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希望懂的前辈或法律人士指点,房屋合同与基金?怕被人骗了 感激不尽

2024-05-13

1. 急,希望懂的前辈或法律人士指点,房屋合同与基金?怕被人骗了 感激不尽

告诉你的亲戚你还需要保留这套房的合同办理后续的手续,你可以复印一份合同给他们,他们愿意怎么办就怎么办,根据合同内容再做一份原本合同也没关系(印刷合同可以买,买来填上,刻个章盖上就好了),你当不知道就行了。出任何问题都不需要你承担后果。

急,希望懂的前辈或法律人士指点,房屋合同与基金?怕被人骗了 感激不尽

2. 办房产证先交维修基金,有法律依据吗

办理房屋产权证,必须缴纳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不缴纳是无法办理产权证的。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每一个住户在购买新房的时候都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换句话说,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如果不交的话,对您的利益是会有较大的损害的。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主要是在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的时候需要用到的,不得挪作他用。

3. 住房公基金怎么一回事?

住房公积金6种用法:购房;自建、翻修、大修房屋;租房;纳入低保家庭;治疗重大疾病;销户提取。

住房公基金怎么一回事?

4. 关于房产的法律

一般程序
房产证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1] 

委托开发商
适用条件
为了节省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您可以选择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在使用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部分银行在《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中强制加人“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房产证收押”的约定,这种情况下只能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即使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您仍然可以选择,是由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还是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房产证申请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
适用范围: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情况适用
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并同意入住前将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交给他们的委托书。
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
此时,您也可以选择,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相关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
注意事项:
委托代办的协议中应明确约定:
1.开发商应该于什么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两证分离”的地区,一定要注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当然如果因为行政原因,本地暂时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只能让步了);
2.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应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
3.约定一旦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或办证发生错误的情况时如何处理,最好明确约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开发商应赔偿全部房款x%的赔偿金”等明确的违约处理方法;
4.约定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的,购房人如何核验房产证,因为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
5.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事宜,有些银行不扣押房产证,仅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手续是否由开发商办理以及如何办理等事宜也应当约定清楚;
6.约定代办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法,并要求提供正式的开发商盖章的收据。
如果《购房合同》对此没有详细约定,请一定要在这份委托协议中争取加入这些条款。
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
办理收房入住手续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要求您缴纳这些费用。注意事项:
1.在交钱之前,请您了解一下这些税费的收缴标准,以便核实开发商计算是否正确,可参见本书附录十一。
2.交钱之后,请您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第三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您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注意事项:
1.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约定取得两证,一定要核验是否齐全;
2.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
3.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
4.索要缴纳税费的正式发票。
适用范围:自己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情况适用
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的委托书。
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同“办理流程一”中的“第一步”。
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
售房人住的时候,开发商会要求您缴纳。注意事项:
交钱之后,请您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第三步:自己到相关部门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或代理公司的办事人员。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注意事项:
请保证及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根据法律规定,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因此如果您不能及时缴纳会影响到您获得房产证。
请一定保留好缴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并及时交给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以便他们下一步的申请工作。
第四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您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注意事项:
1.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约定取得两证,一定要核验是否齐全;
2.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
3.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
提示:及时查询房屋产权状态
即使委托代办房产证,您也有必要及时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所购房屋的产权状态,如果发现“危险情况”,如开发商非法设定抵押等,可以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具体实施
需要的资料
1.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⑴购房人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⑵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
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⑶购房人为单位 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产权登记费
居民住宅 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其它房产建筑 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契税税率及缴款书
契税缴款书的办理
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提供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
契税税率
1.普通住宅 144㎡以下为1.5%,144㎡以上为3%。
2.非普通住宅(高档住宅如别墅等)为3%。

5. 请问房屋维修基金使用有没有专门的法律可依?

物业管理条例

请问房屋维修基金使用有没有专门的法律可依?

