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要推进什么改革措施

2024-04-27

1. 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要推进什么改革措施

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包括:全面缩短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简化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推进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首次检测费用等12项措施。
2、全力支持国家重点发展战略方面,包括:出台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系列移民与出入境政策和便利措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复制促进服务自贸区建设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出台入境车辆人员出行便利措施等10项措施。
3、全面提升公安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方面,包括:逐步实现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全国通办”、“一门通办”、“一网通办”、“一次性办”,推行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推进交通违法异地处理,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奖励措施等13项措施。
4、加快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方面,包括:推进人口信息共享和身份认证服务工作,全面推进出入境证件公共服务便利化应用,建设户籍电子证照、电子档案数据库提供公共服务,推行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联网核查提供部门间共享等5项措施。
5、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包括: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重要领域、重要事项的全程监管,推动公安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公安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等5项措施。
6、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方面,包括:加大涉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依法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开设企业投诉受理互联网平台等6项措施。
7、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包括:推进公安改革创新成果的制度化、法治化,推进相关法规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修订完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推动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等9项措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什么意思
1、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 “管”即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2、近年来,“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但仍然存在一些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
3、深化“”放管服改革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六稳”、“六保”,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清理对市场主体的不合理限制,实施更加有效监管,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以务实管用的政策和改革举措,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4、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七个方面政策措施:一是进一步推动优化就业环境,二是进一步推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三是进一步推动扩大有效投资,四是进一步推动激发消费潜力,五是进一步推动稳外贸稳外资,六是进一步推动优化民生服务,七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税务系统实行什么管理体制的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持依法治税,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坚持为民便民,进一步完善利企便民服务措施,更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中的突出问题。
3、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各项改革措施,整体性集成式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第一条 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创新实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 继续围绕市场主体关切,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和货币政策直达工具,并强化全链条监控。(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税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要推进什么改革措施

2. 放管服改革的内容

放管服措施内容:(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面缩短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简化公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等;(2)全力支持国家重点发展战略,出台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系列移民与出入境政策和便利措施;(3)全面提升公安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逐步实现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全国通办”、“一门通办”、“一网通办”、“一次性办”,推行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4)加快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推进人口信息共享和身份认证服务工作,全面推进出入境证件公共服务便利化应用,建设户籍电子证照等;(5)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重要领域、重要事项的全程监管等;(6)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大涉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依法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等;(7)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公安改革创新成果的制度化、法治化,推进相关法规制度的“立改废”工作等;“放管服”工作要求(一)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权责关系重塑、管理模式再造、工作方式转型,结合实际细化分阶段重点工作,在重点领域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以大局意识和工匠精神抓好落实。(二)支持地方和基层大胆探索。各地要从自身实际出发,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免责界限,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转变政府职能,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持续加以推进。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优化发展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

3. 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

法律分析: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 “管”即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创新实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
继续围绕市场主体关切,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和货币政策直达工具,并强化全链条监控。
继续围绕市场主体关切,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和货币政策直达工具,并强化全链条监控。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创新实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继续围绕市场主体关切,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和货币政策直达工具,并强化全链条监控。(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税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对资金分配、使用的跟踪监控,确保基层合规、高效使用直达资金。(财政部牵头,审计署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税费优惠政策与征管操作办法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优化征管信息系统功能,确保政策红利惠及市场主体。(税务总局负责)
3.督促指导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企业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加大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发放力度,监测延期贷款到期偿还情况,加强风险防范。(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在水、电、气、热、交通、电信等基础设施方面增加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市场主体经营发展创造好的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

4. 放管服改革内容

法律分析:1.2021年9月底前修订公布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针对部分风险可控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降低或取消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深化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健全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考试属于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2.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精简整合审批流程,推行多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做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行告知承诺制,让项目早落地、早投产。3.2021年底前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制度性文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机制,提升审批服务效能。4.2021年10月底前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隐性审批”专项治理,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前提下,进一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以及不必要的专家审查、会议审查、征求意见、现场踏勘等环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5. “放管服”改革将持续深化了吗?

