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到底返还是否合法

2024-05-14

1. 土地出让金到底返还是否合法

所谓土地出让金返还或奖励,是指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企业按照招标、拍卖、挂牌确定的土地招标金额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土地出让票据后,按照地方政府的规定,政府给予的土地出让金一定比例的返还或奖励。
1、土地出让金返还由两部分组成:
(1)土地脱钩费、拆迁补偿费、管理费和土地流通费;
(2)土地增值溢价部分。成本部分返还流程:土地整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经评估机构核实,经国土部门批准后提出申请,由财政部门返还。土地增值溢价部分的返还按照框架协议向政府申请,由财政部门返还。
2、土地出让金返还的税收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政府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外,还具有专项用途,并按照国务院批准的规定向政府申请,由财政部门返还。
2、土地出让金返还的税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出让金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按照当期企业所得税的实际收入和企业所得税。二是规范财政补贴,加强减免税管理。税法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必要保持差异,这有利于降低税收遵从成本和税收征管成本。目前,土地出让金返还的有关规定还没有国家统一的专项法律法规进行整合、规范和约束,土地出让金返还出现混乱。土地收入不能成为地方政府手中的私人资金,必须加强对土地出让收入的监督,从根本上遏制土地出让资金使用的混乱。自1994年税收制度改革以来,中央政府集中管理税权,地方政府不得擅自或减免税。为了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个别地区采取了各种财政补贴变相减免税,造成了对中央税权的侵蚀。企业从地方政府获得的财政补贴税有利于加强对财政补贴收入和减免税的管理。第三,为了尽量减少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已将政府补贴纳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土地出让金到底返还是否合法

2. 土地出让金可以返还吗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金可以返还,返还的方式有:
1、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
2、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拆迁(代理拆迁、拆迁补偿);
3、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开发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4、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学校、医院、幼儿园、体育场馆);
5、政府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其它关联企业或个人;
6、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未约定任何事项,只是奖励或补助。
一、深圳土地使用权续期费用怎么收取?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房子产权到期后可以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70年产权房和40年产权房的价格无法直接换算,主要还看房子位置、配套等综合因素,如果40年产权房,在稀缺地段,也是可以很高价格的。
二、房子到期后土地出让金交多少
国家还没有关于出让金的明确规定,但一般土地出让金价格也会考虑到老百姓的经济承受能力,价格不会太高。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3. 关于土地出让金返还是什么

所谓土地出让金返还或奖励款,就是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企业按照招拍挂确定的土地竞拍金额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取得了土地出让票据以后,根据地方政府的规定,政府给予的土地出让金一定比例的返还或者奖励。
一、土地出让金的返还由两部分组成:
(1)土地的脱钩费用、拆迁补偿费、管理费及土地流转的费用;
(2)土地的增值溢价部分。成本部分的返还流程:土地整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经由评估机构核实、国土部门认可后提出申请,由财政部门返还。土地的增值溢价部分的返还根据框架性协议,本级财政留成部分向政府提出申请,由财政部门返还。
二、土地出让金返还的税收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收入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有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外,一般都属于应税范围,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当地政府土地出让金返还属于税费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把企业实际收到的财政补贴和税费返还排除在“财政拨款”之外,计入当期损益征收企业所得税,原因有三个:一是企业从政府取得的补贴收入后使经济利益的流入和企业净资产增加,符合企业所得税法收入总额的立法精神。二是为了规范财政补贴和加强减免税的管理。税法也没有必要在此问题上保持差异,这有利于降低纳税遵从成本和税收征管成本。目前,土地出让金返还相关规定尚无全国统一的专门法律法规加以整合、规范和约束,土地出让金返还呈现一片乱象。土地收入不能成为地方政府手中的“私房钱”,必须加强对土地出让收益监管,从根本上遏制土地出让金使用乱象。自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中央集中管理税权,各地不得自行或擅自减免税,个别地区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采取各种“财政补贴”变相减免税,造成了对中央税权的侵蚀。对企业从当地政府取得的财政补贴征税,有利于加强对财政补贴收入和减免税的管理。
三、出于尽量减少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已经把政府补助记入了“营业外收入”科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关于土地出让金返还是什么

