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理财和个人理财有什么区别

2024-05-13

1. 家庭理财和个人理财有什么区别

家庭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经历的人生阶段,为了让家庭保持一个好的生活水平,我们都会尽可能的让家庭财富增值,而投资理财更是不可忽视的一步。那么家庭理财要怎么做呢?和个人理财有没有区别。 家庭理财在在建立家庭资产的起步阶段,应当选择一个基本上没有风险的投资机构,最好是采取银行储蓄的方式积累资金。 购买住房是一种建立终生资产的投资行动,应当在深思熟虑后谨慎进行。在采取为获得不动产的任何行动之前,都应当考虑好自己的资金支付能力和支付方式等问题。 建立一个家庭资产情况一览表,这可以使你随时了解家庭资产的变化和有关法规的变化。尽量使家庭资产多元化。在家庭资产的结构中,要做到固定资产、货币资产和金融资产这三者大体处于合理、协调的状态。 使家庭资产保值增值。家庭的每一份资产都应当根据其确定的目的,通过各种途径,使其保值增值。应当关心税制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如果有必要应改变家庭积蓄策略,必须果断行事。适时调整投资方向和注重投资安全,有利于家庭理财规避风险。 切实保护好家庭。在疾病保险、伤害保险、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夫妻理财制度等方面都应当有所考虑,作出统筹安排。

家庭理财和个人理财有什么区别

2. 个人理财为什么要学相关法律知识,掌握法律?

第一理财是要根据每个人或家庭的具体财务状况和非财务状况来做出的综合规划,财务状况是指你的职业和收入的详细情况、消费支出的详细金额、现有财产的分布信息等;非财务状况如你的性格偏好、家庭成员的结构和相互间关系等情况。
  这就涉及我们的财务信息和个人隐私能否得到有效的保护.
 第二理财是贯穿一辈子的事情,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在不断发展变化,我们的财务状况和财务需求也不断地跟着发生变化,需要不断调整我们的理财方案,而一次或两次的理财顾问解决不了长远的问题

3. 个人理财规划包含哪些内容

个人理财规划包含:了解当前财务状况、设置好一笔备用金、先做风险能力测试、配置有必要的保险、不要忘记投资自己等几块内容。具体如下:

一、了解当前财务状况
所以,个人制定理财规划的第一步,就是对自己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最好是将自己的资产和负债记录下来,清晰的了解资金的流动状况,然后再根据自己的投资方式和频率,按月或季度来更新资产详情,只有清楚了自己的底细,才能更好的往下一步进行发展。
二、设置好一笔备用金
一般来说,个人在没有特殊情况之下,备用1万元的资金就行,可以存在银行活期账户,或是放在余额宝等灵活的理财产品当中,这样既可以保障必要的资金流动性,有可以额外的赚取一点收益。
三、先做风险能力测试
一般来说,按照风险承受能力可以将投资者分为两类,第一类为稳健型投资者,通常会选择定期储蓄、货币基金等无风险或风险较少的理财产品;第二类则为激进型投资者,通常会选择股票、基金等高风险、高收益型理财方式。投资者可以先对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测试,然后对号入座来施行相应的理财操作。
四、配置有必要的保险
保险的本质就是减少意外造成的损失,而未来是不可预估的,买一份保险也是为自己提供一份保障,所以,一定要学会分散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五、不要忘记投资自己
果努力的提升自我能力,对自己的未来进行投资,就可以有效的解决“开源难”的问题。没事的时候多读读书、听一听讲课,提高自己的技能和业务水平,那么就可以早日实现财务自由,为自己的生活质量添砖加瓦。

个人理财规划包含哪些内容

4. 个人是否经营代客理财业务

李某在一家证券公司工作多年,对证券市场以及股票市场较为熟悉。辞职后,李某欲利用自己的经验开一家代客理财公司,计划通过吸收他人的资金来代他人购买证券、股票,进行相关操作,并从中收取佣金。请问:李某能否设立该公司? 首先,本案中,李某欲经营的代客理财业务属于我国法律、法规上规定的个人理财业务。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理财业务属于金融业务,在我国禁止非金融机构经营。也就是说,在我国只允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五类公司经营个人理财业务。个人设立代客理财公司经营个人理财业务是违法的。因此,李某不能设立该代客理财公司,其设立该代客理财公司的请求也不会得到工商部门的批准。
其次,个人经营代客理财业务是违法的,但是并不是所有个人代他人理财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一般情况下,以下二种情形不违法:
1、在亲人、朋友之间,基于信任,将货币交由他人对金融机构开发的个人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对于账户的名字还是委托人的姓名,如果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购买股票、证券等操作进行了授权,并将其账户及资金、密码等信息告诉受托人,由受托人进行相关操作并抽取佣金的行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一般也不会被认为是违法行为。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个人非法代客理财的情形下,双方签订的委托理财合同一般也会因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其中产生的利息、股息等孳息也会因此被没收。相关法律、法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5. 个人理财规划怎么写啊??