6. 企业给职工没缴纳失业金,医保,住房基金法律对其有什么规定

政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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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一)、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1、 男性退休年龄在60岁;
2、 女性干部退休年龄在55岁、工人退休年龄在50岁;
3、 连续工作的特殊工种可提前5年退休;
4、 国有破产企业职工离本人正常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
5、 因疾病而需要提前退休,男性为50岁,女性为45岁;
(三)、本市户籍的员工在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有本市户籍的员工在1992年8 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非本市户籍的员工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2. 退休时个人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
(一)、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员工,依规定退休时的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是:按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算的基础性养老金加上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的1/120计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二)、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员工,在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以后依规定退休时的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是:按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算的基础性养老金加上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的1/120计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加上按本市1997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计算的基本调节金加上由市政府规定的过渡性养老金。

3. 参保人的年限报销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
为杜绝某些用人单位和个人选择性参保的投机行为,堵塞医疗保险共济基金流失的漏洞,我市制定新医改方案时,吸取了过去的教训,参保人每医疗保险年度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并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具体标准为:
(一)连续参保时间不满半年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0.5倍;
(二)连续参保时间满半年不满1年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倍;
(三)连续参保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
(四)连续参保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
(五)连续参保时间满3年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每医疗保险年度从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与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挂钩,具体标准为:
(一)连续参保时间满半年不满1年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5万元;
(二)连续参保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0万元;
(三)连续参保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5万元;
(四)连续参保时间满3年以上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20万元。 

4. 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险种的参保对象
医疗保险分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两种形式。
下列人员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一)具有本市户籍(含蓝印户口,以下同)的在职人员;
(二)退休前具有本市户籍,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三)退休前具有本市户籍,参加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并由广东省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在职人员。
下列人员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一)非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
(二)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
(三)具有本市户籍,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经用人单位申请,非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也可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5. 市外分娩费用报销处理
离深回家乡分娩不需社保局批准(单位同意即可),分娩费用的报销标准是根据深圳市同级专科医院的费用标准核定的。顺产的基本医疗费用不超过2500元(不同地区的不同级别医院的偿付标准应有所区别),剖腹产的基本医疗费用不超过3300元,有异常妊娠与分娩并发症(如妊高征、产后大出血、产褥感染等)的分娩费用凭住院病历复印件、单位证明、出生证、准生证审核后报销。

6. 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共济基金的分配比例:
本市户籍员工的个人帐户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1%(包括个人缴的5%,以及企业缴9%中的6%部分),共济基金比例为企业缴交的员工缴费工资的3%;非本市户籍员工的个人帐户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1%(包括个人缴的5%,以及企业缴8%中的6%部分),共济基金比例为企业缴交的员工缴费工资的2%。

7. 工伤死亡待遇
被保险人因工死亡,受益人可领取以下待遇:
(一)、丧葬费: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一次性发给主办丧事的单位或死者亲属。
(二)、一次性抚恤金: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一次性发给死者的亲属。
(三)、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生活补助费:供养一人者,每月发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供养两人者,每月发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供养三人或以上者,每月发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被供养者是孤儿或孤寡老人者,每月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二十计发;(深圳市工伤条例)
被保险人因工死亡,受益人可领取以下待遇:
(一)、丧葬费: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一次性发给主办丧事的单位或死者亲属。
(二)、遗属抚恤金: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四十八至六十个月,一次性发给死者的亲属。领取遗属抚恤金顺序为:1、配偶、父母、子女;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其他亲属。
有第一顺序亲属领取的,第二顺序亲属不领取。没有第一顺序亲属领取的,由第二顺序亲属领取。依此类推。
(三)、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生活补助费;供养一人者,发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供养两人及两人以上,发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被保养者是孤儿或孤儿者,按上述标准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计发。
生活补助费按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直到失去供养条件为止。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生活补助费每年随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调整,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广东省工伤条例)


