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核销流程

2024-05-14

1. 外汇核销流程

外汇核销流程是指出口单位核销出口收入的过程。申请核销单前,应在电子口岸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申请卡》和《企业经营者IC卡》。申请《出口收汇核销单申请卡》,应提交申请表;介绍信;贸易和发展委员会颁发的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外商投资委员会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海关出具的自营报关单位登记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出口合同;处理人员的身份证和复印件。拓展资料1、核销是指加工贸易单位在合同签订后向海关提交加工贸易登记手册、进出口专用报关单等有效资料,海关核对进出口、物资消耗等情况从而确定海关后续管理中的征税、免税、退税、补税业务。核销分为贷款核销、坏账核销、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加工贸易核销等。海关自受理企业核销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销。申请验证。特殊情况下,可由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海关直属海关关长批准,一般为10个工作日。无账户加工贸易手册经审核批准结案的,由海关向经营单位出具《审核结业通知书》;核销正常并开户的,出具《银行存款账户核销联系表》,企业在银行注销账户。对于“实际划转”的账户,企业应在银行收回存款和到期利息或取消保函,并收到“银行存款账户核销通知书”,以便收到来自银行的核销结算通知书。2、外汇以外币表示,为各国普遍接受,可作为国际债务清偿的各种支付手段。它必须具有三个特征:可支付性(必须以外币表示的资产)、可获得性(可以在国外得到补偿的债权)和可兑换性(可以自由兑换成其他支付方式的外币资产)。外汇是从事外汇交易和外汇投机的系统。随着科技的进步,外汇的报价、询价、购销、交割和清算都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这使得交易越来越电子化、网络化。所以我们说外汇是一个无形的市场,一个无纸化的计算机市场。外汇交易是一种外币兑换另一种外币。 Quotation是汇率,通常用两种货币之间的汇率来表示,例如美元/日元和英镑/日元。汇率是以第一种货币(作为基础货币)和第二种货币(作为估值货币)表示的价格。

外汇核销流程

2. 出口外汇核销单的申领流程是什么啊?

一、开户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 

  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报关 

  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 

  四、送交存根 

  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 

  五、核销 

  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六、核销单遗失及补办 

  出口单位遗失核销单后,应当在15天之内向外汇局书面说明情况(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申请挂失,外汇局核实后,统一登报声明作废。 

   1、对于空白核销单,外汇局予以注销; 

   2、对于已报关的核销单,则凭有关出口凭证办理核销。 

   3、对于要求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的,在办理出口核销手续后,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外汇局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 

  七、报关单补办事宜 

  出口单位遗失报关单的,应当凭外汇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向海关补办。 

  八、退赔事宜 

  若出口项下发生退赔,出口单位应向外汇局提供有关凭证,外汇局按下列情况审核退赔外汇的真实性: 

  (一)已出口报关且已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合同; 

   2、退赔协议及有关证明材料; 

   3、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 

   4、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已交单未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及第一款所列单据进行审核。 

  (三)已报关出口未交单的,外汇局凭第一款及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商业发票; 

   3、汇票副本 

   4、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 

  (四)出口货物未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出口单位需向进口商支付退赔外汇的,外汇局凭出口合同正本、终止执行合同证明、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进口方付款通知进行审核。 

  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所提供的上述凭证无误后,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银行凭此证明为出口单位办理退赔外汇的售付。 

增值税方面。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不计算销售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退税。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先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在规定期限内不足抵减的,不足部分可按有关规定予以退税处理。

1.企业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时,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

2.按购进原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额与按照退税率计算的差额借记“产品销售成本”,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特殊情况下,确因出口比重过大,在规定期限内不足抵减的部分可按规定退税。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消费税方面。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缴消费税。

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时,如按规定实行先征后退的,按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应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缴消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实际缴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应税消费品出口收到外贸企业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3. 外汇局现在核销单取消了,什么情况下做什么报告啊?

要求企业一定期限以上的贸易信贷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应按规定报告外汇局。
报告类型分为义务性报告(包括一定期限以上的预收、预付、延期付款、延期收款业务;转口贸易报告;辅导期报告;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报告)和主动性报告(主体不一致报告;差额报告;其他特殊交易报告)所谓主动性报告,就是非必须报告,若无引起监测指标异常可不报告。比如,向客户提供收费样品,客户支付500美金样品费,这个就可以不报告嘛。
对于义务性报告,不同类别的企业,报告内容不同。
A类企业报告内容:
① 30天以上的预付、预收货款
② 90天以上的延期收汇、延期付汇
③ 90天以上的远期信用证、海外代汇等贸易融资
④ 同一合同项下的转口贸易收支日期超过90天,转口贸易收汇、付汇差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
⑤ 辅导期企业(2012年8月1日登记“企业名录”的企业,期限为登记名录之日至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之日起90天,期满后10日内到外汇局现场报告进出口收付汇逐笔对应信息。※企业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可将其列为B类企业)
⑥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
B类企业报告内容:
① 在监管期内(监管有效期为一年)发生的预付、预收货款
② 在监管期内发生的30天以上的延期收汇、延期付汇
③ B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的延期收汇、延期付汇业务
④ B类企业不得办理同一合同项下收、支日期间隔90天的转口贸易。
⑤ 、⑥ 同A类企业
C类企业报告内容:
① 在监管期内(监管有效期为一年)发生的预付、预收货款
② 在监管期内发生的30天以上的延期收汇、延期付汇
③ C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的延期收汇、延期付汇业务
④ C类企业不得办理转口贸易。
⑤ 、⑥ 同A类企业

