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申请破产的银行有哪些?

2024-05-16

1. 正在申请破产的银行有哪些?

 最近一段时间确实有部分银行关闭了一些网点,进入2020年以来,已经有超过800家银行支行网点或分理处选择关闭。
   但银行网点关闭并不等于银行破产,实际上在我国的 历史 上,真正破产也就那么两家银行,而最近几年没有任何一家银行申请破产的。
   过去几十年,我国曾经发生过两起银行破产案件。
    第一个、海南发展银行。 
       
   海南发展银行成立于1995年8月,这家银行的成立本身就带着一个特殊的使命,那就是重组海南各大信用社的不良资产。
   因为在这之前海南房地产业务发展非常迅猛,各地的信用社大量把钱借给地产行业。后来因为海南楼市降温,信用社的债务也出现了大量的违约,在这种背景之下,海南省成立海南发展银行,目的就是为了整合这些信用社,并通过承接这些信用社的债务来达到稳定金融市场的目的。
   但是这些信用社的债务确实太繁重,在海南发展银行承接这些信用社债务之后,就陷入了很大的困境,在兼并28家信用社并托管了5家信用社的债权债务之后,海发行存款余额为40元,但债务却达到了50亿元,而且这些债务很多都是不良资产。
   到了1998年,很多用户都嫌弃海发行给的利息太低(海发行所兼并的很多信用社之前给到用户的存款利息高达20%以上,而兼并之后海发行只给到7%的利息),结果有很多用户直接把本金和利息从海发行转出来存到其他银行去,这让存款余额本来就比较少的海发行面临了更大的危机,并出现了大规模的挤兑。
       
   到了1998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因为海发行不能及时清偿到期债务,央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关闭海南发展银行,停止其一切业务,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组织成立清算组,对海南发展银行进行关闭清算,自此,海南发展银行已经进入了实质性的破产阶段。
   而海南发展银行破产清算直到如今仍然没有完全结束,只是在清算的过程当中,央行委托由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海南发展银行全部资产和负债,海发行原来用户的存款都转移到中国工商银行名下,因此海发行破产没有给个人用户存款造成影响,只不过至今为止仍然有一些机构类的债权以及债务没有得到完全清算。
    第二个、河北尚村信用社。 
       