8. 外地户口人员调入后的内地缴费余额、年限及工龄的计算方法
(一) 1992年7月31日前调入本市的员工,其1992年7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没有按市政府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年份除外),视为缴费年限。
(二) 1992年8月1日以后调入本市的员工不再补交共济基金和个人帐户。
1992年8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期间调入本市的员工,已按市政府规定补交共济基金的,其补交的共济基金转入个人帐户。
(三) 1996年7月1日以后调入本市的员工,超过市政府规定的调工调干年龄界限的,应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缴纳后,其调入本市以前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
超龄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标准,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超龄养老保险费由调入单位缴纳,计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9. 对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企业处罚
违反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瞒报参保人数或缴费工资、不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或拒不提供有关资料的,市社保机构应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对企业处以50000元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10. 工资总额的组成:
国家统计局经1989年9 月30 日国务院批准,于1990年1 月1日发布了第一号令《国定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按此《规定》,工资总额是指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它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其中,资金是指支付给员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员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它特殊原因支付给员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员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员工的物价实际上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主要包括: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探亲假、公休假等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总之,除了创造发明奖、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工会文教费、交通补贴、房屋补贴、洗理费,劳动保护性支出(如劳保用品、清凉钦料费,以及因从事有毒有害、高温深水等特殊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等项目外,其它所有的劳动报酬都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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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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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社会保险月报表送达时间及各原因未参加的社保而需补交的办法:
(一) 、用人单位参保情况发生变化时需填写《参加社会保险月报表》并于当月十五
日前送达;
(二) 、补交时提供填写好的《职工补交养老保险费审批表》及补交期间的工资表原件和有关凭证,如:调令、劳动合同等;
(三) 、以下情形不能补交养老保险费
1、失业期间;
2、服刑期间;
3、没有获得劳动收入的;
4、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仍在工作的年限(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 办理退(转)养老保险金须知:
(一) 、退休前调出或辞工离开本市的员工,个人账户积累额按以下办法办理;
1、非本市外地城镇户籍员工积累额本息全部转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不予接收的,积累额全部退还本人。
2、非本市外地农村户籍员工其个人账户建立一年以上的,积累本息全部退还本人;个人账户建立不满一年的暂不予退保。
3、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员工,个人账户积累额全部退还本人。
(二)、办理退(转)保手续须本人亲自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1、《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
2、单位出具的退(转)保证明;
3、填写《员工退(转)保登记表》;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出境定居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护照等。

3. 市外急诊、住院时产生的费用处理
参保职工在出差、探亲期间因急、危重病在市外医院急诊、住院的病人,必须立即向本单位报告,由单位在十天内到市社保局办理外诊登记手续。出院后符合报销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凭医院出院小结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审核报销(按深圳市医疗收费标准和同级医院住院偿付标准报销)。超过一个月不办理手续或不能提供医院的出院小结及疾病诊断证明书者,其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4. 现金报销的手续
凡因急诊、电脑故障、医疗卡无法使用等原因在市内定点医院就诊的现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必须经过医疗保险处审核报销室人员审核,然后凭核准报销的医疗费用,再到市社会保险局1027房财务室报销。

5. 离退休人员回内地常住,医药费的报销处理:
离退人员回内地常住,先由本人提出书刊号面申请,到市社保局医保处备案。离休人员的医药费合理部分实报实销,其中社保局只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的合理部分,剩余部分由原缴费渠道解决。退休人员的门诊基本检查、治疗、用药的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扣减,住院费用按深圳市同级医院的住院费用偿付标准审核、报销,由共济金支付95%,个人自付5%。

6. 员工在本市内企业之间流动,其养老保险的缴交办法:
由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机构上实行垂直管理,在费用收付上实行全市联网, 
因此,员工在本市内企业之间流动时,其社会保险号维持不变,也不更改其养老保险
个人帐户,流入企业只要用该员工的原社会保险号为其缴交养老保险费就行了。
员工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停止工作或者失业而间断缴交养老保险费的,其缴费年限 
和个人帐户予以保留,个人帐户积累额不间断计息。

7. 办理退住房公积金须知
(一)、凡参加了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在办理了购房手续后,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结算手续。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结算手续须本人亲自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
2、待业证或单位出具结算住房公积金证明;
3、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首期房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 参加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条件
一、适用对象
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自愿统筹医疗:
1、持有深圳特区常住户口(同一户口本〕,并在特区内居住的;
2、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或年满18周岁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
3、父母或配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从未有工作收入的。
二、办证程序
参加对象须提供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户口本,干部职工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复印件, 
由单位指定专人于当月的15-20日送交统筹医疗处,下月初发给统筹医疗证。