外汇局现在核销单取消了,什么情况下做什么报告啊?

4. 出口收汇核销单完整说明

问题1:什么是出口收汇核销单?
 
 问题1:出口收汇核销单是什么意思?
 
 出口收汇核销单,是指由外汇局制发、出口单位凭以向海关出口报关、向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向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的有统一编号及使用期限的凭证。
 
 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包括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结汇水单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收帐通知单,是指出口单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重要凭证。对出口单位的外汇收入,银行在确认其为直接从境外收入的出口货款后,办理结汇或者进入该单位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入帐手续,并出具加盖";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章";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怎样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出口单位在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时,如报关单金额和收汇金额差额,须提供有关证明。
 
 ①补偿贸易项下以实物补偿的出口,出口单位必须提供经贸部门的批件,有关补偿贸易合同、有关进口报关单、发票、核销单寄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外汇管理部门将逐笔登记裣出口额和补偿出口日期,补偿出口额满和补偿期满后,外汇管理部门将对新增出口按一般贸易逐笔核销收汇。
 
 ②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出口附加工合同和";登记手册";。对于一个合同分批出口并分批收取缴费者,凭原加工合同及所有的核销单和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
 
 出口单位将核销单丢失该怎么办
 
 如出口单位将核销单丢失,必须立即向发放核销单的外汇管理部门报告所丢失的核销单编号,并通过报纸发表声明,该核销单即行作废。
 
 出口收汇核销的程序、做法
 
 根据《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出口收汇核销程序、做法为:
 
 (1)出口企业提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
 
 (2)出口企业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
 
 (3)报关后,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将核销单存根送回外汇管理局接受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出口收汇情况的监督。
 
 (4)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将海关退给的核销单、报关单和有关单据送交银行收汇。
 
 (5)货款汇交至出口地银行以后,银行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并在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上填写有关核销单编号。
 
 (6)出口单位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及其他规定的单据,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7)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核销后,在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章,并将其中的出口退税专用联退还给出口单位作为日后退税依据。
 
 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填写
 
 出口收汇核销单分为存根、正联、退税联三部分,各部分填写方法是:
 
 1.存根
 
 (1)编号。应与出口报关单的编号一致。
 
 (2)出口单位。填写领取核销单的单位的名称。
 
 (3)单位代码。填写领取核销单的单位在外汇管理局备案的号码。
 
 (4)出口币种总价。此栏填写出口成交货物总价及使用币种。一般情况下,须与报关单一致。溢短装出口时,可以不一致,但须提供该笔出口的货运提单副本。(提单上有实际出口的数量和重量,根据发票或报关单上的单价与提单上的重量或数量相乘,即可得出实际出口的总金额)。
 
 (5)收汇方式。填写信用证、托收、汇付。
 
 (6)预计收款日期。依付款期限、地点不同按规定填写:
 
 ① 即期信用证和即期托收项下的货款,从寄单之日起,近洋地区(香港和澳门)20天内,远洋地区(香港和澳门以外的地区)30天内结汇或收账。如:2000年6月1日寄单,预计收款日期即应填写2000年6月21日。
 
 ② 远期信用证和远期托收项下货款,从汇票规定的付款日起,港澳地区30天内,远洋地区40天内结汇或收账。如港澳地区,预计收款日期为寄单日期加上邮程日期加上汇票规定的远期天数加上30天。如:寄单日期为2000年6月1日,汇票为远期180天,则预计收款日期应为2000年6月1日+10天+180天+30天,则为2001年1月8日。
 
 (7)报关日期。同出口报关单右上角的出单日期。
 
 (8)备注。填写出口单位就该核销单项下需说明的事项。如:北京甲进出口公司代广西乙进出口公司出口,收汇后,原币划转广西进出口公司,则该事项连同该受托公司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应批注在备注栏内并加盖批注单位的公章。
 
