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时交费收据丢了办理结算

2024-05-15

1. 出院时交费收据丢了办理结算

法律分析:医院交费收据丢了可以凭缴费记录进行补开。参合农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一律到乡镇农医所补偿。其住院医疗费用一次性在2000元以下的由乡农医所审核报销,2000元以上或对住院资料有疑问的由乡农医所审核后交县农医局复核批准后方可报销,具体报补偿序如下:(一)申领补偿时,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医疗机构的有效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和转诊证明。(二)患门诊大病的参合农民在规定时间,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门诊发票及清单、门诊病历、检查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的门诊大病证明到乡农医所办理。(三)对已参加了商业保险的参合农民和参加了学生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出院后既要商业保险赔付又要新农合补偿时,参合农民应先将住院发票原件和发票复印件先交农医所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核对后予以补偿,再将住院发票原件到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发票复印件由农医所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保存,但外伤病人只能原件报销。(四)住院费用实行限时报结制度,出院后三个月内可随时办理补偿结算手续,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自行放弃补偿。农医所按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应补偿的金额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参合农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衍生问题:怎么补交之前的医保?(一)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二)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出院时交费收据丢了办理结算

2. 出院急忘办理出院收据了

出院的时候收据丢失可以和医院协商补办相关收据的事宜,可以将收据、发票等进⾏复印,再加上医疗的公章这样⼀样可以进⾏报销的。【摘要】
出院急忘办理出院收据了【提问】
出院的时候收据丢失可以和医院协商补办相关收据的事宜,可以将收据、发票等进⾏复印,再加上医疗的公章这样⼀样可以进⾏报销的。【回答】
病⼈要医疗住院期间如果治疗好之后,就应该办理出院⼿续。如果是病⼈是⼯伤的,应该要保留相关的收据、医院收费清单、发票等的收费证明,这些证明在费⽤报销的时候要⽤到的【回答】

3. 医院交费收据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患者确有需要收据的,医院可提供医院收进一联的“收费票据存根联”的复印件,同时加盖财务专用章,来证明你所持的收据已遗失。 医院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对于一些患者来说,收费收据如同你所有的现金一样,一定要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医院交费收据丢了怎么办

4. 住院的收据丢了,是在自费收费机上交的,怎么办?

住院的收据丢了,是在自费收费机上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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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问题!!
发票丢失后的处理方法:

(1)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只要拿出医疗保险卡就可以了。

(2)记得发票编号就可以去医院补打发票的,去医院出示你的处方,还有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就可以了。

(3)加盖医院印章的发票存根复印件应该也是可以的。

5. 住院收据丢失医院不给办出院怎么办

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怎么办如果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局投诉医疗纠纷的解决办法:患方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便大致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责任。患方认为医方应承担责任而与医方发生医疗纠纷时,目前有以下三种解决途径:
1、与医方协商解决。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协议有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在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目前,到人民法院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不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前提。患方的举证责任集中在患者人身损害后果身体健康损害、死亡等和与医疗机构的医疗关系病历、医疗费单据等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明确上述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的特点后,患方应果断选择较适合的途径,以免在不必要的问题上延误时间,造成被动。

住院收据丢失医院不给办出院怎么办

6. 出院的总费用的收据能补办吗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哦!出院证明和收费的单据医院是可以补,但是发票是补不了咯。 丢失诊断证明、出院证、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可以到经治医院财务科、病案室及住院科室重新开具及打印、复印诊断证明、出院证、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等,分别加盖相关科室印章并注明原样复制。申请医疗保险报销时申明原件丢失,经特批后应该可以报销。【摘要】
出院的总费用的收据能补办吗【提问】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哦!出院证明和收费的单据医院是可以补,但是发票是补不了咯。 丢失诊断证明、出院证、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可以到经治医院财务科、病案室及住院科室重新开具及打印、复印诊断证明、出院证、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等,分别加盖相关科室印章并注明原样复制。申请医疗保险报销时申明原件丢失,经特批后应该可以报销。【回答】
是医院未开【提问】
那可以要求医院重新开收据哦!【回答】
若医院不开,该怎么办?【提问】
您好,一般情况下支付费用需要开具收据、发票,如果系个别医生行为,您可以向医院反映,如果仍然不解决可以投诉相关监管部门。【回答】
相关监督部门指哪些?【提问】
消协或者工商管理局【回答】

7. 出院的收据可以补办吗

法律分析:可以补办收款收据,用收据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在诊断、检查、治疗、供药及收费过程中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情况;有权在支付医疗费用前审验医疗处方(医嘱)、诊疗报告单、病案、费用收据等有关资料。必要时卫生行政、药品监督管理和价格管理等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或其他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医疗处方(医嘱)、诊疗报告单、病案、费用收据等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谎报、瞒报或者隐匿。

出院的收据可以补办吗

8. 住院费用收据弄丢了该怎么办?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