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国美争夺战为案例,家族企业创始人、大股东、小股东、职业经理人、股东大会、董事会、机构投资者是如何通

2024-05-15

1. 以国美争夺战为案例,家族企业创始人、大股东、小股东、职业经理人、股东大会、董事会、机构投资者是如何通

国美的情况就如同当年( 80年代) 乔布斯之与苹果公司, 公司的股权结构导致的. 可以写论文了.

涉及到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问题.

以国美争夺战为案例,家族企业创始人、大股东、小股东、职业经理人、股东大会、董事会、机构投资者是如何通

2. 国美股权与控制权之争的解读反思

 (新京报社论)近两个月来,吸引了无数人眼球的国美控制权之争终于在昨日暂时落下帷幕。昨晚7时,备受关注的公司股东特别大会宣布结果,大股东黄光裕提出的动议,除了取消董事会增发授权得以通过外,关于撤销陈晓、孙一丁的董事职务,及委任邹晓春和黄燕虹为执行董事的议案均未能通过。这样的投票结果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令人十分欣慰的是,大多数股东最终作出了一个相对折中与温和的选择:他们既不希望公司目前的经营管理及管理层人员出现重大变故,也不希望公司未来的股份结构发生剧烈调整。黄光裕看起来是输了一阵,但黄氏一方所言的“已经夺下了陈晓手里的刀”也并非“精神胜利法”。因为增发授权被否决毕竟意味着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黄方仍将牢牢占据公司大股东的位置,这也为这位曾经的首富、中国民营企业界的一代“枭雄”留住了今后在上市公司内部东山再起的最后本钱。国美控制权之争在我们这个转型社会中的持续发酵,对于大到市场经济、法治社会、契约精神小到资本市场、公司治理、股东权益、职业经理人委托责任、品牌建设等等,都具有难以估量的启蒙价值。因为相关的各利益主体都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行事,政府监管部门也牢牢地守住了自己作为一个中立的裁判员的边界,因而,这个事件是中国现代商业社会的一个经典案例。 从近两个月来黄光裕家族和以陈晓为代表的国美管理层各自的言行表现来看,黄氏家族身上似乎更多地体现了中国民间创业者的“无畏”传统。他们一开始大打道德和民族品牌,试图调动社会舆论。但从随后的变化中看得出,他们的学习能力同样是惊人的。而陈晓阵营的大多数应对手法,则更多地代表了一种顺应国际上现代企业治理先进理念的大趋势。海外投资分析机构及国际财经媒体为什么几乎一边倒地奉劝股东投票支持现任董事会、反对大股东,这就是根源。在这类问题上,真正专业的分析者不会从泛道德化的角度考虑问题,他们关心的是谁更能带领公司取得优秀的业绩,回报投资人。陈晓曾经反复追问过一个异常到位的问题:既然黄光裕先生始终把他对企业的绝对控制放在首位,那么国美为什么还要上市呢?这个问题,放在大股东经常肆意圈钱、侵占普通股民利益的国内市场上,尤其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此外,相比已经带领国美走出困境、取得不错业绩的经验丰富的陈晓团队,黄氏家族仓促推出的律师邹晓春和黄光裕的胞妹黄燕虹显然难以得到投资人的首肯。然而,我们这么分析,决不是抹杀黄光裕作为国美创始人的价值。事实上,可能国美这个已经在境外上市的公众公司的确更需要陈晓这样精明能干的现代职业经理人,而我们这个国家和社会,无疑也非常需要创业家!针对公司控制权之争,黄光裕和陈晓都曾放过狠话——前者威胁“鱼死网破”,后者则以“鱼可能会死,但网不会破”反唇相讥。但从中国商业文明进步的立足点而论,我们不希望“网破”,更不希望“鱼死”。值得庆幸的是,理性的投资人昨天已经作出了正确的选择。(转自新京报,版权所有,不得转载) (知名财经评论员 叶檀 )陈晓离开国美,从开始便已注定,而关键时间点就是杜鹃资产解冻。正如陈晓当初的行为并不是对黄光裕的背叛,黄光裕方面如今的行为也说不上道德欠缺,离开狭义的道德江湖,我们才能在上市公司治理与职业经理人的天地里,看得更透彻一些。资本时代就是如此,以日后资产是否增值为惟一的博弈目标考量。这是市场理性博弈的必然结果,没有人愿意鱼死网破。从这一点说,资本市场脱离了疯狂的道德攻击,向理性方向迈进了一步。中国家族式的上市企业不可能允许职业经理人独掌大权,更何况这个经理人还不被信任。陈晓离开,才能让黄氏家族安心。去年9月15日,贝恩资本实施了15.9亿元“债转股”,正式成为国美电器的第二大股东,黄光裕夫妇持股比例被稀释至32.47%。之后贝恩资本宣布支持陈晓方。两大股东的争夺,将导致国美根基动摇,如果黄光裕方对董事会决议动辄投反对票,或者将未上市门店剥离出去重新成立公司,对于国美将是致命打击。作为财务投资者、久经资本市场风雨考验的贝恩资本显然不希望看到这样的情况发生。黄光裕入狱之后,国美历经三部曲:第一步由陈晓出面实行人机分离模式,确保国美不会出现机毁人亡的惨剧。贝恩资本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入的;第二步通过黄陈之间的博弈,给贝恩资本与黄光裕之间画出底线,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绝对不会触碰,如黄光裕方面的控股权与对公司经营的控制力,如贝恩资本希望获得的溢价;第三步陈晓出局,进入黄光裕方面与贝恩共同执掌的时代。从国美的一连串博弈可知,惟一能够与中国大型民营企业创始人抗衡的,是资本的力量,而不是职业经理人。即便张大中出任国美董事会主席,国美都不会因此打上张氏烙印。陈晓带领国美走出黄光裕入狱事件的阴影,而张大中则带领国美走上正常经营轨道,国美会就此走向常态化。中国的企业很少因为职业经理人吃亏,只有在与投行签署对赌协议、购买金融衍生品时,才会为日后被扫地出门埋下伏笔。蒙牛就是前车之鉴,牛根生不得不以万言书请求国内企业家们的帮助,以免蒙牛落入外资之手。这次陈晓在前台与黄光裕方面博弈,最得益者是贝恩资本,他们让贝恩资本以低价成为大股东,实行了债转股,还为贝恩资本画出了一条经营红线。国美事件的前后传递出中国的现实,市场规则在进步,可以做到人机分离保护企业生存权与投资者的利益,国美在香港上市利用相对完善的香港规则,帮了自己的大忙;但市场文化没有变,职业经理人从大户的管家向独立品格转变任重道远。 