 (9) 有效期。自领单日起四个月。此栏由外汇管理局填。
 
 2.正联
 
 (1)出口单位。同存根。
 
 (2)单位代码。同存根。
 
 (3)银行签审。(类别、币种金额、日期、公章)填写收汇方式、币种总价、收结汇日期银行盖章。
 
 (4)海关签注栏。海关验放该核销单项下的出口货物后,在该栏目内加盖放行或验讫章,并填写放行日期。如遇退关,海关需在该栏目加盖有关更正章。
 
 (5)外汇管理局签注栏。由外汇管理部门将核销单、报关单、发票等配对审核无误后,在该栏内签注意见,并由核销人员签字,加盖已核销章。
 
 3.退税联
 
 (1)编号。同存根。
 
 (2)出口单位。同存根。
 
 (3)单位代码。同存根。
 
 (4)货物名称。同报关单。
 
 (5)出口数量。同报关单。
 
 (6)币种总价。同存根。
 
 (7)报关单编号。按报关单左上角号码填写。
 
 (8)外汇局签注栏。同正联。
 
 对货代来说,所谓退佣,就是基本运价里退给你多少,相当于便宜多少。有给公司的退佣,会算作公司的收入;也有退给个人的,就看个人能力啦,基本上是背着公司自己拿的。商场里买手机说补你打车费,就是这道理呀给你点回扣好让你把货给我走... ...
 
 退佣分两种一种是明面里的,象现在大连日线关西船东给我们退我们就给货主退,还有日本偏港的点是含佣的。还有一种就是回扣那种,高开发票什么的,有的单位还需要收手续费。
 
 核销单是出口报关时需要的一种单据,是在外汇管理局申领的,没有费用,但你公司需要有进出口资格,在海关注册,有电子口岸系统,有外汇帐户。申请时需使用电子口岸的用户卡在电子口岸网上申请核销单,然后在外汇管理局申领,申领时需加盖公司条形章和公章。货物出口前核销单需在网上备案出口口岸,以备出口报关时使用。货物出口后凭海关退回的核销单、报关单结汇联在银行办理结汇手续,再在电子口岸网上交单,然后可凭核销单、报关单退税联在外管局核销,最后就可以退税了。
 
 附件一: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

5. 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填制方法

1、出口单位名称
该栏填写对外签订合同或执行
出口贸易
合同的有
出口经营权
的我国
外贸公司
或企业名称的全称。委托报关时,应填写委托单位名称;委托出口,以
代理出口
单位名义签订
出口合同
并负责
收汇
时,应填写代理单位名称,两个或两个以上出口单位联合出口时,应填写负责办理
报关手续
的出口单位的名称。
2.编号
该栏由发放空白
核销单
的当地外汇管理部门预先编号。
3.寄单日期
寄单日期系指信用证或
托收
项下银行寄单日期。该栏由受托行或解付行根据对外实际寄单日期填写;自寄单据的,由出口企业自填对外寄单
索汇
的实际日期。
4.BP/OC号(Bill
Purchased/Out
ward
Collection)
BP号指法指信用证项下
议付
通知书编号,OC号系指托收项下托收委托书编号,该栏由受托行或解付行根据信用证项下议付通知书编号或托收项下托收委托书编号填写。
如为自寄单据出口,则在BP/OC号栏中填写“自寄单据”。
5.
结汇
/收账日期
该栏由解付行填写从国外银行或进口商处收妥货款的实际日期。
6.有关费用及货款处理方式
有关费用及货款处理方式系指出口项下从属费用及经批准保留现汇的货款金额,填写时,在所列的项目中如发生一项,即在项目前“□”内划“√”,并填写费用金额,如未发生该项,则不填。
7.海关核放情况
海关审核
报关单
与
出口收汇核销
单核对无误后,在此栏内加盖“验讫”章放行。
8.受托行/解付行备注
该栏由受托行或解付行根据收款情况在必要时填写。
9.出口单位备注
该栏由出口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必要是时填写。
10.外汇管理部门核销意见该栏由当地外汇管理部门根据核销实际情况填写。
11.出口货物数量、总价
该栏根据报关单填报内容,填写出口商品品种、数量、成交条件、总价及应收汇的币种。
12.收汇方式
该栏必须严格按合同内容填写,每种收汇方式应列明即期或远期及远期天数。若为
分期付款
方式,则应列明每项付款日期的金额。
13.预计收款日期
根据合同规定的财务付款日期或根据合同推算的收款日期填写。
14.
出口收汇核销单
的申领
出口单位到
外汇局
领取核销单前,应当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先通过“
中国电子口岸
出口收汇系统
”向外汇局提出领取核销单申请,然后凭本企业操作员IC卡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
外汇局根据出口单位申请的核销单份数和出口收汇核销考核等级向出口单位发放核销单,并将核销单电子底账
数据传送
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出口单位在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应当加盖单位名称及
组织机构代码
条形章,在骑缝处加盖
单位公章
。