   河北尚村信用社成立于1956年,后来因为经营不善,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在2010年之前基本上已经停止营业,在正式停止营业之前的前几年,尚村信用社已经停止吸收用户存款,所以这次尚村信用社的破产并没有给用户造成损失。
   到了2010年,银监会正式批准肃宁县尚村农村信用社实施破产,并督促指导河北省政府对尚村农村信用社履行破产程序;到了2011年8月,尚村信用社正式向法院递交了破产申请书,2012年3月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不过尚村信用社只是一个地方小金融机构,涉及的面并不是很大,所以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
   虽然最近几年在互联网等各种金融平台的冲击之下,银行的日子确实不太好过,很多银行已经不能躺着赚钱了,但是从整体上来说,银行业仍然处于上升趋势的,这点可以从历年各大银行的营业收入以及利润,还有员工的平均薪酬看出来。
   所以整理来说目前我国的银行业是非常安全的,大多数银行的资产结构都非常 健康 ,即便有个别银行因为经营不善,有可能出现一些经营上的风险,但监管部门也会及时介入,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帮这些银行渡过危机。
   虽然过去十几年我国有不少银行出现了一些危机情况,但是通过重组以及引入战略投资者之后,这些银行都能够化险为夷,并没有走到破产的那一步。
   因此从整体来说,目前我国银行体系是非常安全的,如果没有一些特别严重的事件,银行基本上不可能破产的。
   截止2019年末,按照银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数量已经达到4500家左右,其中村镇银行、农商行以及农信社占据了银行业版图中八成以上的数量,别感到奇怪,虽然我们在全国各地都可以看到农商行,农信社,但这些银行基本都不是同一家,比如你在福建看到的农商行与在江西看到农商行不是同一家银行。虽然都带有农商二字,但这些银行跟我们以往认识的工农中建这些是不一样的,工农中建这些在全国各地都是同一家。
   这么多银行中,目前有申请破产的吗?可以肯定的告诉你,没有!因为中国人民银行每年都会发布《中国金融年鉴》,但是在最近几年的《中国金融年鉴》中,我们并没有看到任何相关的银行破产消息。其实作为我国特殊的行业之一,银行一旦有风吹草动,肯定会有大量的报道,比如2019年5月包商银行被接管(这还不是破产),瞬间就上了热搜榜。所以一旦有银行破产的消息,肯定新闻时铺天盖地的。
   在我国建国至今的70年 历史 里,目前可查的破产银行只有两家,一家是海南发展银行(海南发展主要是承接了当地的农信社的债务资产,否则也不会被拖垮);另一家是河北省肃宁县尚村农信社(这家主要是经营不善,但是在倒闭之前基本债务都偿还请了,而且规模较小,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 )。此外我国还有一家曾经差点破产最终从组成功的银行,即汕头市商业银行,汕头市商业银行是1997年由汕头市13家农村信用社合并组成的。不过由于高息揽存、挪用资金和账外贷款等一系列违规经营问题,导致出现支付危机,最终无法按时兑付,被中国人民银行勒令于2001年8月起实施停业整顿至,但汕头商业银行运气好,在十年后,被侨鑫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接收并重组改制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破产的银行没有,但是经营上出现困难或者出现风险的银行还是比较多的,比如被接管的包商银行,还有引入工行、信达、长城三家进行战略重组的锦州银行,年报披露“困难户”的邹平农商行等等;另外在2019年审计署发布的《2019年第1号公告:2018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中不良贷款率高、拨备覆盖率低、资本充足率低、掩盖不良资产的银行,也都存在经营困难或者经营风险。
   不过银行即使存在困难或者风险,离破产倒闭仍有很长的一段距离,这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银行金融牌照难以获得,就算真的出现严重危机,不说国家出手帮助(比如包商银行指定建行接管),就是民营企业中,只要实力足够很多仍然愿意入股银行,以间隔获得金融牌照;其次银行的贷款中基本都有抵押物或者保证人,所以就算不良率再高,最终通过拍卖抵押物以及向保证人追偿,都可以获得大部分的不良回笼,所以只要不是出现兑付危机,大部分银行依旧可以撑得过去。
   就目前来看,银行依然是我国运营情况最好的一个行业,至少在70年的 历史 里,仅仅出现过2个破产案例,这个比例无论放在哪个行业,都是极其优秀的一个数值了。
   
   暂时没有正在申请破产的银行,但是 有一家正在重组的银行 。
    【一】海南发展银行 
   海南发展银行于1995年在海口成立,注册资本16.77亿;股东为海南省政府控股,另外包括中国北方工业总公司、远洋运输集团在内的42家股东参股;
   三年之后海南发展银行破产,央行给出的原因是: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其实海南发展银行之所以破产要归咎于两点:  
    【二】河北省肃宁县尚村农信社 
   该行于2012年破产,但是影响不大,因为该行破产时已经没有个人储户了,员工也得到了妥善的安置,所以 造成的 社会 影响并不大。 
    【一】包商银行 
   2019年5月24日,银行业一则重大新闻: 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 ,央行和银保监会对其进行接管,期限为一年。
    包商银行全称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2007年改名为包商银行。 
   目前包商银行正在重组中,重组后,包商银行将可能该名为 蒙商银行。 
    新设立的“蒙商银行”是由存款保险公司会同建设银行、徽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包头市财政局、以及有实力的内蒙古区内企业联合发起设立。 
   以上就是 历史 上曾经破产的银行和正在重组的银行;需要注意的是, 我国银行业体制稳定, 一般不会发生此类事件,另外受 “银行存款保险条例”的保障 ,即使银行破产清算,50万以下的存款也是可以全额兑付的,大可放心。
   
   目前我国破产的银行只有一家,1998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关闭诞生了两年十个月的海南发展银行。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出现的首例。是因为支付危机而关闭的省政府背景的商业银行。
   中国目前现有的政治体制下出现多数银行破产的可能性是几乎不存在的。
   中国境内的银行都是有国家政府信用做背书的依法设立的合法金融机构。
   银行是不能破产的,只会被合并
   目前没有申请破产的银行。
    历史 上破产的银行有两家,分别是海南发展银行和河北肃宁尚村农信社。
   海南发展银行破产的原因是本身存在不良资产率高、贷款的用途不明等,河北肃宁尚村农信社破产的原因是由于经营不善导致的。
   另外,银行破产后,储户在银行50万以内的存款,是可以获得全额兑付的,如果是其他理财产品,可能存在较大风险。
   