摘要:其中,“国美大争下的中国公司治理启示(部分摘录) ”该内容摘自原国美电器决策委员会发展战略研究室主任兼经营管理研究室主任,现任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胡刚发表在《管理学家》杂志上的文章《国美大争下的中国公司治理启示》 三大启示在家族制企业或独资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变的过程中,国美大争使得一些企业所有者产生了观望和忧虑情绪,担心自己对企业控制权的旁落,也使得企业所有者与职业经理人之间产生了相互不信任。如何通过制度安排和核心人员选任,使得企业创始人的权益获得切实保障,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1.委托代理机制下构建企业创始人保护机制。早在1932年,贝利和米恩斯就在《现代公司与私有产权》一书中指出:现代公司已经发生了“所有与控制的分离”,公司实际已由职业经理组成的“控制者集团”所控制。两权分离理论认为,股权分散的加剧和管理的专业化,使得拥有专门管理知识并垄断了专门经营信息的经理实际上掌握了对企业的控制权,导致“两权分离”。现代公司,特别是股份制上市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两权分离的现象更是十分明显。股份制上市公司中,出资人是社会公众,社会公众不可能直接管理、运作公司,必须依靠专业人士进行,何况社会公众更注重于间接投资股票,关注自己的股权收益,这更促进了所有权与控制权的两权分离。在所有权与控制权两权分离的公司制度下,没有控制权的所有者如何监督制约拥有控制权的经营者成为首当其冲的问题,委托代理理论便应运而生。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思想是:公司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即委托代理理论中所指的委托人;经营者是代理人,而代理人是自利的经济人,具有不一定与公司所有者的利益一致的诉求,具有机会主义的行为倾向。委托代理理论认为,代理人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很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寻租,从而损害所有者的利益。委托代理机制下的公司治理结构,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代理风险问题,即如何使代理人履行忠实义务,恪守信托责任。经邦咨询薛中行老师对此发表个人看法,企业创始人(企业家)一定要保持对自己企业的控制权。企业创始人作为缔造者对企业的发展功勋卓著,其利益和诉求理应受到尊重。创始人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博弈,古今中外不乏先例。如:迪士尼大股东聘请CEO,却不想CEO将大股东几乎“驱逐”了20年;当年帝国大厦的投资人聘请了一位CEO,不想该CEO却将帝国大厦以极低的价格出租了148年,到现在帝国大厦的业主还在世世代代打官司。为了防止职业经理人对企业创始人利益的侵害,目前在美国的公司章程中,已经加入了创始人保护条款,即创业股东的股权不管被稀释到什么程度,都要占据董事会或由其提名的人占据董事会的多数席位。这种创始人保护条款是中国民企急需引进的,在关键时候这项条款将是创始人对抗职业经理人越位以及恶意收购行为的杀手锏。2.控股权的安全边际设置。企业若想获得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是巨大的,企业对资金的渴求可以理解,但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募资,股权是自己权益的最大后盾。股权决定话语权和控制权是现代企业的基本特征。因此,企业创始人或大股东若想掌控企业,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对自己的持股比例进行安全边际设置,确保自己所拥有的股份能够战胜各种不稳定因素。若大股东“一股独大”,无人能制衡,可能导致独裁而损害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反之,如果大股东股权比例过低,不但其他股东对其制衡可能过多,而且还会出现积极性不足的情况,也会损害全体股东长期利益。对于国美这样一个上市公司来说,企业创始人若掌握公司50%以上的股权,所有权与控制权将会高度一致,没有人可以挑战创始人的权力;若股权比例下降到50%之下,企业创始人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将被削弱,董事会将不再由企业创始人一言九鼎,而是由票选原则产生的董事会成员对企业日常经营进行重大决策。若企业创始人的持股比例降到30%以下,不仅仅是所有权与控制权再次被削弱,其话语权也可能被剥夺,若要在股东大会上通过自己的动议更会难上加难。按国美公司章程,持股10%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若黄光裕的股权在未来数年不断被稀释的话,其第一股东的地位不但不保,甚至连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力也会被剥夺,这也是为什么黄光裕坚决反对国美增发新股的原因所在,发行新股可能摊薄黄光裕的股权比例,使得国美加速从股权比例上“去黄化”。股权的安全边际设置是需要企业创始人深刻领悟和运用的一门技术。在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企业创始人若要保证自己的绝对权力,最可靠的办法就是掌控50%以上的股份,在股份不能达到50%的情况下,也应确保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和自己的股份相加大于50%。 3.职业经理人在情理法之间的抉择。股东与职业经理人本是鱼水的关系,多数情况下,双方之间默契配合,共同推动企业向前发展,但是身为个人,职业经理人难免需要在情理法之间做出正确抉择。职业经理人应遵守最基本的商业伦理道德,加强自律。职业经理人应该自问:如果我背叛了企业所有者的利益,那么之后谁还敢委我以重任?职业经理人要珍惜自己的名誉,名誉是其安身立命之根本,长期来讲,职业经理人恪守职业道德,为企业发展尽心尽力,将赢得企业家们的欢迎和尊重,并不断接到企业家们抛来的橄榄枝。在职业经理人自律上,唐骏可以看作一个榜样。在盛大,唐骏助陈天桥成功上市;在新华都,不仅助陈发树在资本市场入主青岛啤酒和云南白药,更是将旗下二级公司运作上市。唐骏功绩不小,却看淡权力,给自己明确的定位,宣称“职业经理人永远是老二”。

