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教育局电话

2024-05-12

1. 泗阳教育局电话

电话:0527-85230200
地址:众兴镇北京东路7号

2013年,泗阳县教育发展三年图强行动计划开局良好,高考二本以上达线率全市第一,5名学生考取清华、北大;泗阳—启东合作办学全面启动,泗阳中学获评全国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成众兴中学、双语学校上海路校区等6所学校,新加固校舍26万平方米;林中凤凰基金接受捐款1623万元。

扩展资料:
职责调整
1、划入原县体育局职责。
2、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4、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5、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重点抓好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与发展工作,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6、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7、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泗阳教育局电话

2. 泗水县教育局电话

泗水县教育局电话是0537-4222966
主要职责:
(1)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2)承担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及工会工作。

(3)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落实。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市委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5)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

(6)统筹管理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7)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8)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9)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中等及以下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 泗水县教育局电话

0537-4222966

主要职责:
(1)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2)承担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及工会工作。
(3)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落实。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市委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5)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
(6)统筹管理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7)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8)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9)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中等及以下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10)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协调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研究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审核基础教育阶段的地方教材。按规定和权限制定高中以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毕业考试有关政策。推进素质教育。

泗水县教育局电话

4. 泗洪县教育局电话号码

泗洪县教育局电话号码电话:86222330
地址:珠江路

 数字号码: 052786222330长途区号: 0527本地号码: 86222330单位名称: 泗洪县教育局省份: 江苏城市: 宿迁地址: 珠江路

职责调整
1.原县体育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教育局。
2.加强 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 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5.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5. 泗阳县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 编制2名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事务;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起草重要文件;负责文件、电报的运转和管理;负责局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落实;负责文秘、机要、财务、政务公开、文书档案、保密、保卫、信息、新闻宣传和社团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综合协调工作;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协调与兄弟县(区)的教育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教育、体育的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地方性教育、体育规定及有关综合性文件;指导教育、体育的法制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检查;协调农村、县城和企业的教育、综合改革;牵头承办局机关教育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批示;指导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思想品德课建设工作;指导县属学校宣传工作和思想理论建设、学校校报、广播、电视等舆论阵地建设、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收费等有关政策,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省、市相关政策工作,提出县财政预算内教育、体育经费预算方案和建议,统筹管理省、市专项拨款、赠援款和世界银行贷款等外资贷款,负责全县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决算、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教育、体育资产;牵头做好教育、体育机构财产、财务的检查、审计,建立教育、体育机构资产档案;承担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分析;指导、协调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工作。管理、监督体育彩票发行和公益金使用。负责全县工资年报及教育局机关财务有关工作。协助做好教育系统各事业单位报帐员教育、管理(配置)、业务培训工作。(二)组宣科 编制3名负责县直有关教育、体育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指导学校党员的教育、管理与发展工作,对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调研,指导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同有关事业室指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指导中专校与中小学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对党外知识分子的使用提出建议。负责拟定全县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学校中层干部备案管理工作,依据管理范围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劳动、保险福利、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协调并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劳动管理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本县学校及教育单位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规划指导县名师、名校长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考核、评优表彰、奖惩工作。负责统计全县教职工信息,拟定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方案。完善教育人才信息服务、交流服务、培训服务、能力测评服务、代理及人事档案服务、人才交流服务等功能。指导和协调中小学教师各类培训和教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工人培训、技术等级确定方面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本县各教育、体育单位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本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初级职务的评审工作;本县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初审推荐工作;审核中小学校教师职务岗位设置的方案;负责做好全县教师继续教育、终身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在职教师职工素质。(三)基础教育科(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编制3名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统筹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基础教育的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并贯彻落实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巩固提高工作;贯彻执行省、市教育部门制定基础教育的学制、教学计划、学籍管理办法和办学标准;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改革与管理;规划指导基础教育教材建设,组织征订省编教材,审定地方教材;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工作;负责学校学生德育工作、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稳定工作、青少年科普工作、校外教育以及民族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各校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学生德育规划工作;评比上报省级德育先进学校、市级德育先进学校、市级优秀班主任,指导办好家长学校,指导学校人防教育、环境教育和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拟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实施计划;组织实施国家颁布的语言文字各项标准和规范;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学校和社会文字规范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四)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 编制2名统筹、协调、管理全县中等职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工作。统筹管理普通和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以及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协助做好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协助做好普通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的设置、撤销、调整工作;研究制定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落实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的教学改革、教材建设、信息化建设、专业建设和德育工作;制定和实施专业培养目标、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执行省定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协助上级部门管理县属普通中等职业、成人等技术学校学生学籍、毕业证书的审核、验印和发放;指导职业成人学校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以及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工作;指导普通和成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劳动力市场和人才需求的变化,指导学校建立职业介绍机构,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开展职业资格考核、推动就业准入制度的执行;指导职业、成人学校学生的德育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参与研究和管理好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管理职业、成人教育合作办学等有关工作。承担社会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农民文化技术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扫盲教育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五)发展规划科(挂“民办教育科”牌子) 编制2名负责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综合协调各类教育的布局与结构调整工作以及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县直学校及其他有关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撤销、更名与调整的审核初审工作;负责与国(境)外合作办学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拟定县内教育系统中等专业教育年度招生计划;参与研究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编制局管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基建投资计划,指导协调学校校园规划和校舍、教职工住宅建设;指导学校后勤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统计与人才需求预测工作。规划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统筹管理民办教育等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有关规章制度及发展规划;受理办学申请,并组织评估、考察、评议,办理审批事项,颁发办学许可证;牵头组织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年检工作;受理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应当报请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核准的有关事宜;负责传达社会力量办学有关文件,搞好社会力量办学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处理有关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解散或撤销的善后工作等。(六)安全与信访科 编制2名管理、指导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处置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收集、处理、上报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信息;指导教育系统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和学生安全防范体系;负责学校稳定、防灾、防火、治安保卫等安全稳定工作的宣传教育;负责指导全县教育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督查及考核评估;负责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受理教育系统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以及教育局领导批办的信访案件,并做好催办、督办工作。接受其他社会团体及公民对教育相关的法律咨询;承办本系统的复议案件;拟订教育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及评估考核方案;负责制订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案,配合协调公安及有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督促学校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配合协调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学校内部的刑事治安案件;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指导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承办县纪委交办的其它事项。(七) 体育科(挂“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牌子)编制3名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推动和指导全民健身,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综合性群众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承担和协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健身气功管理工作。拟订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负责全县体育业余训练、竞赛工作和运动队建设工作;指导竞技体育训练、运动队的业务管理工作;组织重大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负责训科医管一体化和教练员考核、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拟订体育竞赛管理制度,宏观管理、指导全县竞赛工作,举办、承办县及县以上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县级以上大型比赛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三级裁判员综合管理、三级运动员等级审批和申报工作;编制体育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体育科研工作和体育学校的文化教育工作。拟订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协调业余训练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青少年国际、国内体育比赛参赛工作。制定全县体育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体育基本建设规划、推动体育场所标准化建设,指导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监督管理;培育发展体育产业,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拟订体育经营单项管理标准及规定,引导和规范全县体育经营活动;负责本县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协助人事教育科做好体育人才流动服务工作。承担体育事业综合统计。指导全县学校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做好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的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教学改革,并严格贯彻执行省制定教学质量评估标准;组织、协调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组织指导学校贯彻执行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的教学大纲、课程计划、课程标准;会同县有关部门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校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指导、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规划指导相关的课程建设,协助做好师资培训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双拥、人武和征兵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设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工会。