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填制方法

6. 外汇核销单的流程

如何办理出口外汇核销一、开户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6、出口合同复印件。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二、领单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三、报关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四、送交存根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五、核销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六、核销单遗失及补办出口单位遗失核销单后,应当在15天之内向外汇局书面说明情况(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申请挂失,外汇局核实后,统一登报声明作废。1、对于空白核销单,外汇局予以注销;2、对于已报关的核销单,则凭有关出口凭证办理核销。3、对于要求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的,在办理出口核销手续后,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外汇局出?quot;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七、报关单补办事宜出口单位遗失报关单的,应当凭外汇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向海关补办。八、退赔事宜若出口项下发生退赔,出口单位应向外汇局提供有关凭证,外汇局按下列情况审核退赔外汇的真实性:(一)已出口报关且已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1、出口合同;2、退赔协议及有关证明材料;3、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4、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二)已交单未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及第一款所列单据进行审核。(三)已报关出口未交单的,外汇局凭第一款及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1、出口货物报关单;2、商业发票;3、汇票副本4、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四)出口货物未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出口单位需向进口商支付退赔外汇的,外汇局凭出口合同正本、终止执行合同证明、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进口方付款通知进行审核。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所提供的上述凭证无误后,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银行凭此证明为出口单位办理退赔外汇的售付。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1)出口企业提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2)出口企业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3)报关后,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将核销单存根送回外汇管理局接受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出口收汇情况的监督。(4)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将海关退给的核销单、报关单和有关单据送交银行收汇。(5)货款汇交至出口地银行以后,银行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并在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上填写有关核销单编号。(6)出口单位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及其他规定的单据,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7)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核销后,在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章,并将其中的出口退税专用联退还给出口单位作为日后退税依据。所需单据:加盖海关放行章的报关单,核销单,银行结汇水单.

7. 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填制方法

1、出口单位名称该栏填写对外签订合同或执行出口贸易合同的有出口经营权的我国外贸公司或企业名称的全称。委托报关时,应填写委托单位名称;委托出口,以代理出口单位名义签订出口合同并负责收汇时,应填写代理单位名称,两个或两个以上出口单位联合出口时,应填写负责办理报关手续的出口单位的名称。2.编号该栏由发放空白核销单的当地外汇管理部门预先编号。3.寄单日期寄单日期系指信用证或托收项下银行寄单日期。该栏由受托行或解付行根据对外实际寄单日期填写;自寄单据的,由出口企业自填对外寄单索汇的实际日期。4.BP/OC号(Bill Purchased/Out ward Collection)BP号指法指信用证项下议付通知书编号,OC号系指托收项下托收委托书编号,该栏由受托行或解付行根据信用证项下议付通知书编号或托收项下托收委托书编号填写。如为自寄单据出口,则在BP/OC号栏中填写“自寄单据”。5.结汇/收账日期该栏由解付行填写从国外银行或进口商处收妥货款的实际日期。6.有关费用及货款处理方式有关费用及货款处理方式系指出口项下从属费用及经批准保留现汇的货款金额,填写时,在所列的项目中如发生一项,即在项目前“□”内划“√”,并填写费用金额,如未发生该项,则不填。7.海关核放情况海关审核报关单与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对无误后,在此栏内加盖“验讫”章放行。8.受托行/解付行备注该栏由受托行或解付行根据收款情况在必要时填写。9.出口单位备注该栏由出口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必要是时填写。10.外汇管理部门核销意见该栏由当地外汇管理部门根据核销实际情况填写。11.出口货物数量、总价该栏根据报关单填报内容,填写出口商品品种、数量、成交条件、总价及应收汇的币种。12.收汇方式该栏必须严格按合同内容填写,每种收汇方式应列明即期或远期及远期天数。若为分期付款方式,则应列明每项付款日期的金额。13.预计收款日期根据合同规定的财务付款日期或根据合同推算的收款日期填写。14.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申领出口单位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前,应当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先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向外汇局提出领取核销单申请,然后凭本企业操作员IC卡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外汇局根据出口单位申请的核销单份数和出口收汇核销考核等级向出口单位发放核销单,并将核销单电子底账数据传送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出口单位在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应当加盖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条形章,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填制方法

8. 外汇核销的流程

1、进口单位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2、申请办理上述名录的同时申请核销员资格,领取报名回执后即可凭此回执办理进口业务。经培训合格后,由外汇管理局派发进口付汇核销员资格证书;3、当要对外付汇时,先查询本企业是否在名录。如果在则直接到开户银行办理对外付汇手续,如果尚未在名录或需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或异地付汇等情况时,需要先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再凭此办理进口付汇手续;4、取得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专用联;5、以货到付汇方式结算的,由付汇银行自动核销,以预付、信用证、托收等其他方式结算的,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