3. 最近国美发生了什么事件

  最佳答案黄光裕对决陈晓!家族控制人对决职业经理人。唇枪舌剑你来我往的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利益纠葛,胜利的天平又将会倾向哪一方?


  曾经,黄光裕是国美电器真正的当家人、前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中国首富;曾经,陈晓是永乐电器创始人、国美电器的职业经理人、黄光裕口中“我的接班人”;曾经,他们合作过、帮扶过,甚至亲密过。但一切都已经成为过眼云烟,现在,黄光裕一心想要从陈晓手中重新夺过对国美电器绝对控制权,陈晓则想让国美电器打上真正的陈氏烙印。所以,只有决裂,才能显示出双方目前最真实的想法。

  关于这场纷争,最新的口水仗来自于18日黄光裕的一封公开信《为了我们国美更好的明天》。黄光裕称,陈晓作为董事局主席,“存在个人野心,实施阴谋,挑战职业经理人的职业道德”。对此,国美电器一位高管对媒体回应称:从一审罪名来看,黄光裕是不是也伤害了很多其他人的利益?

  而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认为,不管这场争斗的过程和结果如何,这都给我国不少的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上了一课”,甚至是“难得一见”的公司治理等各方面的“典型教材”。更有媒体点评认为,这是中国私营公司治理史上,家族控制人与职业经理人、创始人股东与财务投资者对决的惊心动魄一幕。

  蜜月——

  黄光裕收购由陈晓创办的永乐电器,也曾有合作蜜月期。“再也找不到比陈晓更合适的总裁人选。”黄光裕曾给陈晓下过这样的“定义”

  在这场纷争的“史前时代”,黄光裕曾和陈晓在市场上竞争过,也合作过。但在2006年,他们彻底从市场层面的竞争变成了全面的合作,因为黄光裕收购了由陈晓创办的永乐电器。

  “再也找不到比陈晓更合适的总裁人选。”在并购之后,黄光裕曾给陈晓下过这样的“定义”。而从当时的市场评价中,这个“定义”其实并不为过,因为陈晓是“有能力”的代表——虽然进入家电行业比黄光裕、张近东(苏宁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和张大中(曾经的大中电器创始人,后同样为国美电器所收购)等人晚,但陈晓却用了不到10年时间,就让永乐电器成为了“上海滩”上的家电业霸主。还有一个侧面的佐证是,2005年在港交所上市时,永乐电器成功集资12亿港元,成为仅次于国美电器和苏宁电器,排行第三的家电连锁巨头。

  但根据当时媒体的报道,在国美收购永乐之后,还是有人怀疑:陈晓可能会不适应从“老板”到职业经理人的转变,他也根本不会跻身国美电器的核心决策层。而当时,“架空”陈晓的说法不禁在坊间流传开来。但陈晓一直未对相关传闻作正面回应,只是承认当时决策层的结构是黄光裕的体系。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曾是黄光裕体系中的国美高层管理人员孙一丁、王俊洲和魏秋立等人,目前都已投向了陈晓的“怀抱”。

