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费用是如何报销的?

2024-05-15

1. 生育医疗费用是如何报销的?

生育医疗费用是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和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那你知道怎么报销生育医疗费吗?不用担心,下面小编已经为准妈妈详细整理好相关信息,欢迎阅读!
生育医疗费包括什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 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医疗费用,以 及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在生 育期间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 由职工个人负担。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 的医疗费用。对于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经计划生育行政 管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的,其费用可以由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生育医疗费怎么报销?
可以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主要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产前检查费用的报销,这部分报销要需要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等,所以这些单据在报销之前要保留好;
具体报销流程如下: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2、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另一部分是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这些都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这部分费用一般在出院时从社保卡直接扣费。但要注意,这部分费用有限额规定,超出规定的部分就需要职工自己负担了。
【温馨提示】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报销医疗费需要什么?
1 、《XX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申领人计划生育证明》的原件。
2 、有就诊医院盖章的疾病证明书或出院小结 ( 出院记录、出院证明、出院证 ) 的原件及 复印件,内容须包括详细的诊疗经过、出入院时间、明确的排胎日期 ( 或新生儿出生日期 ) 、 生育方式 (“ 顺产 ” 、 “ 平产 ” 、 “ 正常分娩 ” 、 “ 钳产 ” 等 ) 、胎儿数及出院情况等,其中还明确写 有以下内容之一:⑴孕 x 周 ; ⑵停经 x 周 ( 天 ); ⑶孕 y 产 z 孕 x 周 (GyPzGxW) 。
3 、 医疗收费收据原件 ( 需加盖就诊医院的有效印章如财务专用章、 收费专用章或医院公 章 ) 。
4 、如为门诊流产的,还需提供含有 “ 人流术 ” 、 “ 清宫术 ” 、 “ 米非司酮 ” 、 “ 米索前列醇 ” 、 “ 钳刮术 ” 等内容的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5 、参保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需双面复印 ) 。
6 、参保人在本市开户的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广发行、交行的通存通兑活期存 折或有本人签名的借记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 卡需双面复印并注明开户银行名称 ) 。
7 、在异地生育的,还需提供已在人社分局备案的《xx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备案 登记表》原件。


生育医疗费用是如何报销的?

2. 生育医疗费如何报销?

医保结算了之后是不能再去报销生育医疗费的,但依法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3.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一、生育医疗费报销流程

1、申请人在社保保险管理官方平台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

3、材料审核。

4、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需开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并补齐相关材料。

5、对受理材料进行整理。

6、根据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二、生育医疗费报销条件

1、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报销分娩、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的。

2、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未满1年以上,报销分娩、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的。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4.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怎样办理?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婴儿出生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医疗费用申报单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本人的病历本;生产收费原件;费用明细单;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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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生育费用如何报销

生育险应该怎么报销?

生育费用如何报销

6. 关于生育费用报销?

  你没有具体说清楚,你的公积金有没有缴满10个月,如果缴满10个月,且是第一胎是可以报销的;如果不是,那就不能报销。我把具体条件和报销需要的资料发给你参考一下,希望能帮到你!

  男会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A或B类综合保障计划男会员的配偶发生生育费用前10个月(含当月),必须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

  (2)配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

  (3)配偶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不包括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
  公积金生育保险的范围包括:

  (1)女会员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

  (2)女会员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在怀孕期间因病理原因引起流产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3)男会员的配偶按有关政策暂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不包括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的。

  男会员须在配偶生育出院后六个月内,到“中心”办理费用结算,需提供材料:
  1、公积金会员卡、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期间费用清单、发票、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男会员配偶按政策不享受生育保险的证明原件;
  5、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有关证明原件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男会员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 生育医保报销是怎么报销的

【法律分析】:生孩子医保卡报销的流程如下:购买居民医疗的生孩子费用报销流程相对比较简单,一般直接在医院进行报销即可。通常医院会在产妇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留下社保卡,生育服务证,之后会在自动在结帐的时候划走报销费用部分。购买职工医疗的报销相对来说更加麻烦,需要拿着审批表和诊断证明等材料去社保局,填写表格,提交材料。以居民医保报销生孩子费用为例,在乡级定点医院顺产,基本会定额补助300元。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顺产,则会定额补助450元。但如果是剖腹产的话,一般医疗费用超过2千方可报销,在2千到7千之间的,可以报销45%;而超过7千的部分,可以报销6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医保报销是怎么报销的

8. 生育保险报销的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正常生育的 按3个月(90天)计发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正常生育的 按3个月(90天)计发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正常生育的 按2个月计发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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