4. 政府返还土地出让金是否违法

不合法土地出让金返还是不合法的,按照我国土地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出让金一旦征收之后是不可以返还的,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返还土地出让金都是违法的行为。但也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如果在土地使用权没有到期之前返还土地出让金,那么就没有触犯我国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的土地出让金返还就是合法的。而且有一点大家要记住,在土地使用权没有到期之前,国家是不可以回收土地使用权的,如果提前回收的话,当地政府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一、土地征收返还的类型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条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2、青苗补偿费。按照补偿再搬迁的原则,尊重个人意愿,重新安排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补偿,并对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3、其他附着物。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高压电线、通讯线等线路,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等的补偿,也应当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或补偿费。二、土地征收补偿的途径1、按被征收土地以前的途径来补偿。2、货币补偿,这里面包括土地弥补的金额、安置辅助的金额、土地上附着物,还有青苗补偿金等等。假如这些补偿不能够让农民维持以前的生活水准,那么需要添加费用,但是补助的总额不可以超过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3、其他补助,这个费用这个大多是由政府依照本地的标准来制定。法律依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第二十二条 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用地最低价标准。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

5. 政府返还土地出让金是否违法

不合法
土地出让金返还是不合法的,按照我国土地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出让金一旦征收之后是不可以返还的,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返还土地出让金都是违法的行为。但也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如果在土地使用权没有到期之前返还土地出让金,那么就没有触犯我国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的土地出让金返还就是合法的。而且有一点大家要记住,在土地使用权没有到期之前,国家是不可以回收土地使用权的,如果提前回收的话,当地政府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一、土地征收返还的类型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条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2、青苗补偿费。按照补偿再搬迁的原则,尊重个人意愿,重新安排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补偿,并对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3、其他附着物。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高压电线、通讯线等线路,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等的补偿,也应当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或补偿费。
二、土地征收补偿的途径
1、按被征收土地以前的途径来补偿。
2、货币补偿,这里面包括土地弥补的金额、安置辅助的金额、土地上附着物,还有青苗补偿金等等。
假如这些补偿不能够让农民维持以前的生活水准,那么需要添加费用,但是补助的总额不可以超过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
3、其他补助,这个费用这个大多是由政府依照本地的标准来制定。

法律依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第二十二条 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
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用地最低价标准。
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

政府返还土地出让金是否违法

6. 政府返还土地出让金是否违法

违法。土地出让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以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变相返还出让金的都是违法行为。所谓土地出让金返还或奖励款,就是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企业按照招拍挂确定的土地竞拍金额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取得了土地出让票据以后,根据地方政府的规定,政府给予的土地出让金一定比例的返还或者奖励。土地出让金返还协议”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拍卖法》的相关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出让土地指的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把国家的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时间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且土地使用者需要向国家支付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的一种行为。法律依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第二十二条 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用地最低价标准。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7. 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否可以返还

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可以返还,如果没有签订相关的合同可以返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又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或土地出让金,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一、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什么?
1、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
2、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3、变现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4、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5、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
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依法向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一并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
现代产权经济学认为,产权由权能和利益两部分构成。土地所有权、土地市场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三项权能构成我国土地产权的具体内容,这“三权”的分离组合形成了不同的土地产权结构,而不同的土地产权结构又会形成相应的土地利益分配格局。我国土地产权制度的特点是,一方面土地所有权高度集中而缺乏明确的人格化代表,导致农业资源无序配置;另一方面,土地使用权分属于不同的利益主体,权责利不对称,加深了农村土地所有权的虚化。土地产权理论为出让金的存在提供了理论依据,用地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必须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产权理论要求出让金必须是土地市场价格,以体现和反映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并符合市场供求规律,充分体现和保障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的权益,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因此,土地产权理论是土地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出让金产生的实质是土地产权交易的结果。

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否可以返还

8. 政府返还土地出让金是否违法

不合法土地出让金返还是不合法的,按照我国土地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出让金一旦征收之后是不可以返还的,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返还土地出让金都是违法的行为。但也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如果在土地使用权没有到期之前返还土地出让金,那么就没有触犯我国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的土地出让金返还就是合法的。而且有一点大家要记住,在土地使用权没有到期之前,国家是不可以回收土地使用权的,如果提前回收的话,当地政府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一、土地征收返还的类型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条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2、青苗补偿费。按照补偿再搬迁的原则,尊重个人意愿,重新安排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补偿,并对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3、其他附着物。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高压电线、通讯线等线路,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等的补偿,也应当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或补偿费。二、土地征收补偿的途径1、按被征收土地以前的途径来补偿。2、货币补偿,这里面包括土地弥补的金额、安置辅助的金额、土地上附着物,还有青苗补偿金等等。假如这些补偿不能够让农民维持以前的生活水准,那么需要添加费用,但是补助的总额不可以超过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3、其他补助,这个费用这个大多是由政府依照本地的标准来制定。法律依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第二十二条 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用地最低价标准。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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