  不过,就当时来说,黄光裕还是给足了陈晓面子。历数每次国美电器的相关会议,往往走在前台的都是陈晓,黄光裕却似乎刻意躲在幕后出谋划策。这个“史前时代”,在分析人士看来,是双方合作最黄金的时间段。

  分裂——

  引入贝恩资本,改变狼性扩张的竞争方式,对管理层进行大规模的股权激励。陈晓接过帅印后,开始了自己的市场运营手法和资本操作路径

  然而,一场变故彻底打破了黄光裕和陈晓之间某种心照不宣的平衡。2008年11月底,黄光裕因多项指控被相关部门刑拘,“接班人”陈晓真的接过了黄光裕丢下的国美帅印,成为国美电器总裁兼任董事会代理主席,并真正走上了国美电器舞台的正中央。虽然这是黄光裕首肯的一项任命,但这恰恰也是双方走向决裂的“导火索”。

  短暂的喘息之后,陈晓就撇开曾经的上司黄光裕,开始了自己的市场运营手法和资本操作路径。

  首先,2009年6月,被认为“对资金极度渴望”的国美电器引入了贝恩资本,后来,分析人士指出,这其实是双方走向决裂的开始。根据公开显示的贝恩资本注资国美电器的协议,其将拥有国美电器15.9亿元可转债,同时有权将其转换为10.8%的国美电器股权。一旦进行相关操作,这将稀释现在黄光裕手中33.98%的股权(黄光裕目前是国美电器最大单一股东,这也是黄光裕对抗陈晓目前最大的“底牌”)。与此同时,陈晓放弃了黄光裕一直以来在市场上狼性扩张的竞争方式,转而走效益优先的相对细化道路,关闭了不少门店。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上述资本操作,日前媒体援引黄氏家族代表成员的话称,“黄光裕也是通过媒体才得知该消息的”。目前,在黄光裕多次造势,包括上述《为了我们国美更好的明天》中,都在拿陈晓的这项操作说事——“自己的民族品牌为外资所把持”、“国美电器”变成了“美国电器”等。但陈晓也有自己的理由,保住国美电器的股价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们的利益。

  其次,2009年7月7日,仅仅履新半年后,陈晓就进行了大规模的股权激励。资料显示,该方案涉及总计3.83亿股股份,总金额近7.3亿港元。相关报道称,陈晓与另外10位公司董事及附属公司董事共获授购股权为1.255亿股,其中陈晓获2200万购股权,股权激励覆盖了副总监以上级别,共惠及105人。此举更是将管理层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了一起。

  “股权一直是黄光裕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多名高管一直没有得到的,而陈晓仅仅推出一份股权激励计划,就收买了几乎黄光裕的所有老臣。”一位原国美高层称。对比黄光裕的吝啬,陈晓的大度,更让黄光裕的老部下感到温暖和实惠。

  当然,黄光裕是不会容忍自己的“孩子”改名换姓的。为了对抗陈晓和贝恩资本,黄光裕通过增持,保持了33.98%的持股比例。随后在今年5月11日,黄光裕夫妇利用手中掌控的表决权,于国美电器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在12项决议中连续投了5项否决票,导致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3名前任董事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未能通过。而根据此前签署的协议,如果贝恩投资在国美董事会中失去董事席位,将造成公司违约并须作出赔偿,相关赔偿额高达24亿元。这也就是陈晓日前所说“黄光裕不顾国美死活”的由来。

  僵局——

  是双方经营理念的较量,更是资本间的较量,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究竟会站在哪一边?

  上述的决裂行动其实都是在半公开状态下进行的。8月5日,国美电器就正式宣布起诉黄光裕,罪名基于香港证监会在去年8月向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的指控:黄光裕及其妻杜鹃策划国美电器在2008年1月22日至2008年2月5日期间,回购1.298亿股份,目的是以国美的资金购买本来由黄光裕持有的国美电器股份,并将售股所得款项向一家财务机构偿还一笔24亿港元的私人贷款。这让矛盾正式对外公开,双方也彻底走向了决裂。

  其实在8月4日,黄光裕就已经率先向陈晓宣战,指责近一年来国美电器业绩下滑是陈晓领导的董事局“管理不当”,并意欲重组董事局,让陈晓淡出国美决策层。

  至此之后,双方就诸多问题打起了口水仗,并一直对峙至今。8月12日,国美5位黄光裕时代的元老倒戈,公开表示与陈晓共进退。

  同时,陈晓和黄光裕阵营还积极利用媒体为自己造势,以期最终赢得胜利。“双方本轮的对峙,乃至一直以来的争斗既是陈晓和黄光裕双方在经营理念上存在差异的体现——家族经营VS陈氏新思维,更是资本间的较量。”一位长期跟踪国美电器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而且几乎可以肯定,最终的决胜者将是资本力量更强大的一方。这也凸显了资本在公司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目前,根据双方的持股比例,黄光裕只要再拉拢16.02%的股权就能占据董事会话语权的半壁江山。而陈晓则需要拉拢更多的资源。但在不少媒体看来,陈晓也有自己的优势:国美电器管理层、中小股东及贝恩资本的绝对支持,或者说是“民心”。但目前,双方都已经宣称获得了包括机构投资者在内众多投资者的支持。