   根据银监公布的数据,我国在2019年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数量已经达到4500家左右,其中以农村银行及村镇银行占比最多。而且现在我们都是农村城镇全面发展,他们每个都是处于盈利的状态,一个例子来说,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每个每股分红都几十块钱。这个已经通过实例 证明他们处于盈利状态。
     
     
   当然了,另外还有一点就是,最新公布的中国各大银行的盈利都有5%-20%的区域之间,只要有盈利就不存在什么破产,或者这些银行现在想通过什么办法降本增效,追求更大的利益。
   破产根本不存在。
   
   目前国内并没有出现或者正在申请破产的银行、近期虽然爆出了很多银行的负面消息,比如中行原油宝、中信银行的流水泄露事件等,但是并没有哪家银行在申请破产!
   银行是国家金融体系的一部分,是不会那么容易出现破产现象的,假如说某个银行破产了,那么至少可以证明。国家在金融领域出现了危机,即使没有出现危机,在某一环也会出现断层,对国家整个金融领域都会有影响。国内的银行,有银监会、还有央行监管、是不会那么容易出现破产的。
   咱们中国,只有一个银行破产。至今也成为了一个孤例。这家银行就是海南发展银行。成立于1995年8月,1998年6月破产,年纪不足3岁。造成破产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不良资产比例大,银行体制混乱、经营模式不规范。到目前,海南发展银行的一些清算都还没有完成。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目前的我银行不管在监管、经营等都有了长足发展,所以目前也不存在银行破产的我现象。这完全是你多虑了!    
   申请破产的银行,近期没有发生!并且,从为国为民的角度考虑,应该坚决禁止类似“银行破产”和“赶紧取出存款”这类蛊惑人心妖言惑众的不 健康 的舆论。
   事实上,对比我国总数约2000家的银行总数而言,我国的银行倒闭的 历史 记录极其有限。尤其是对比美国比如08年次贷危机中倒闭的银行数量达到2000多家而言,我国 历史 上倒闭的银行只不过寥寥几笔而已。
         
   客观来说,我国在2000年后,大力估计地方农信社和农商社转为“银行”,并且因此建立了大量的银行。总数目前约有两三千家银行。这个 历史 背景的核心是:
   第一,规范地方银行(含农信社城商行)的监督和管理,以“银行”的统一监管标准规范地方银行金融机构。
   第二,估计打破“国有垄断”的银行竞争态势。从而搅和地方的金融供求关系。
   第三,估计建立不同的服务目标客户群体进行有效的差异化竞争。
   从这三者来看,的确一来符合世界的银行经营规范,第二估计经营和差异化经营。同时,信用《巴塞尔协议》的世界银行业统一监管标准。以打破“刚性兑付”和“国有银行垄断地位”。
   而客观来说,各地因为经济结构和经济实力差异,更是因为地方银行股东实力和银行资本金补充能力差异。导致了地方银行的经营风险差异以及风险定价能力的差异。
   因此,的确我们看到诸如包商银行等地方银行因为经营风险管理的问题,或者资产流动性的问题,而出现“被挤兑”或者“被托管”的事实发生。这主要是我国传统文化对银行的“天然信任”和“银行倒闭的重大 社会 影响”,因此,尽管有《存款保险法》的保障,但是,作为监管的银监会或者地方央行还是会以“行政身段”诸如“要求四大行托管”或者“提供流动性援助”等方式,化解地方银行的经营风险或者资产流动性管理风险——事实上,和打破“刚性兑付”的战略方向存在着现实的矛盾—— 社会 稳定压倒一切!
   因此,银行倒闭,在我国实属罕见,有着特殊的政策定位和稳定需求。
   但是,作为国人来说,要以积极心态和为国为民负责任的态度,不要轻易谣传诸如“挤兑”和“银行破产”的舆论,因为世界上任何一个银行,都存在资产流动性需求和资产盈利需求的矛盾,也有着严格的《巴塞尔协议》标准,对银行的资产流动性,资本充足率,以及坏账拨备率进行严格的监管。而相反,一旦谣传“挤兑和破产”,就容易影响 社会 舆论和 社会 稳定,从而人为制造出地区的金融风险甚至扩招为局部的金融风险。对国家金融系统乃至于对自己的资产也是不利的
   前几天一则新闻引起了广泛的议论,2020年以来,过800家银行支行网点或分理处选择关闭,但这只是部分银行缩减物理网点,并不意味着有银行倒闭。
   实际上,我认为在我国目前的形势下,银行很难倒闭。
   那为什么说银行很难倒闭呢?纵观我国银行发展史,只有一家银行“真正”意义上的倒闭,那就是海南发展银行。其倒闭的原因我认为有三条
   业务单一且风险大。其主要是吸收公众存款,再贷款给海南房地产开发企业,后来房价出现泡沫,企业无力还款,收不回贷款,又要支付老百姓存款,自然入不敷出。
   缺乏监管。当时的监管制度还不完善,造成了无序发展。
   资金量小。没有向其他行一样强大的总行总体规模,没有其他地方机构的利润补自己的亏损,所以孤掌难鸣。
   而现在其他银行已经吸取教训了,监管也严多了,,所以很难再发生类似的情况,当然小银行风险也比较大,但一旦发生风险,应该会有大银行接手,海南发展银行最后储户也没有什么损失。
   起码到目前为止,没听说哪家银行正在申请破产,而且现在有存款保险,单一储户在一家银行存款50万元以下的,一旦银行破产,这部分存款和利息由保险全额赔付。

