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过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可以申请证书吗

2024-05-14

1. 考过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可以申请证书吗

可以。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一般从业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合格,获得从业资格。一经注册,可从事一般证券业务。
凡是在依法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都应当按照《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

扩展资料:
执业注册应由申请人通过所在机构向证券业协会申请办理具体程序:
1、由机构资格管理员在我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为申请人分配登录账号。
2、申请人登录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填写执业证书申请表,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作出承诺,连同打印的书面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等材料提交所在机构。
3、机构资格管理员对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初审、复审,并对所审信息的真实、有效性作出承诺。书面申请表由所在机构保管备查。电子申请表提交至从业人员管理平台。
4、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将对提交的申请表进行自动审核,若未能通过自动审核,则由我会工作人员进行形式审核。
5、对于通过审核的申请,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将自动生成电子版执业证书,并在协会网站公告。(申请注册保荐代表人将先进行公示后进入协会形式审核阶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从业资格

考过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可以申请证书吗

2.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要点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要点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证券法的立法精神的体现,是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管理活动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准则,他贯穿证券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始终。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要点,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第一节 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一、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效力层次
         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四个层次,其法律效力依次降低:
         第一个层次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
         第二个层次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
         第三个层次是指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文件;第四个层次是指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自律规则。
         二、证券市场自律性组织及其职责
         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职能包括:
         对证券交易活动进行管理;
         对会员进行管理;
         对上市公司进行管理;
          第二节 公司法 
         一、公司的种类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是指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是指全部资产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或者根据协议可以支配或控制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管辖该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
         分公司是指业务、资金、人事等各方面受总公司管辖和控制,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指的是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
         公司的财产一般被称为公司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货币组成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这是公司财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公司区别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重要标志,
         三、公司的经营原则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体现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经营原则;自主经营原则;自负盈亏原则;依法接受国家宏观调控原则;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
         四、公司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第三节 证券法 
         一、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证券法的立法精神的体现,是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管理活动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准则,他贯穿证券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始终。
         二、证券发行的一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证券交易暂停和终止的情形
         股票暂停交易情况
         (1)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情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3)有重大违法行为
         (4)最近3年连续亏损
         债券暂停交易情形
         (1)有重大违法行为
         (2)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上市条件
         (3)所募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4)未按照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5)近2年连续亏损
         股票终止交易情况
         (1)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宣告破产
          第四节 基金法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概念:基金管理人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基金管理人主要义务有:
         (1)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资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
         (2)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3)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
         (4)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的概念:基金托管人指投资权益的代表,是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或管理机构。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主要有:
         (1)保管基金资产
         (2)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3)获取基金托管费用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主要有:
         (1)保管资金资产
         (2)保管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3)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负责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三、公募基金运作的方式
         按运作方式不同,基金可分为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共同构成了基金的两种基本运作方式。
          第五节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一、期货的概念
         期货与现货相比,期货是现在进行的买卖,但是在将来进行交收或交割的标的物,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还可以是金融指标。
         二、期货特征
         (1)合约标准化
         (2)场所固定化
         (3)结算统一化
         (4)交割定点化
         (5)交易经纪化
         (6)保证金制度化
         (7)商品特殊化
         三、期货交易所的职责
         (1)提供期货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2)设计期货合约、安排期货合约上市
         (3)组织、监督期货交易、结算和交割。
         (4)保证期货合约的履行。
         (5)制定和执行风险管理制度。
    ;

3. 求证券从业考试2016年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的学习视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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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证券资格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备证书,是进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因此,参加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从事证券职业的第一道关口,证券从业资格证同时也被称为证券行业的准入证。该考试时间由证券协会每年统一确定,资格考试已全部采用网上报名,采用全国统考、闭卷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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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和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的准备时间大概要多久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和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的准备时间大概要两三个月。
1、填写信息:考生姓名、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国籍、电子信箱、性别、出生日期、居住地市、通讯地址、邮编、 民族、 学历、 职业、 证券行业从业年限、 工作单位、 职位、 工作总年限 等信息、(提示:标记为*的部分为必填项。);
2、选择科目:勾选要报考的科目。包括一般从业和专业资格4个科目。
3、选择考区:选择要报考的省份和城市考点。包括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拉萨、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苏州、温州、泉州、赣州等40个城市。
4、网上缴费:生成报考的订单,订单生成后,则不允许修改本订单所选考区及科目信息,请仔细核对!核对完毕可通过网上缴费支付。支付完成即报名成功。
考试教材:
证券从业资格证2020年教材将沿用2019年10月出版的教材。新版教材从11月30日-12月1日证券考试开始使用,2020年会先沿用旧版教材。
为进一步适应行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求,有效指导考生进行学习备考,证券业协会组织编写了《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统编教材(2019)》(以下简称《教材》),分为《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本。