  事实上,资本在市场上目前已经出现了异动。比如在8月6日,富达基金在二级市场减持国美电器1.792亿股,持股比例由5.57%降至4.37%。汤森路透的统计显示,国美电器目前有180个投资机构股东,持股合计占44.84%,前50个机构持有超过40%的股权。同时,国美2009年年报显示,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富达基金3家总计持股20.6%。

  “除了贝恩资本基本上明确会站在陈晓一边外,目前没有人能真正知道资本到底会支持谁。甚至,包括黄光裕和陈晓在内。”曾经管理过国美电器决策委员会发展战略研究室、经营管理研究室和总裁办公室,现任某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胡刚则认为,“总之,他们会选择给其带来利益最大化的一方”。

  启示——

  资本市场的罕见现象和典型案例

  “姑且不论谁对谁错、过程如何、具体结果怎样,这场争斗在资本市场中确实都是一个罕见的现象和很好的案例。”东南大学法学院张马林教授告诉记者。

  首先,按照惯常思维,决策层或管理层作为公司的行政机构,应听命于最大股东,但黄陈之争已经打破了这样的规律;其次,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等外资机构像往常一样,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看似是我们自己人内部争斗的最终结果,外资机构的力量对中国资本市场,甚至民族品牌公司的影响力不可小觑。

  对于本次黄陈之争中所显示的公司董事会相对的“决策独立性”,张马林特别指出,“站在保证股东收益角度上,董事会(局)的这种决策更加民主,更能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站在大股东的角度上,这就违背了其对公司的绝对控制,甚至可能影响到其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决策。”

最近国美发生了什么事件

4. 从国美的陈晓到万科的王石,职业经理人与股东如何相处?

  陈晓这个名字很多人应该知道,国美以前的经理人,后来由于和国美创始人黄光裕家族有矛盾而离开了国美。现在王石做为万科的经理人也处在了危险边缘。从陈晓到王石,将成为职场上的反面教材,职业经理人和大股东该如何相处。


  职业经理人至少可以做以下四点。
  一、为人低调,做事勤恳。也就是一个优秀的职业经理人进入企业以后首先要低调做事,了解企业历史,学习企业底蕴,融入企业文化,然后做事要勤勉。
  二、温和改进,循序渐进。职业经理人治理新企业宜采用渐进式的改良,采用温水煮青蛙的方式逐渐改革。
  三、不带旧部,少搞帮派。很多经理人会带一批人马去新企业,以支撑他的新管理体系。但这种行为的结果很容易在企业形成两个帮派,不利于企业发展。
  四、财务干净,账目清晰。这也是一个职业经理人的必须具备的条件。
  对于老板和职业经理人分工协作问题,合易咨询建议,一般有下几项基本原则可借鉴:
  一、老板主外,经理人主内。老板抓外部市场,经理人抓好内部运作。
  二、老板抓机会,经理人抓论证。老板寻求市场,经理人抓好市场论证。
  三、老板抓方向,经理人抓执行。老板制定大的方向,经理人具体操作。
  四、老板抓人才培养,经理人抓制度建设。老板进行人员管理,经理人抓好制度管理。
  五、老板抓宏观,经理人抓细节。老板抓住主体方向,经理人进行细节操作。