  以下是莫言的自述:

  各位专家好,小女子慕名前来讨教理财问题。请各位大虾施加援手,感恩不尽。

  小女子今年25岁,毕业三年,工作三年,成婚两年,现在正在续本,明年底毕业。今年八月刚贷款公积金在广州买了一套50万的二手房,首付一半,贷款一半,分十五年偿还,现每月需还款约2000元。

  因为买房子几乎掏空了存款,现在供房也快到底线,目前剩下活期存款8000多元用于供房和水电煤气费。

  小女子就职一家港资公司,任经理助理,每月应发工资为2600,有保险和公积金。合计社保每月406,公积金每月460。估计明年工资会加多300元,但没任何奖金花红。目前不需要供养父母。公积金8月份时已经领取之前的所有钱出来了。目前估计还有余额2300元。我个人没买任何保险和理财产品。

  老公29岁,在民营企业销售部做助理经理,计薪方式是月薪+年底奖金。目前月薪3000元(到手只有2600左右),年底奖金是4-6薪,大概2万的奖金。所以可以计算为平均每月4500元左右,也可不这样计算。一年后(2009年)如果时机成熟的话,跳到上市IT公司任职,月薪6000-7000,但将来的事情很难说的了算,目前只能依靠5000元作为计算数字。 一年前跟人合伙开有手机店,每月分红500,但是分红不固定。每个月给家里500元.(其中350元个人购买的商业重疾以及养老保险保险+150元给父母的买菜钱)。公积金8月份时已经领取之前的所有出来。公积金每月合计扣除560元。目前估计约有公积金余额2800元。

  目前投资建立自己的床上用品品牌,前期要投入一万元,暂时无明显获利,需循环投资使用。预计明年头获利能达到40%。

  每月花销约:
  家庭生活开支:1000元
  购物逛街等消费:1000元
  目前我们的每月工资都没存进活期存款,只是作为流动现金。

  我打算明年底怀个孩子,可是生活似乎不宽裕,求教各位大虾,我们该如何存钱理财,又该如何理财?

  偶的理财目标是两三年内活期存款达到5万元,并用于供楼,流动资金达到5000元以上,用于日常生活开支。请帮忙规划并推荐购买什么理财产品用于增值,购买何种保险?请专家做出未来三口之家的家庭理财规划方案。万分感谢!


  ————————————————————————————————————

  一、财务分析

  现在:

  家庭固定税后月收入:4334

  家庭固定月支出:4500

  公积金收入(两人):1020

  月储蓄:-166

  月不确定性收入:500

  年终奖金20000


  将来:预计

  家庭固定税后月收入:6734

  家庭固定月支出:4500

  公积金收入(两人):1020

  月储蓄:2234

  月不确定性收入:500

  年终奖金:未知


  资产负债情况:

  资产:

  活期存款:8000

  房子一套,价值50万

  公积金余额:5100

  负债:

  房贷本金:约为24万5千多


  从莫言的真实情况来看,他们目前在买了房子之后,大量资金被占用了,每月收支基本持平,无多少资金留存。在考虑手机店投资的非固定分红下,基本上是收支相抵。存款目前也很少,只有8000元,无法作为应急准备需要。房产尚有近半的贷款本金,每月造成不小的负担。应该说整个家庭处于收支很吃紧的状态,勉强保持平衡,只有年终奖部分可以作为储备。一旦突发事情发生,损失会非常大,抗风险能力非常弱,急需进行改进。如果考虑到将来跳槽的因素,家庭情况会有所好转,每月有2000多的节余,家庭财务情况有所改善。莫言急需进行理财规划。


  二、理财目标

  1、两三年内活期存款达到5万以上

  2、流动资金达到5000以上,用于维持日常开支

  3、计划08年底09年初生小孩,准备养育费用


  三、理财目标分析与财务安排思路

  莫言目前的年净收入,主要是老公的年终奖金2万元。那么如果在3年后,可以达到6万元的活期存款。如果是跳槽,那么按预计收入计算,3年后可以达到8万元的活期存款。流动资金达到5000以上,现在月日常开支在2500左右,因此要求可以提高月日常开支在5000,特别是应付生小孩后的费用。那么必然要求收入增加2500元一个月。这就和之前的储蓄相违背了。那么我们怎么解决这个,注意到活期存款是用来还房款的。现在月收入为1020元,公积金余额为5100,在不考虑利息情况下,2人在3年后,拥有41820元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那么只需要积累8000元左右的资金,就可以达到50000的活期存款目标。累计每月只需要存222元就可以了。这样一来,每月有接近4000元固定收入可以用来支持日常开支,按目前开支,月储蓄为2000元。另外还要计划生小孩,可能会对女方的工资收入造成影响,家庭开支会增大,因此需要进行些投资来增加收入,才是当务之急。


  四、理财规划

  1、准备家庭应急准备金,14000元。可以存活期存款。现在有8000元,不够部分可以从快要发的年终奖里抽。

  2、每月存222元,到3年后取出公积金,可以凑足5万元的活期存款。

  3、为生小孩准备资金。年终奖还剩12000元,建议到时候购买债券型基金,预期年收益10%,投资期为一年,到期为13200元,作为生小孩时候的一次性开支以及女方收入的暂时减少的补充。

