-05-14

1. 个人对公益性捐赠个税的计算

注意捐赠税前扣除有一个原则,就是纳税人直接捐赠给受益人,税法上是不认可的(不允许税前扣除),只有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公益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捐赠的才可以税前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30%计算扣除:
1、直接捐赠
应纳个税:10000*20%=2000
2、通过公益组织捐赠
扣除标准:10000*30%=3000
应纳个税:(10000-3000)*20%=1400

个人对公益性捐赠个税的计算

2. 11题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个人公益性捐赠款怎么计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个人的稿酬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个人公益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捐赠扣除限额=80000×(1-20%)×30%=19200(元),实际发生20000元,应扣除19200元。本题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19200〕×20%×(1-30%)=6272(元)

3. 个人所得税中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

个人向灾区捐款允许缴纳个税前扣除目前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按30%的限额扣除,一种是全额扣除。从2000年开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放宽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出台了全额税前扣除的政策规定,允许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个别的也可以直接捐赠),对部分机构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税前100%(全额)扣除。

 

  一、准予全额扣除的几个机构

 

  (1)红十字事业,是指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开展的相关活动。“红十字事业”需具备以下十项条件:

  一是红十字会为开展救灾工作兴建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红十字会开展的救护和救助活动。

  二是红十字会开展的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对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开展的初级卫生救护培训,以及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03号)规定,对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农村义务教育范围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农村乡镇(不含县和县级市政府所在地的镇)、村的小学和初中以及属于这一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纳税人对农村义务教育与高中在一起的学校的捐赠,也享受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政策。

个人所得税中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

4. 个人所得税中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怎么算?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1.向地震灾区捐款和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款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这是税法明确规定的。2.税法所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30%的规定是指除可全额扣除的以外,一般性的捐赠支出可以在税前,按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上限,据实扣除,即捐赠超过30%,也只能扣30%,没有超过30%的则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全额扣除要由税法特别规定,不受30%上限的限制。3.把钱全捐了也可能交税。如果不是属于全额扣除的话,只能扣除30%,剩下的70%是要交税的,也就是说,全捐了也要交税,这是税法规定的不合理之处吧,主要是防范避税。4.同一笔收入多次捐款是可以累计扣除的,不过一般得在申报纳税之前已经实际捐出,已交了税再捐款如何退税,目前没有相关的规定。

5. 个人对公益事业的捐赠如何在个人所得税税前计算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另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八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部分经过批准的基金会,如农村义务教育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红十字会等,个人向其捐赠的所得,按照规定可以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个人对公益事业的捐赠如何在个人所得税税前计算扣除

6. 公益性捐赠计算所得税时如何扣除

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向公益事业捐赠,准予在计算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于公益捐赠事业范围的问题,操作性文件引用了现行《公益事业捐赠法》中有关公益事业范围的规定,其具体范围包括四个方面: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公益性团体须符合多重条件
对于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问题,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公益性社会团体须符合不以营利为目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收益和营运结余用于公益事业等8项条件。同时授权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会同民政部门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须符合的其他条件。
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经向民政部门了解,如果仅按照实施条例规定的8个条件,目前在民政部门登记的1361家基金会、20.7
万家社会团体几乎全都符合规定。为鼓励基金会做强做大,同时考虑到社会团体成立的目的并非从事公益事业,多数是为社会团体本组织内部服务,为引导其从事公益事业,操作性文件在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的公益性社会团体须符合的8个条件外,又增加了年度检查合格、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达3A以上等若干项条件。
认定权限有讲究
对于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权限及程序问题,按照现行基金会、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权限,民政部负责全国性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地方性的基金会由省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地方县级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负责本级社会团体的登记。同时,符合规定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可按程序分别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和省级财政、税务、民政部门提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申请。
另外,年度检查不合格或最近一次评估等级低于3A、申报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有弄虚作假行为、存在偷税行为等情形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被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将根据其情节的轻重不同,在1年或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通讯员谢益鹭)

7. 个人取得劳务收入然后捐赠怎样计算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或者:=(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者:=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取得劳务收入然后捐赠怎样计算所得税

8. 个人对公益性捐赠个税怎么算?

注意捐赠税前扣除有一个原则,就是纳税人直接捐赠给受益人,税法上是不认可的(不允许税前扣除),只有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公益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捐赠的才可以税前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30%计算扣除:
1、直接捐赠
应纳个税:10000*20%=2000
2、通过公益组织捐赠
扣除标准:10000*30%=3000
应纳个税:(10000-3000)*20%=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