为进一步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税务总局近期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0项硬举措,为纳税人解决“痛堵难”问题。

比如,鼓励多地先行先试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方式。今年9月底前,在前期5省市试点的基础上,税务总局确定浙江、江西、湖北、广西、海南、重庆、陕西、新疆、大连、宁波、厦门、青岛等12省区市税务局作为第二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单位,并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单位勇于创新,大胆示范,推出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办税便利化措施,推动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在精准解决痛点难点问题、提升办税便利化方面,依托“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围绕纳税人痛感最强烈的事项,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进一步提升办税便利度。例如,今年10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1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即时办结;2018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建成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提供功能更加全面、办税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系统。

“放管服”改革将持续深化了吗?

6. “放管服”改革的成效如何?。

改革怎么样,群众说了算。党的十八大以来,“放管服”改革的成效如何?
有关部门对网上100多万条信息的大数据分析显示,今年网民对此项改革的满意度上升到89.9%,大家集中点赞就业创业方便、便民服务有效、营商环境优化等三个方面。
群众点赞的背后,是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简政放权做“减法”,加强监管做“加法”,优化服务做“乘法”,近5年来,“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推进,为企业群众减负担,为经济社会增活力。

为企业、群众减负,激活一池春水
审批瘦身,国务院部门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超四成;减税降费,已累计为企业减负2万多亿元。
企业发展红火了、政府办事冷清了,背后是行政审批事项迅速“瘦身”。5年来,国务院部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比例超过40%,不少地方超过70%;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减少超过70%;中央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数量累计减少90%……

税减了费降了,企业负担轻了。2013年以来,营改增全面推开,中央和省级政府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1100多项,政府性基金减少30%,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少69%,地方取消收费770项以上。到2016年底已累计为企业减轻负担2万多亿元。
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又下达了5批减税降费政策,“全年为企业减负超过1万亿元”的政策礼包提前发放。“看到要清理电价附加的消息,我们这样的用电大户很振奋,清理后如果每度电能降一分钱,一年的成本就能少好几千万元!”湖北一家化工企业的负责人在获悉新一轮降费政策后,迫不及待地算起了账,认为降成本降到了企业心坎上。

给创业、就业者“松绑”,引来源头活水
“放管服”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项改革措施的进一步落实更需要强有力的监管“护法”。既有统一部署、又有各地创新,“放管服”改革的监管体系越织越密。
监管更加智能化。“证件存在异常发放行为。”在贵州省贵阳市,运管局信息中心主任陆宇不在现场就立马得到了执法信息。原来,通过手机上一个名为“数据铁笼移动管理”的APP就能监测执法情况,发生问题就会发出“红色警报”,相当于将执法权力关进智能铁笼。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在各地政务监管、服务方面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信息上云,透明执法,“人在做,云在看”,违规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监管逐步清单化。权力清单亮出政府权力家底,目前已有57个国务院部门公布了权力清单,31个省份全部公布省级部门权力清单;60个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国务院部门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中央及各省(区、市)公布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以及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收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示,拟列入职业资格目录清单151项……清单之外不可为,哪些事项需要审批、哪些费不该收、哪些证不该有,都有本明白账。
监管日益常态化。督查机制已成为监管利器。2014年以来,国务院每年都开展了全国性的大督查,实地督查,奖惩分明,成为各部委、各地方一次年度大考,今年还开展了“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目前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工作机制。
升级版监管为“更简审批更优服务”保驾护航,也以包容审慎的原则助力新动能健康成长,让市场活而不乱。
北京市做过一项统计,通过整合税务、工商等36个政府部门的800多个审批和服务事项,建立法人一证通信息平台,这项创新年均减少法人用户交通出行3000万次,真正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7. 如何将“放管服”改革进行到底?

5年来,改革的成绩单令人瞩目。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削减44%,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中央政府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减少90%,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压减74%,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大幅减少。中央政府定价项目缩减80%,地方政府定价项目缩减50%以上。全面改革工商登记、注册资本等商事制度,企业开办时间缩短三分之一以上……

“5年来,我国在行政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特别是确立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强化了对政府的监管。”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马亮认为,未来“放管服”改革的重点将放在优化营商环境和回应民意诉求方面。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宋世明强调,放,应为“宽放”;管,应为“善管”;服,应为“优服”。他认为,要以“宽放”促释放。“宽放”是简政放权的核心,释放是简政放权的目的,要通过“宽放”释放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天然活力,释放社会资本的内生动力,释放企业、事业法人的自主权,释放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自律的潜力,释放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天性,从根本上改善营商环境,加快经济动能转换。

如何将“放管服”改革进行到底?

8. 放管服政策

法律分析: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管”即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法律依据:根据《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规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21年6月2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部署持续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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