9. 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条件、适用范围及参保对象
一、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适应范围及参保对象 
在本市依法设立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具有深圳户籍、(含蓝印户 
口)的职工,非深圳户籍的企业管理人员,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员工。 
二、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 
1、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地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 
2、企业上年度盈利。 
3、民主管理基础好。 

10. 社会保险卡丢失后的挂失与补办手续
(一)、证件挂失:应由单位或本人通过电话中心报上电脑号、身份证号或直接找单位分管员办理挂失
(二)、证件补办: 由本人办理要提供单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电脑号,携带一张一寸免冠彩照到单位分管员处办理。由单位办理要提供月报表、提供月报表、身份证复印件,携带一张一寸免冠彩照同时办理挂失、补办,补办制证费15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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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住房基金的相关法规

《北京市住房基金管理办法》京政发[1992]35号第一条 为实施《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均须依照本办法建立单位住房基金。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分别建立政府住房基金。第三条 住房基金是用于住房建设、维修、管理以及资助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建立住房基金,应在理顺国家、单位用于住房的各种资金渠道的基础上,立足于原有住房资金的转化,逐步使住房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合理化、固定化、规范化。第四条 单位住房基金的来源:一、单位提取的自管公有住房(以下简称公房)固定资产折旧费和大修理基金。二、出租自管公房的收入。三、原用于住房维修、管理和发给职工房租补贴的资金。四、出售自管公房的收入。五、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从企业留利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住房资金。六、职工出售以准成本价购买的住房,其房价中应由单位收回的高于届时准成本价的部分。七、从政府住房基金取得的补助资金和借款,以及向个人筹集的建房款。八、单位资助职工交存的住房公积金中按财政部门规定列入成本或预算的部分。九、从其它渠道筹集的用于住房建设、维修资金或国家和上级部门拨给的住房资金。第五条 单位住房基金的使用:一、出租自管公房的维修和管理费用。二、对职工购买住宅楼房后公共维修基金的资助及电梯、高压水泵的更新、维护、运营费用。三、单位资助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四、购、建住房资金。五、资助职工参加住宅合作社或危旧房改造的资金。六、按规定发给职工的房租补贴。七、其它住房方面的支出。第六条 政府住房基金的来源:一、地方财政预算内安排的用于住房建设的资金。二、地方财政用于本地区政府房管部门直管公房的维修、管理补贴资金(含高层住宅的电梯、高压水泵的维护、运营、更新费用)。三、从住房建设项目征收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提取的住房房产税。四、政府房管部门出租直管公房的收入。五、政府房管部门出售直管公房的收入。六、公房租金标准提高到一定水平后,财政部门对单位自管公房租金收入中按一定比例集中统筹的部分。七、政府筹集的危旧房改造周转资金。八、职工出售以准成本价购买的住房,其房价中应由政府房管部门收回的高于届时准成本价的部分。九、从其它渠道筹集的危旧房改造周转资金。十、住房基金增值的资金。第七条 政府住房基金的使用:一、市或区、县政府安排的住房基本建设投资。二、政府房管部门直管公房的维修和管理费用。三、危旧房改造的启动周转资金。四、对职工购买住宅楼房后公共维修基金的资助。五、政府房管部门管理的高层住宅电梯、高压水泵的维护、运营、更新费用。六、其它住房方面支出。第八条 住房基金由建立基金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后划转。政府住房基金,由同级财政部门管理。单位住房基金,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委托的金融机构专户存储,所有要不变,专项使用。第九条 住房基金在存储期间,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计息。第十条 单位用住房基金购、建住房,仍应按照基本建设自筹资金审批程序申报审批。第十一条 单位使用住房基金要以收定支。不得用流动资金、银行贷款、应上缴的税利、经费拨款等作为住房基金使用。第十二条 单位划转作为住房基金的各项资金,应在划转前本着不重复计征的原则按原资金渠道缴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第十三条 单位应按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住房基金收支情况报表,经上级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四条 单位出租自管公房向承租人收取的租赁保证金,列入本单位住房基金,本金归承租人所有,解除租赁合同时退还承租人。第十五条 本办法的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制定。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基金的相关法规

8. 房屋维修基金和契税在哪部法律内解释什么时候交

契税是在购房合同去房管局做备案的时候交纳的,维修基金是在交房的时候交纳的。
契税缴纳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