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待反售债券总余额应小于其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自营债券总额的200%

2024-05-15

1. 如何理解“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待反售债券总余额应小于其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自营债券总额的200%

我就简单说吧 咱国家中央结算是按净额结算方式托管资产 债券自营是正回购逆回购双向 之间肯定有对冲  明白了吧 
实际上这条政策的意义是限制债券过热投机 跟杠杆没关系

如何理解“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待反售债券总余额应小于其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自营债券总额的200%

2. 关于货币市场的几个问题

余额是个时点数,是指在某一时间点上的现额。

3. 这题怎么做?要详细过程,题中说“每年12月31日付息的债券的20%对外出售”怎么理解?每年都出售2

这题第一段话 可以这么叙述:2012年1月1日,甲公司(从二级市场 后句话能判断出来)购入乙公司发行的一项债券,该债券于2011年1月1日发行,面值500000元、期限5年、票面利率5%,年末付息。至2015.11.1甲公司将其债券的20%出售,收到价款105300元。…………
     思路:本题难就是在于文字叙述复杂,可以拆开看,解题时候可以按照会计分录解决,到期时,债券年限是2012.1.-2015.12.31 因为是五年期,题目中也告诉了剩余两个月,那么我们要做的分录 还是不变 具体可以参考教材 
     借:应收利息    20000   ( 500000×5%×8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为什么是借方。因为题目中给定的是贷方余额,所以推断到期时我们要结转到借方 那最后一期的金额 也就是余额 结转过来而已,本题也不用实际利率了)   2560(3200×80%)
         贷:投资收益   22560  (从上面相加)
或者 也可以画一个丁字账 就能理解,难点在于怎么理解第一段话,怎么理解贷方余额,最后你可以拓展 本题是 溢价还是 折价购入 融汇贯通。

这题怎么做?要详细过程,题中说“每年12月31日付息的债券的20%对外出售”怎么理解?每年都出售2

4. 什么是待返售债券?

逆回购方所持有的买断式债券,在债券未到期期间所持有的,到期返售给回购方的债券~~

5. 关于国债的买断式回购 急!!!

  买断式回购和质押式回购(封闭式回购)一样,都是按照标的券的标准券折算比率来进行交易。不同期限的债券有不同的折算比例。但是,不是所有的债券都可用于回购交易。标准券折算比例是根据不同债券的期限、流动性水平来确定的。目前,交易所每周调整一次折算比例。

  附上最新的上交所标准券折算比例表链接
  http://www.sse.com.cn/cs/zhs/scfw/gg/cb_announ/zqzslgg20080409.txt

  投资者在以往的封闭式回购中,其正常的盈利方式往往是融资方通过回购融资获取其它方向的投资收益,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融券方则通过回购获取相对应回购天数的利息。在封闭式回购的交易期间,作为回购标的的债券成为“标准券” 被冻结。但在买断式回购中,回购交易的标的债券,由于实质上实行了约定期限内的所有权转移而可以存在不同的套利模式。

  你所说的回购融资比率,实际上就是标准券折算比率。


  另外,附银行间的买断式回购业务管理规定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业务管理规定

  2004.04.20

  第一条 为促进债券市场进一步发展,规范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以下简称买断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第三条 买断式回购的债券券种范围与用于现券买卖的相同。

  第四条 买断式回购遵循公平、诚信、自律、风险自担的原则。

  市场参与者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

  本规定所称市场参与者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的市场参与者含义相同。

  第五条 市场参与者进行买断式回购应签订买断式回购主协议,该主协议须具有履约保证条款,以保证买断式回购合同的切实履行。

  第六条 市场参与者进行每笔买断式回购均应订立书面形式的合同,其书面形式包括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中心)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或者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形式。

  买断式回购主协议和上述书面形式的合同构成买断式回购的完整合同。交易双方认为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七条 买断式回购期间,交易双方不得换券、现金交割和提前赎回。