泗阳县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6. 泗阳县政府热线电话是多少

泗阳县政府热线电话是0527-85212554。县政府热线的服务范围如下:1、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反映社情民意,协助领导处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2、负责受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重要社会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3、负责受理协调解决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4、对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公共服务等单位公开电话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5、负责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网络的建设发展;6、负责市长信箱工作和群众来信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7. 泗阳县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体育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地方性教育、体育法规、规章实施细则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二)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体育发展战略思路,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加快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四)提出县财政预算内教育、体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统筹管理省、市下达及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收费和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境外)对我县的教育、体育援助和教育、体育贷款;组织协调对局管学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体育经费进行审计监督。负责统计全县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五)综合管理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以及群众性体育等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与检查,负责全县的学校体育、群众性体育工作。(六)初核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审核民办学校(民办职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领导县各体育方面的社团,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七)组织征订中、小学、幼儿园的有关教材。(八)负责有关教育、体育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对党的建设的重要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指导性意见;按干部管理范围做好对全县中、小学、教育(体育)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九)负责全县中小学和教育、体育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县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和指导各个学校、各个教育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有关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做好学校的稳定工作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十)协同县纪委(监察局)做好各学校、各教育、体育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十一) 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规划和指导本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十二)主管全县的教师、教练员工作。组织中小学及有关教育单位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组织贯彻落实省、市、县制定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的意见;统筹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和教育单位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制订农村中小学教职工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十三)组织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劳动工资、职称评审、职务聘任、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十四)负责全县自学考试及有关教育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十五)主管全县中等专业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在省总计划内拟定本县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负责本县初中、小学、幼儿园的学(园)籍管理,证书审核,协助上级教育部门做好中专、高中的学籍管理。(十六)规划、指导并推动教育系统的科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指导体育宣传、体育科技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计划。(十七)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加强学校知识分子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外事工作,组织参加对外教育、体育交流与合作。(十八)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加强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协助上级搞好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十九)统筹规划并指导校办产业、体育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后勤改革,协调和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管理。(二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泗阳县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8. 泗阳县教育局的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县体育局职责。(二)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四)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五)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重点抓好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与发展工作,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六)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七)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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