5. 国美控制权之争后,各方利益分配情况分析。在线等,高分求。

国美控制权之争,始于8月4日,黄光裕一封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罢免陈晓等职位的信函。国美董事局次日随即在香港起诉黄光裕,并要求索赔;之后国美电器定于9月28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由股东投票表决黄光裕关于罢免陈晓职位等五项决议。    这场争夺战的实质是大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现代企业具有股权分散化的趋势,股权分散虽然有利于防止“一股独大”问题的出现,但也为经理人阶层“造反”提供了可能。从公司发展的历史来看,公司创始人被职业经理人夺取控制权的案例还不在少数。      在国美的股权结构中,黄光裕间接持有约3成的股份,是国美持股最大的股东,也远远超过法律规定“持股5%的主要股东”的规定,虽未绝对控股,但对公司的影响力十分巨大。此外,黄光裕是国美的创始人,公司先后经历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发行上市等阶段,虽然逐步稀释了黄光裕的持股比例,但黄光裕一直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到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控制权才逐渐旁落给以陈晓等职业经理人为首的董事会。    我国目前的公司法,在立法理念和技术上都足够先进,不输给任何一部国外的公司法。但是,在现实中,公司法的理念却并没有深入人心。在律师接触到的案例中,发现我国目前的股东们普遍缺乏现代公司法的知识,不懂得利用现代公司法的理念来管理公司,这些表现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  公司设立之初,不懂得利用出资协议书和公司章程来分配股东权益,规范公司管理制度。律师发现,很多投资者在决定设立一家公司时,往往只盯着经济利益,只想着如何把公司尽快做大,让公司赚钱,却忽视了从一开始就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公司章程,用来规范股东之间、股东和公司管理层之间、股东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具体表现就是出资协议书简单、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公司章程很多都是用的工商登记机关提供的样本,没有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添加内容,缺乏纠纷解决机制和风险管理意识,一旦股东之间出现纠纷,往往找不到解决的依据和办法,最后只能看着好好的公司断送掉。   二、      在律师的办案过程中,已经遇到不只一个这样的案例:公司成立之初,股东齐心协     力做业务,公司迅速发展壮大,等公司赢利巨大,牵扯到利益分配时,股东之间却出现纠纷,或者,随着时间的推移,股东之间在公司的发展方向、管理理念上发生争执,导致股东之间互相争斗,但是由于公司章程没有对纠纷解决机制做出明确约定,纠纷无法得到及时解决,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有的甚至导致公司解散。     二、公司运营过程中,不是靠制度管理公司,而是靠负责人的个人能力    不可否认,公司负责人的个人能力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但是,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的规模时,更需要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现实中,很多企业在规模较小时,发展的顺风顺水,效益节节攀升,可是等到了一定规模时,却问题频出,公司效益一日不如一日。    俗话说得好,一个好汉三个帮,在公司规模较小时,公司负责人通过个人的努力,很容易把公司管理的井井有条,但当公司到了一定规模时,单靠个人,就无法做到了,正所谓“浑身是铁能碾几根钉”。这个时候,公司就需要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但是,很多公司的负责人却想不到这一点,仍然沿用老办法来管理公司,什么事都靠自己点头,靠自己的能力解决,公司的管理没有制度,个人随意做决定,导致下面的员工无所适从,对公司的前途没有预期,从而导致人员流失、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而国美的这次股权之争,提醒我们的企业,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当然,国美做为一家上市的股份公司,法律有很多特别的监管要求,因此,纠纷解决必须走一定的法律程序,较为复杂。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则可以采用更为灵活的纠纷解决机制,因为我国的公司法,允许有限责任公司对很多事项做出约定,股东可以充分利用这一点,简化程序,灵活地对公司进行管理,处理股东之间的纠纷。     国美控制权之争在我们这个急剧转型的社会中持续发酵,对于大到市场经济、法治社会、契约精神,小到资本市场、公司治理、股东权益、职业经理人委托责任、品牌建设等等,都具有难以估量的启蒙价值。因为相关的各利益主体都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行事,政府监管部门也牢牢地守住了自己作为一个中立的裁判员的边界。因而,“国美之争”理应成为中国现代商业社会的一个经典案例,它对于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具有不可比拟的非凡意义。或许输的只是一家上市公司,赢的却是现代商业文明。

国美控制权之争后,各方利益分配情况分析。在线等,高分求。

6. 谁了解国美真正的争端来源及事件的过程?

最佳答案黄光裕对决陈晓!家族控制人对决职业经理人。唇枪舌剑你来我往的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利益纠葛,胜利的天平又将会倾向哪一方?

     

  曾经,黄光裕是国美电器真正的当家人、前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中国首富;曾经,陈晓是永乐电器创始人、国美电器的职业经理人、黄光裕口中“我的接班人”;曾经,他们合作过、帮扶过,甚至亲密过。但一切都已经成为过眼云烟,现在,黄光裕一心想要从陈晓手中重新夺过对国美电器绝对控制权,陈晓则想让国美电器打上真正的陈氏烙印。所以,只有决裂,才能显示出双方目前最真实的想法。

  关于这场纷争,最新的口水仗来自于18日黄光裕的一封公开信《为了我们国美更好的明天》。黄光裕称,陈晓作为董事局主席,“存在个人野心,实施阴谋,挑战职业经理人的职业道德”。对此,国美电器一位高管对媒体回应称:从一审罪名来看,黄光裕是不是也伤害了很多其他人的利益?

  而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认为,不管这场争斗的过程和结果如何,这都给我国不少的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上了一课”,甚至是“难得一见”的公司治理等各方面的“典型教材”。更有媒体点评认为,这是中国私营公司治理史上,家族控制人与职业经理人、创始人股东与财务投资者对决的惊心动魄一幕。

  蜜月——

  黄光裕收购由陈晓创办的永乐电器,也曾有合作蜜月期。“再也找不到比陈晓更合适的总裁人选。”黄光裕曾给陈晓下过这样的“定义”

  在这场纷争的“史前时代”,黄光裕曾和陈晓在市场上竞争过,也合作过。但在2006年,他们彻底从市场层面的竞争变成了全面的合作,因为黄光裕收购了由陈晓创办的永乐电器。

