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货币的简介

2024-05-13

1. 储备货币的简介

国际储备货币是指一国政府持有的可直接用于国际支付的国际通用的货币资金。是政府为维持本国货币汇率能随时动用的对外支付或干预外汇市场的一部分国际清偿能力。随着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和国际货币制度的变化,作为国际储备的货币资金也有所变化。各国实行金本位制时,黄金具有世界货币的职能,因此将黄金作为国际储备货币。 金本位制崩溃后,除仍把黄金作为储备货币外,一些发达国家的货币逐渐成为各国储备对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首先是美元,以后是西方其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相继成为各国储备外汇资产的主要对象。 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会员国规定的统计标准,一国的储备货币构成有:①政府持有的货币性黄金储备;②政府持有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③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给该国尚未动用的特别提款权。 ①政府或中央银行收购的黄金;②国际收支顺差,尤其是经常帐户项目的顺差,是增加国际储备货币的主要来源;③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收进的外汇,即为了防止本币汇率的上升,在外汇市场上抛售本币,收进外汇而增加国际储备货币;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的特别提款权;⑤政府或中央银行向国外借款可暂时补充国际储备货币,但随着借款的运用或者归还,这些外汇储备又会减少到原来储备的水平。 一种典型的储备货币发挥好几种作用:交易货币(作为周转资金用);干预货币(中央银行用以进行干预活动);资产货币(用以持有私人资产);标价货币(用于国际市场上商品价格的标价)以及钉住货币(用以联系其他货币的汇率)。

储备货币的简介

2. 储备货币的介绍

储备货币,Reserve Currency,是中央银行准备长期持有一种作为国际清偿力的货币。传统的储备货币是美元,英镑和法国法郎(范围较小的前法属殖民地)。

3. 货币式基金的介绍

货币市场基金是指投资于货币市场上短期有价证券的一种基金。该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短期货币工具如国库券、商业票据、银行定期存单、政府短期债券、企业债券等短期有价证券。

货币式基金的介绍

4. 货币型基金的介绍

货币型基金是一种开放式基金,按照开放式基金所投资的金融产品类别,人们将开放式基金分为四种基本类型:即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前两类属于资本市场,后一类为货币市场。货币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央行票据、回购等安全性极高的短期金融品种,又被称为“准储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本金无忧、活期便利、定期收益、每日记收益、按月分红利”。货币型基金只投资于货币市场,如短期国债、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存款等等,风险基本没有。其流动性仅次于银行活期储蓄,每天计算收益,一般一个月把收益结转成基金份额,收益较一年定期存款略高,利息免税。货币型基金本金比较安全,预期年收益率为3.9%。适合于流动性投资工具,是储蓄的替代品种。由于数字货币的出现,货币基金领域又出现了新型的货币基金,虚拟货币基金。也称之为数字货币基金。例如:贝莱德数字货币基金,BLC基金。一般情况下,投资者盈利的概率为99.84%;预计收益率在3.8—5%之间,高于一年期定期存款3.5%的利息,而且没有利息税;随时可以赎回,一般可在申请赎回的第二天资金到帐,非常适合追求低风险、高流动性、稳定收益的单位和个人。

5. 货币基金的介绍


货币基金的介绍

6. 货币基金介绍?


7. 货币市场基金的介绍

货币市场基金(Money market funds,简称MMF)是指投资于货币市场上短期(一年以内,平均期限120天)有价证券的一种投资基金。该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短期货币工具如国库券、商业票据、银行定期存单、银行承兑汇票、政府短期债券、企业债券等短期有价证券。货币基金只有一种分红方式——红利转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每份单位始终保持在1元,超过1元后的收益会按时自动转化为基金份额,拥有多少基金份额即拥有多少资产。而其他开放式基金是份额固定不变,单位净值累加的,投资者只能依靠基金每年的分红来实现收益。

货币市场基金的介绍

8. 什么是储备基金

储备基金,顾名思义,主要是用于安全储备的一种基金,具体来说的话就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基金产品的净利润中所提取出来的一部分,并且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用来,弥补产品亏损,并且转增资本的一种储备型的基金产品。
 
 其占用量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企业的生产规模、物资消耗水平、供应条件和经营管理水平。一般要制定合理定额,使其既能保证生产的需要,又不造成资金使用上的浪费。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分别对其主要种类确定“经济定购量”,以使企业能以最低的成本满足对于储备物资的需要。
 
 储备基金的计提比例:
 
  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资企业自行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 合营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分配原则如下:
 
 (一)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二)储备基金除用于垫补合营企业亏损外,经审批机构批准也可以用于本企业增加资本,扩大生产;
 
 (三)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董事会确定分配的,应当按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