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2024-05-15

1.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2.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隶属于蚌埠市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正县级建制。成立于2003年10月,现编制25人,内设综合科、信贷科、征管科、核算科、监察室等5个科室,下辖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等3个管理部。

3.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基本情况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隶属于蚌埠市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正县级建制。根据国务院及省、市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的要求,2003年10月成立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编制25人。中心机关内设综合科、信贷科、征管科、核算科、监察室共5个科室,下辖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共3个管理部 。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基本情况

4.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1、履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3、依法接受省和同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和社会监督。4、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5、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7、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8、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9、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执行情况的报告。10、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的事项。

5.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职责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02]34号同意的《安徽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方案》,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安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于2005年元月组建成立。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政府领导的正县级建制单位,内设五科室:办公室、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稽核科;市辖桐城、宿松2个分中心,怀宁、枞阳、潜山、岳西、望江、太湖6个管理部,编制人数95人。
     市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审批;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五)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六)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县(市) 管理部(分中心)工作职责包括:
    (一)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做好本辖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二)负责所辖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
     (三)负责记载所辖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审批所辖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审批所辖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及不良贷款的清理;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和刻制数据光盘,管理会计档案,接受中心的稽查和监督;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数据信息安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硬软件设备的维护及管理;
     (八)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
     (九)代表中心办理涉及公积金管理的法律诉讼,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十)市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建立起包括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贷款网络三级审批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中心工作规范有效的开展。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