  第八条 进行买断式回购,交割时应有足额的债券和资金。

  第九条 买断式回购以净价交易,全价结算。

  第十条 买断式回购的首期交易净价、到期交易净价和回购债券数量由交易双方确定,但到期交易净价加债券在回购期间的新增应计利息应大于首期交易净价。

  第十一条 买断式回购的期限由交易双方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91天。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延长回购期限。

  第十二条 买断式回购首期结算金额与回购债券面额的比例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进行买断式回购,交易双方可以按照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协商设定保证金或保证券。设定保证券时,回购期间保证券应在交易双方中的提供方托管账户冻结。

  第十四条 进行买断式回购,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单只券种的待返售债券余额应小于该只债券流通量的20%,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待返售债券总余额应小于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自营债券总量的200%。

  第十五条 买断式回购发生违约,对违约事实或违约责任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可以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最终仲裁或诉讼结果报告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在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最终结果予以公告。

  第十六条 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和授权,及时向市场披露上一交易日单只券种买断式回购待返售债券总余额占该券种流通量的比例等有关买断式回购信息。

  第十七条 同业中心负责买断式回购交易的日常监测工作,中央结算公司负责买断式回购结算的日常监测工作;发现异常交易、结算情况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第十八条 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依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买断式回购的交易、结算规则。

  第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对辖区内市场参与者的买断式回购进行日常监督。

  第二十条 进行买断式回购除应遵守本规定外,还应遵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市场参与者以及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违反本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市场参与者进行买断式回购违反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他有关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4年5月20日起施行。

关于国债的买断式回购 急!!!

6. 买入返售债券利息收入

国税发[2002]9号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 不知道下面的话你能否理解买入返售债券收入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 有价证券的 卖出价-买入价  差额*3%利息收入已经含在卖出价中,因此,间接地讲,实际上利息收入是征收营业税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文号我就不说了吧),国债的利息收入免税,其他债券利息是征收所得税的。

7.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如何理解?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是指不超过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如果是基金,银行,保险或者投资公司的话,就是他们投资在债券上面的钱不能超过净资产的40%;如果是说的是欠债的话,就是欠的债不能超过净资产的40%。公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1、资产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所拥有的净资产的规模如何,是衡量公司的财产责任能力大小的标志。因此,本条要求公司债发行主体的净资产额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2、对累计发行债券的限制规定: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累计债券余额是指已发行尚未到期的债券金额。这项规定的目的是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与其净资产保持合理的比例,以保证公司有足够的偿还公司债券的能力。3、盈利要求: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公司债券发行不仅需要有一定数量的净资产作为其基础,还需要公司债券发行主体在经营上有良好的业绩,以确保有足够的偿债能力。而经营业绩的评定标准是营业利润达到一定水平。4、用途要求: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为了使公司发行债券所筹资金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必须接受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的调节,这是国家加强对发行公司债券的管理,使公司债券发行服从国家总的经济宏观调控的必要措施之一。5、利率要求: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这一规定也是国家加强对发行公司债券管理的措施之一。如果公司发行债券的利率比国家所发行的债券的利率高,就会影响国家建设资金的筹措。而且公司债券利率过高,有可能导致金融秩序混乱,也有可能通过高利率吸引投资者,但难以做到如期如数偿还。所以必须加以控制。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这一项是概括性的规定,为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规定其他条件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外,在规定了上述六项条件外,还规定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是指以债券形式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在一定时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为公司股份的债券。它兼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属性。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如何理解?

8. 请教:中期票据待偿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的理解?

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指 以财务账面值计算的公开发行债券余额,包括企业债、不包括短融、中票。
不论是企业债券还是公司债券,累计债券余额都不能超过净资产的40%。
《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该法条适用于所有企业发行的债券品种。

扩展资料:
企业期末的所有者权益金额“不等于或不代表”净资产的市场价值。
净资产就是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其计算公式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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