  “再也找不到比陈晓更合适的总裁人选。”在并购之后,黄光裕曾给陈晓下过这样的“定义”。而从当时的市场评价中,这个“定义”其实并不为过,因为陈晓是“有能力”的代表——虽然进入家电行业比黄光裕、张近东(苏宁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和张大中(曾经的大中电器创始人,后同样为国美电器所收购)等人晚,但陈晓却用了不到10年时间,就让永乐电器成为了“上海滩”上的家电业霸主。还有一个侧面的佐证是,2005年在港交所上市时,永乐电器成功集资12亿港元,成为仅次于国美电器和苏宁电器,排行第三的家电连锁巨头。

  但根据当时媒体的报道,在国美收购永乐之后,还是有人怀疑:陈晓可能会不适应从“老板”到职业经理人的转变,他也根本不会跻身国美电器的核心决策层。而当时,“架空”陈晓的说法不禁在坊间流传开来。但陈晓一直未对相关传闻作正面回应,只是承认当时决策层的结构是黄光裕的体系。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曾是黄光裕体系中的国美高层管理人员孙一丁、王俊洲和魏秋立等人,目前都已投向了陈晓的“怀抱”。

  不过,就当时来说,黄光裕还是给足了陈晓面子。历数每次国美电器的相关会议,往往走在前台的都是陈晓,黄光裕却似乎刻意躲在幕后出谋划策。这个“史前时代”,在分析人士看来,是双方合作最黄金的时间段。

  分裂——

  引入贝恩资本,改变狼性扩张的竞争方式,对管理层进行大规模的股权激励。陈晓接过帅印后,开始了自己的市场运营手法和资本操作路径

  然而,一场变故彻底打破了黄光裕和陈晓之间某种心照不宣的平衡。2008年11月底,黄光裕因多项指控被相关部门刑拘,“接班人”陈晓真的接过了黄光裕丢下的国美帅印,成为国美电器总裁兼任董事会代理主席,并真正走上了国美电器舞台的正中央。虽然这是黄光裕首肯的一项任命,但这恰恰也是双方走向决裂的“导火索”。

  短暂的喘息之后,陈晓就撇开曾经的上司黄光裕,开始了自己的市场运营手法和资本操作路径。

  首先,2009年6月,被认为“对资金极度渴望”的国美电器引入了贝恩资本,后来,分析人士指出,这其实是双方走向决裂的开始。根据公开显示的贝恩资本注资国美电器的协议,其将拥有国美电器15.9亿元可转债,同时有权将其转换为10.8%的国美电器股权。一旦进行相关操作,这将稀释现在黄光裕手中33.98%的股权(黄光裕目前是国美电器最大单一股东,这也是黄光裕对抗陈晓目前最大的“底牌”)。与此同时,陈晓放弃了黄光裕一直以来在市场上狼性扩张的竞争方式,转而走效益优先的相对细化道路,关闭了不少门店。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上述资本操作,日前媒体援引黄氏家族代表成员的话称,“黄光裕也是通过媒体才得知该消息的”。目前,在黄光裕多次造势,包括上述《为了我们国美更好的明天》中,都在拿陈晓的这项操作说事——“自己的民族品牌为外资所把持”、“国美电器”变成了“美国电器”等。但陈晓也有自己的理由,保住国美电器的股价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们的利益。

  其次,2009年7月7日,仅仅履新半年后,陈晓就进行了大规模的股权激励。资料显示,该方案涉及总计3.83亿股股份,总金额近7.3亿港元。相关报道称,陈晓与另外10位公司董事及附属公司董事共获授购股权为1.255亿股,其中陈晓获2200万购股权,股权激励覆盖了副总监以上级别,共惠及105人。此举更是将管理层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了一起。

  “股权一直是黄光裕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多名高管一直没有得到的,而陈晓仅仅推出一份股权激励计划,就收买了几乎黄光裕的所有老臣。”一位原国美高层称。对比黄光裕的吝啬,陈晓的大度,更让黄光裕的老部下感到温暖和实惠。

  当然,黄光裕是不会容忍自己的“孩子”改名换姓的。为了对抗陈晓和贝恩资本,黄光裕通过增持,保持了33.98%的持股比例。随后在今年5月11日,黄光裕夫妇利用手中掌控的表决权,于国美电器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在12项决议中连续投了5项否决票,导致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3名前任董事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未能通过。而根据此前签署的协议,如果贝恩投资在国美董事会中失去董事席位,将造成公司违约并须作出赔偿,相关赔偿额高达24亿元。这也就是陈晓日前所说“黄光裕不顾国美死活”的由来。

  僵局——

  是双方经营理念的较量,更是资本间的较量,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究竟会站在哪一边?

