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章程的介绍

2024-05-15

1. 中国人民大学章程的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章程》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第1次会议评议,2013年10月8日教育部第3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1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号公布。该《章程》分总则,学生,教职员工,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教学科研机构,财务、资产、后勤,学校与社会,学校标识,附则9章74条,由学校党委会负责解释,自教育部核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中国人民大学章程的介绍

2. 中国人民大学章程的基本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号中国人民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你校第13届学校党委会第10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中国人民大学章程》,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第1次会议评议,2013年10月8日教育部第3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核准。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你校应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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