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母公司捐赠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4-05-13

1. 接受母公司捐赠会计分录怎么做

新会计准则与原会计制度及旧会计准则对此处理有差异,具体如下: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应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
 
 接受时:
 
 按新会计准则(有企业直接按税法规定)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接受的捐赠,包括实物捐赠和货币捐赠,一律计入"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此时,营业外收入要并入其他所得一并交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也就不存在递延的问题了。
 
 如果接受捐赠的非货资产对应的所得税金额较大,企业一次交纳存在困难,经批准分期交纳的,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

接受母公司捐赠会计分录怎么做

2. 企业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等(按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按接受捐赠的非货币资产含税的公允价值)
非货币性的公益性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对于公益性捐赠,税法上的处理方法:
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及视同销售成本,用视同销售所得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用会计利润计算捐赠限额,与捐赠成本(视同销售成本+视同销售的销项税)进行比较,捐赠成本若高于捐赠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 股东捐赠如何做账务处理操作

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根据《会计准则解释5号》规定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但是,有确凿证据表明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所以也要看具体的行为实质。一般情况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 。
 
 证据表明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则,借:银行存款,贷:资本公积 。对于控股股东和子公司之间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这种行为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资本公积”科目,这就从财务角度遏止了关联企业之间的利润操纵。

股东捐赠如何做账务处理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