5.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
                         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为解决资本供求矛盾和流动性而产生的市场。证券市场以证券发行和交易的方式实现了筹资与投资的对接,有效地化解了资本的供求矛盾和资本结构调整的难题。那么,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一节 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一、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效力层次
         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四个层次,其法律效力依次降低:
         第一个层次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
         第二个层次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
         第三个层次是指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文件;第四个层次是指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自律规则。
         二、证券市场自律性组织及其职责
         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职能包括:
         对证券交易活动进行管理;
         对会员进行管理;
         对上市公司进行管理;
          第二节 公司法 
         一、公司的种类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是指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是指全部资产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或者根据协议可以支配或控制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管辖该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
         分公司是指业务、资金、人事等各方面受总公司管辖和控制,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指的是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
         公司的财产一般被称为公司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货币组成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这是公司财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公司区别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重要标志,
         三、公司的经营原则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体现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经营原则;自主经营原则;自负盈亏原则;依法接受国家宏观调控原则;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
         四、公司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第三节 证券法 
         一、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证券法的立法精神的体现,是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管理活动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准则,他贯穿证券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始终。
         二、证券发行的一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证券交易暂停和终止的情形
         股票暂停交易情况
         (1)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情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3)有重大违法行为
         (4)最近3年连续亏损
         债券暂停交易情形
         (1)有重大违法行为
         (2)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上市条件
         (3)所募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4)未按照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5)近2年连续亏损
         股票终止交易情况
         (1)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宣告破产
          第四节 基金法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概念:基金管理人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基金管理人主要义务有:
         (1)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资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
         (2)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3)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
         (4)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的概念:基金托管人指投资权益的代表,是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或管理机构。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主要有:
         (1)保管基金资产
         (2)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3)获取基金托管费用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主要有:
         (1)保管资金资产
         (2)保管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3)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负责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三、公募基金运作的方式
         按运作方式不同,基金可分为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共同构成了基金的两种基本运作方式。
          第五节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一、期货的概念
         期货与现货相比,期货是现在进行的买卖,但是在将来进行交收或交割的标的物,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还可以是金融指标。
         二、期货特征
         (1)合约标准化
         (2)场所固定化
         (3)结算统一化
         (4)交割定点化
         (5)交易经纪化
         (6)保证金制度化
         (7)商品特殊化
         三、期货交易所的职责
         (1)提供期货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2)设计期货合约、安排期货合约上市
         (3)组织、监督期货交易、结算和交割。
         (4)保证期货合约的履行。
         (5)制定和执行风险管理制度。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

6. 请问改革后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和 金融市场基

可以先报考一门。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是基本科目。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科目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组成。基础科目为必考科目,专业科目由应考人员自选。建议你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不必贪多,报一门过一门才是王道。
  基础科目为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
  通过基础科目和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即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同时取得证券从业资格。通过任意一门科目考试者均有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参考资料:http://stock.hexun.com/2015-03-09/173879179.html
(四)自2015年7月起,我会对从业考试改革的相关措施将陆续实施。届时,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将由原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分析和证券发行与承销五个科目调整为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个科目(相关考试大纲已在协会网站公告)。具体考试改革公告将在协会网站另行发布。

7. 金融市场学习题

大题思路与楼上相同,问题计算上有误吧。按英国商人要求则我国公司得到的英镑应为7500000*(1 3%)/1.6700=4625748.50英镑
按照11月20日的汇率转化成美元,4625748.502994*1.6650=7701871.25美元,大于750万美元。
所以能同意该商人要求。(小数点保留的是两位。

金融市场学习题

8. 2021年证券从业《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练习题

目录

第一部分 历年真题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真题(一)及详解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真题(二)及详解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真题(三)及详解
第二部分 章节题库
第一节 证券一级市场
第二节 证券二级市场
第一节 证券经纪
第二节 证券投资咨询
第三节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第四节 证券承销与保荐
第五节 证券自营
第六节 资产管理业务
第七节 证券公司信用业务
第八节 证券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及柜台市场业务
第九节 其他业务
第一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
第二节 证券公司风险管理
第三节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第四节 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
第五节 从业人员管理
第六节 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
第一节 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第二节 公司法
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
第四节 证券法
第五节 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六节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七节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二章 证券经营机构管理规范
第三章 证券公司业务规范
第四章 证券市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