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冒领员工的社保工伤赔偿款吗?

2024-05-15

1. 公司可以冒领员工的社保工伤赔偿款吗?

  一般来说,社保会把补助金直接打到单位的账户上面,所以不存在冒领。单位扣除垫付的费用以后,应该把补助金交付给工伤职工,不能侵吞。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公司可以冒领员工的社保工伤赔偿款吗?

2. 工伤只拿到社保局的赔款怎么办

如果是说工伤员工和单位自己协商的工伤待遇,而不走工伤保险基金的话,如果协商的赔偿款低于社保与合算的工伤保险待遇,那么职工有权反悔并要求单位支付低于社保局工伤保险基金的待遇。比如职工和单位协商赔10万,但是走工伤保险的话能陪16万,那么职工可以反悔并要求单位在支付6万的待遇


车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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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没有为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以致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拨付此笔款项,那么就应当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但往往用人单位就与劳动者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且该赔偿数额明显低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并在协议中约定“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双方之间再无任何关系。”之类的条款。 我们认为,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给予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比工伤保险条例标准更低的赔偿标准或免除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因此应当认定该约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3. 公司骗取工伤保险金后会怎么处罚?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骗取工伤保险金后会怎么处罚?

4. 用人单位给工伤员工骗保险怎么办

  用人单位给工伤员工骗保险,搜集证据,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出现公司冒名用工伤保险为受伤员工治伤,如何赔偿

在生活中,工作是必须的生存方式,而在工作期间我们可能会受到伤害,那当这个伤害被鉴定成了工伤后,由此会有企业与工伤保险关于赔偿的问题值得我们去把握。那么对于被认定为工伤后,企业与工伤保险将如何赔偿的呢?下面jy135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被认定为工伤后,企业与工伤保险赔偿员工的方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被认定为工伤后,企业与工伤保险将如何赔偿?一、已经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和工伤保险会按照如下项目向受害职工支付费用:1、企业会给其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等级伤残每月的伤残津贴。除此,若之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还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如下费用:(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三)交通食宿费用;(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劳动能力鉴定费。二、有关工伤的各个费用报销问题:1、受伤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该员工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工伤全额报销的。2、员工家属要求的护理费,护理人的与误工工资是同为一个费用的,支付其中一个即可,而且只是针对住院治疗期间的,出院后不用再支付的。3、交通费按合理的情况进行支付即可,住院伙食费工伤保险可以报销的,如果用人单位支付之后,报销出来后,这个钱要返还给用人单位的。4、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是法律规定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全部报销的。5、如果伤情严重将致残的,可以去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如果评上了伤残,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三、法律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相关阅读—企业破产怎么对职工工伤如何赔偿?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所以工伤事故发生以后,企业首先要做的是将事故上报。2、单位需要给职工安排工伤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是如果职工是以下原因受到伤害的不被认定为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3、当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依据《行政诉讼法》用人单位有权就鉴定的合法性提起行政诉讼。4、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①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③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④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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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公司冒名用工伤保险为受伤员工治伤,如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