  4、准备小孩的教育金。建议每月拿出500元,做个基金定投,期限为19年,按预期年收益10%,到时候小孩读大学,可以有33万的资金做准备。

  5、由于考虑到是预计收入,因此每月剩余的预计节余1500元暂时不做安排,可以做货币市场基金,支取方便,收益比活期高,随时补贴家用。

  6、建议购买保险。两人可以互相投保定期寿险,保额各为30万,预计花费在年1200元左右。可以承受

  7、至于生小孩后的开支增加问题,要保持每月的流动资金增加,除了将节余的1500元用于增加部分外,最要紧的是要开源,包括手机店的分红,及床上品牌产品的投资,都可以为每月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如果跳槽后工作理想,有年终奖,那是更好不过的。估计每月的流动资金可以基本达到4000-5000左右。

个人理财规划怎么写啊??

6. 公司理财与个人理财的联系与区别

相同点:都是以现有的资金投入相对的理财产品,进而按预期收益率获得资金增长的一种方式。

不同点:
1.从定义是来讲,个人理财是指根据财务状况,建立合理的个人财务规划,并适当参与投资活动;公司理财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研究以现代化企业和公司为代表的企业的理财(或称财务管理)行为。
2.各银行或第三方理财机构针对的用户不同,个人理财产品是出售给个人的小额理财产品,公司理财产品是出售给企业公司的大额理财产品。      

补充:公司理财产品是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公司可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情况来选择适合的产品。
1是协定存款,企业可以与银行签订协议,每当公司账户中余额有超过预留额度的部分资金,就可以自动按照协定存款利率1.31%计算;
2,个别银行也为公司推出了“日积月累”型的理财产品。如果企业做200万元日积月累,做1天时间,即可获得收益115.07元,比活期利息多87.67元,一年累计多3万多元。
3,公司也可选择一些对公结构性理财产品,根据客户需求通常有2天、3天、7天、14天、21天、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等不同期限,利息根据随着期限的增加有所叠增。       

除了上述较为稳定的理财产品,银行也推出了挂钩性理财产品。将理财产品的收益与资产的价格走势相联系的理财产品,挂钩的对象包括商品价格、股票表现、信用事件等,如:黄金、汇率、股票、石油、农产品、水资源。此类理财产品属于结构性理财产品,部分投资于金融衍生品,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设计不同的保本比例,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       

最后,任何投资都有风险,公司在理财的过程中更要特别留意风险等级,切莫因为芝麻丢了西瓜,致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问题。

7. 个人理财业务的分类和概念有哪些


个人理财业务的分类和概念有哪些

8. 个人理财产品质押贷款有何风险

当前市场上的个人理财产品多种多样,在作为一种合同权利进行权利质押时要考虑具体理财产品的法律关系。但以个人理财产品的合同权利作为权利质押的标的设定质权,在法律上存在争议,在操作中存在风险。
法律有何争议
所谓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拥有的某种财产权利出质,以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享有就其权利转让优先受偿或者将权利凭证实行兑现受偿的权利。权利质押是质押的一种重要形式,它以担保债权的履行而设立。一般认为,以所有权以外的可转让的财产权利而作的债权担保是权利质押的基本属性。因此,可以出质的权利必须是:私法上的权利、可让与的财产权以及有权利凭证或有特定机构管理的财产权。
我国《担保法》第75条规定了权利质押的种类:一是债权质押,是以有价证券表示的债权,其权利不能脱离证券而行使,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二是股权质押,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三是知识产权质押,依法可转让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中的财产权;四是普通债权。
《担保法》第75条第4项以“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未作明确的规定。只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7条明确规定了“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出质”的这种情况。
在实践中,对“其他权利”的界定颇有争议。倾向于扩大解释的“肯定说”认为,只要符合可出质权利的一般特性要求,所有的财产权均可以出质;“否定说”认为,应严格遵守法定质押原则。如果没有法律上的规定,其他权利均不得出质;第三种观点认为,符合出质权利一般特性要求的权利原则上可以出质,但如果权利本身不具有商业上的稳定性,又不能控制的,则不宜作为质押的标的。
操作中有何风险
在权利质押的操作上有两个重要问题,就是对出质人权利的限制和担保物权公示的问题。在我国的立法上都把权利质押作为质押的一种,并与动产质押相提并论,但事实上,权利质押的成立和实现方法与动产质押有很多不同,动产质押生效的要件是“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而权利质押尤其是一般债权和股份、股票作为标的物的权利质押,其公示方式类似于抵押,以向质权人交付权利凭证或进行质押登记作为生效的要件。
但是个人理财产品作为合同权利质押这样一种普通债权质押,既无权利凭证可以交付,也无管理机关可以登记,所以以个人理财产品操作权利质押,连起码的“物权公示”都做不到,对“出质人行使权利限制”更是无从谈起。
所以,以个人理财产品作为权利质押标的,是否属于担保法75条第4项“其他权利”,要结合具体的理财产品来考虑;而为规避操作上的风险,则需要对现有理财产品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改造设计,以使理财产品符合权利质押的法律要求。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