正在申请破产的银行有哪些?

2. 请问银行破产是什么概念?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可见,关于商业银行的破产原因(或称为破产标准),我国立法将之界定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具体讲,不能支付到期债务是指商业银行以其现有的财产、信用以及技术手段等客观上不能偿付已届清偿期的债务,并呈持续状态或必然发展为持续状态的。
  笔者认为,我国将商业银行破产原因界定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是科学合理的。因为银行的债权人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的债权人,银行的主要债权人是存款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对存款人而言,存款是其具有高度流动性的最重要的资产,如果商业银行不能满足存款人的提款要求,存款人将立即遭受损失。
  但是,在坚持该标准不变的前提下,针对银行破产的特殊性,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国外银行破产标准上的特殊规定,引进“法定监管标准”,从而建立“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和“法定监管标准”双重标准。

3. 破产的银行有哪些

1.海南发展银行:1998年6月21日被央行关闭;
2.汕头商业银行:2001年8月正式关闭;
3.河北省肃宁县上村农村信用合作社:2012年3月正式破产;
4.汕头商业银行:2001年因负债过多开始停业;
扩展信息:
1.银行是依法设立的从事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世界银行。他们的职责不同。
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
国有政策性银行: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1]
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等。[2]
投资银行:包括高盛集团、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团、富国银行、瑞银集团和法国兴业银行。
世界银行:用于帮助各国克服贫困,各种机构在缓解贫困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使命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二。分类
1.中央银行:例如,中国人民银行(PBC)、美联储和英国银行。
2.监管机构:比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BRC),简称银监会。
3.自律组织:比如中国银行业协会(CBA)。
4.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五大商业银行(工、农、建、中、交)、12家全国性股份制中小商业银行(招商、浦发、中信、民生、兴业、平安、光大、华夏、广发、浙商、渤海、恒丰)、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信社)、以及
功能
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它的存在方便了社会资金的筹集和融资,是金融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员。
我们可以看到,银行的业务,一方面是通过吸收存款,将社会上闲置的货币资金和小额货币储蓄集中起来,然后以贷款的形式贷给需要补充货币的人;在这里,银行充当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中介。
另一方面,银行为商品生产者和商人办理货币的支付和结算,同时也充当支付中介。一句话,银行充当信用中介。
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包括:信用中介、支付中介、信用创造和金融服务。

破产的银行有哪些

4. 银行破产会有哪些后果?

通货膨胀、商店倒闭、银行破产、工人失业、生产锐减等。
1、通货膨胀
通货膨胀,一般定义为:在信用货币制度下,流通中的货币数量超过经济实际需要而引起的货币贬值和物价水平全面而持续的上涨。当市场上货币流通量增加,人民的货币所得增加,现实购买力大于产出供给,导致物价上涨,造成通货膨胀。
2、商店倒闭
生产下降和失业激增,商店就倒闭了。
3、银行破产
如果有银行破产了,储户的存款是否会血本无归。银行市场化,老百姓的钱靠谁来保障。简介银行破产,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北大经济国富论坛上表示,银监会正在酝酿加快推出银行破产条例,一石激起千层浪。

