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2024-05-15

1.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1、一般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2、特殊项目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3、特殊行为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代他人销售货物,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2. 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介绍

《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为全国性条例规定,本条例于1993年12月28日由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

3. 我国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NEW)

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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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增值税征收范围问题,求大神帮帮忙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及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劳务”。它将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代理业及其他服务业排除在征收范围之外,特别是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未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人为地割断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链条式管理体系,给纳税人偷税以可乘之机,使得增值税抵扣制度得不到正常发挥。
 
2、产品以含税价格销售到以后的生产经营环节时,造成以后各生产环节的重复征税,货物流通次数越多,重复征税也就越严重。
 
3、生产型增值税不仅对加工业的扩张起了诱导作用,而且也抑制了我国本应鼓励优先发展的基础行业,阻碍了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和调整的进程。能源、化工等基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大,原材料消耗比重小,因而能扣税的比重小,税收负担重;而一些加工、零售业,由于固定资产比重小,能扣税的原材料所占比重大,因而税负轻,由此造成能源、电子、化工等需要大力发展的基础行业税负不同程度有所上升,而加工业、零售业等规模扩张过快的行业税负反而有所下降。

5.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进口货物及部分加工性劳务,如修理、修配劳务。对大部分一般性劳务和农业没有实行增值税。现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一)销售货物。(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三)进口货物。(四)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特殊行为。(五)混合销售行为。(六)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七)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其他项目:(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4)集邮商品,如邮票、明信片、首日封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5)邮政部门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6)单独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7)缝纫业务;(8)税法规定的其他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6. 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有: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增值税征收特殊项目: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4、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 5、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增值税征收特殊行为: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2、代他人销售货物3、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7.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如下: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销售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等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销售货物指的是有偿转让有形动产的所有权;销售劳务指的是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指的是销售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电信服务、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和建筑服务;2.金融服务,具体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现代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电信服务,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8. 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根据1997年9月8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废止
一、征税范围
(一)机器机械及其零配件,包括通用和专用机械设备、机动车(汽车除外)、医疗机械、仪器仪表及其零配件,以及汽车、机动船舶和轴承的零配件。
(二)农业机具及其零配件,不包括小农具。
(三)轴承,指各种用途的轴承。
(四)钢坯,包括连铸坯。
(五)钢材,不包括金属丝、绳。
(六)印染绸缎及其他印染机织丝织品实行增值税的范围,只限于中国丝绸公司归口管理的企业和单位。对其他企业、单位及个人生产或进口的印染绸缎及其他印染机织丝织品,以及委托中国丝绸公司归口管理的企业加工的产品,暂不实行增值税。
(七)原料药,包括西*厂生产的原料药中间体。
(八)成剂药,包括西*厂以中草药为原料生产的成剂药。其他单位利用生物为原料生产的成剂药暂不实行增值税。
二、扣除项目
(一)钢坯、钢材的扣除项目中不包括铁合金和其他金属的税金。
(二)印染绸缎及其他印染机织丝织品的扣除项目,包括外购印染绸缎和其他印染机织丝织品的税金。
(三)西药的扣除项目中的外购原料药,是指由西*厂生产的按原料药适用税率纳税的原料药和原料药中间体。
(四)对西*厂为生产应纳增值税产品直接从国外进口的原料药或原料药中间体的税金,以及从医药公司购入的属于进口的原料药或原料药中间体的税金,准予扣除。
(五)西*厂将自己生产的原料药或原料药中间体扩散给西*厂以外的企业生产,其从该协作企业购进属于扩散的原料药或原料药中间体的税金,准予扣除。
(六)对西*厂生产成剂药所用的中草药,视同原料药,按原料药适用的税率计算扣除税额。
三、适用税率
(一)钢坯、钢材的等外品,按照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纳税。
(二)生产钢坯、钢材过程中出现的不属等外品的下角料,暂减按百分之三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三)西*厂生产的注射用水,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四)推土机应按机器机械14%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四、工业自销产品的计税价格对工业自销的产品,应当按照实际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但对于应当缴纳营业税、销售价格高于出厂价格的自销产品,应当按照出厂价格征收增值税。
五、委托加工产品对委托加工产品应按照工厂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计税,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委托加工甲类产品的,为了简化征收手续,以加工费为计税依据,依照委托加工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征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增值税税额=加工费金额×增值税税率
(二)委托加工乙类产品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扣税法”的规定征税。其计算公式为:准予扣除的税金
六、自制增值税产品连续生产产品税产品企业用自制增值税产品连续生产产品税产品(以下简称非应税产品)的,除下列规定者外,其自制的增值税产品暂缓征收增值税。
(一)企业用自制(包括委托加工,下同)的钢材连续生产钢丝、钢绳、钢窗、钢梁的,其自制的钢材应在移送使用时按照同类产品出厂价格征收增值税。为了简化征收手续,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对企业连续生产上述非应税产品所用的自制钢材也可不征税,对钢丝、钢绳、钢窗、钢梁的销售收入,依照钢材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征税,但对钢材所用的外购扣除项目的税金准予扣除。
(二)中国丝绸公司归口管理的企业、单位用自制(包括委托加工,下同)的印染绸缎和其他印染机织丝织品连续生产丝织复制品和丝绸服装的,其所用的自制印染绸缎和其他印染机织丝织品可不征税,只就丝织复制品和丝绸服装的销售收入,依照印染绸缎和其他印染机织丝织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但对印染绸缎和其他印染机织丝织品所用的外购扣除项目的税金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