4、工人失业
商品没办法销售工人就会没有工作,就变成是事业状态。
5、生产锐减
商品滞销,利润减少,导致生产(主要是工业生产)急剧下降。

5. 银行破产的后果有哪些,银行破产有哪些影响

一、银行破产的后果
1、什么是银行破产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可见,关于商业银行的破产原因(或称为破产标准),我国立法将之界定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具体讲,不能支付到期债务是指商业银行以其现有的财产、信用以及技术手段等客观上不能偿付已届清偿期的债务,并呈持续状态或必然发展为持续状态的。
2、银行破产的后果
在银行体系中主要分为三大部分:储蓄和债务、金融产品。
如果银行真的破产了,首先最有可能会出现百姓群众彻夜排队挤兑的情况,但更多的情况是有关部门会引导同城他行资产转移。
其次,国家会清查债务,大多数房地产都会资金链断裂。现在没有哪个房地产不贷款的,他们的游戏规则就是现金流的游戏规则。如果要立即还清数个亿的资金,那么房地产只能清盘套现。目前银行的债务最主要就是房地产行业,如果清查银行的烂账情况房地产行业肯定首当其冲。如此一来,谈论了N年的房价问题会立即解决。当然,也会有误伤的情况出现,那就是地方政府。现在大多数地方政府都是处于严重透支状态,国家借不到钱了,只能向银行借钱,或者以土地销售来补贴这一大块财政空缺。如果,银行一旦破产,这一切都会变得透明。
最后,金融理财产品打水漂。但是金融理财产品不同于储蓄的形式,更类似于股票的形式。当然,金融理财产品有他的多样性,类型不一样,处理的方式也肯定不一样。但是不管那种情况,金融理财性产品都属于边缘性地带。即便兑换也排在兑现完储蓄资金之后。这样一来,徒增了很多变数。甚至是一些责权不清,期限超长的金融理财产品打水漂的可能性很大。
二、银行破产对于储户的存款的影响
储户的存款是否会血本无归?中国目前《条例》具体是这样的:
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央行测算,50万元的偿付上限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换句话说就是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储户在单个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将是50万元,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
三、储户怎样降低银行破产带来的风险
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限额保险赔付金额究竟是包括本金和利息在内,还是只赔付本金,目前尚无明确信息。
在我国,国家一直作为金融机构的最后担保人,这也是老百姓对银行有天然信任感的原因所在。但这并不代表金融机构就不存在经营危机,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冲击,海南发展银行因严重支付能力不足而关闭,境内居民在该银行的储蓄存款本金及合法利息,最后由人民银行指定工商银行保证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存款保险制度在全球通行的一个做法是,只对自然人存款承担赔付责任,企业存款不在赔付范畴之内。并且,随保对象是储户的各类存款,但不包括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
对于每个个人而言,当然不希望自己打交道的银行突然有一天破产,以致自己的存款血本无归。对这样的事情,大部分人都是毫无心理准备的,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如前所述的“存款保险制度”便十分必要了。50万元的额度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已经足够,如果仍不放心,可以尝试分散投资,别把鸡蛋都装到一个篮子里即可。

银行破产的后果有哪些,银行破产有哪些影响

6. 银行宣布破产为什么呢?


7. 请问银行破产是什么概念?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可见,关于商业银行的破产原因(或称为破产标准),我国立法将之界定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具体讲,不能支付到期债务是指商业银行以其现有的财产、信用以及技术手段等客观上不能偿付已届清偿期的债务,并呈持续状态或必然发展为持续状态的。
  笔者认为,我国将商业银行破产原因界定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是科学合理的。因为银行的债权人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的债权人,银行的主要债权人是存款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对存款人而言,存款是其具有高度流动性的最重要的资产,如果商业银行不能满足存款人的提款要求,存款人将立即遭受损失。
  但是,在坚持该标准不变的前提下,针对银行破产的特殊性,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国外银行破产标准上的特殊规定,引进“法定监管标准”,从而建立“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和“法定监管标准”双重标准。因为尽管“不能支付到期债务”标准符合银行业的流动性特点,但同时也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不同,银行有时即使面临财政困难,也仍有可能保持现金流入,因而能继续支付存款人或债权人,其存在的财政问题并不会立即显现出来,这样就会为银行危机的爆发埋下隐患;而“法定监管标准”则可以保证监管的及时介入,以减少或避免损失。

请问银行破产是什么概念?

8. 银行在什么情况下会破产

在我国,银行同样适用破产法,只要符合破产条件,可以申请破产。不同的是,由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一百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
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