  上述的决裂行动其实都是在半公开状态下进行的。8月5日,国美电器就正式宣布起诉黄光裕,罪名基于香港证监会在去年8月向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的指控:黄光裕及其妻杜鹃策划国美电器在2008年1月22日至2008年2月5日期间,回购1.298亿股份,目的是以国美的资金购买本来由黄光裕持有的国美电器股份,并将售股所得款项向一家财务机构偿还一笔24亿港元的私人贷款。这让矛盾正式对外公开,双方也彻底走向了决裂。

  其实在8月4日,黄光裕就已经率先向陈晓宣战,指责近一年来国美电器业绩下滑是陈晓领导的董事局“管理不当”,并意欲重组董事局,让陈晓淡出国美决策层。

  至此之后,双方就诸多问题打起了口水仗,并一直对峙至今。8月12日,国美5位黄光裕时代的元老倒戈,公开表示与陈晓共进退。

  同时,陈晓和黄光裕阵营还积极利用媒体为自己造势,以期最终赢得胜利。“双方本轮的对峙,乃至一直以来的争斗既是陈晓和黄光裕双方在经营理念上存在差异的体现——家族经营VS陈氏新思维,更是资本间的较量。”一位长期跟踪国美电器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而且几乎可以肯定,最终的决胜者将是资本力量更强大的一方。这也凸显了资本在公司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目前,根据双方的持股比例,黄光裕只要再拉拢16.02%的股权就能占据董事会话语权的半壁江山。而陈晓则需要拉拢更多的资源。但在不少媒体看来,陈晓也有自己的优势:国美电器管理层、中小股东及贝恩资本的绝对支持,或者说是“民心”。但目前,双方都已经宣称获得了包括机构投资者在内众多投资者的支持。

  事实上,资本在市场上目前已经出现了异动。比如在8月6日,富达基金在二级市场减持国美电器1.792亿股,持股比例由5.57%降至4.37%。汤森路透的统计显示,国美电器目前有180个投资机构股东,持股合计占44.84%,前50个机构持有超过40%的股权。同时,国美2009年年报显示,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富达基金3家总计持股20.6%。

  “除了贝恩资本基本上明确会站在陈晓一边外,目前没有人能真正知道资本到底会支持谁。甚至,包括黄光裕和陈晓在内。”曾经管理过国美电器决策委员会发展战略研究室、经营管理研究室和总裁办公室,现任某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胡刚则认为,“总之,他们会选择给其带来利益最大化的一方”。

  启示——

  资本市场的罕见现象和典型案例

  “姑且不论谁对谁错、过程如何、具体结果怎样,这场争斗在资本市场中确实都是一个罕见的现象和很好的案例。”东南大学法学院张马林教授告诉记者。

  首先,按照惯常思维,决策层或管理层作为公司的行政机构,应听命于最大股东,但黄陈之争已经打破了这样的规律;其次,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等外资机构像往常一样,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看似是我们自己人内部争斗的最终结果,外资机构的力量对中国资本市场,甚至民族品牌公司的影响力不可小觑。

  对于本次黄陈之争中所显示的公司董事会相对的“决策独立性”,张马林特别指出,“站在保证股东收益角度上,董事会(局)的这种决策更加民主,更能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站在大股东的角度上,这就违背了其对公司的绝对控制,甚至可能影响到其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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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特别股东大会投票表决之后,大家终于看清楚了资本的力量,双方在表决权方面几乎势均力敌、旗鼓相当,双方在核心利益方面互有胜负——黄光裕成功取消了董事局一般授权,而陈晓成功留任,但仍有一个巨大的不均势点存在——占约1/3股权的黄氏家族在国美董事局零席位和“陈晓-贝恩”联盟仍拥有至少5个席位,因此,虽然9·28表决结果中双方都向最终的战略均势点有所迈进,但仍未达成最终的阶段性战略均势,因此国美大争已迈入了第二阶段,而最终必将形成一个崭新的国美董事会新均势体系,大股东、二股东之间必然达成董事局席位妥协。可以这样形容,国美大争上半场像是一支激昂奔放的探戈舞曲,打的是一场喧嚣的速决战;而下半场则像是一支舒缓的小夜曲,打的是一场从容的持久战。

10月9日,有报道说贝恩默认陈晓分阶段离任,黄光裕妹夫张志铭或成为替代者。其中陈晓可能分阶段渐渐退出国美主要还是基于大股东的不信任甚至达到个人恩怨的层面、自身已成为公认的国美不稳定因素,以及贝恩新形势下支持力度减弱。然而,原国美常务副总裁张志铭出山的概率其实是很低的,因为如果他打算出山的话,根本不必等到今天,而是在8月4日风波初起、黄氏提名董事局主席时早就该出现了。

在国美大争实践中,抛开一切个人因素,黄陈双方极度不均势这一核心矛盾主要表现在:黄氏家族占有约三分之一股权却在董事局中没有一个有效利益代言席位,而贝恩转股后仅仅持有国美股权约十分之一却在董事局中拥有4个利益代言席位,如果再加上持股1.47%的陈晓(这还不包括其董事会其他坚定支持者)总共会达到至少5个利益代言席位,显然创始人大股东出资最多但话语权为0是严重不合理的现象,这种情况在双方集团股权表决实力旗鼓相当的条件下,毫无疑问是无法长久的。

诚然,从法理上看,第一大股东与绝对控制之间确实不是划等号的关系,也不存在必然的逻辑关系。同时,其他机构投资者特别是海外机构投资者也并不愿意国美回到黄氏一言九鼎的时代,这一点从9·28投票表决结果可以看出来,机构投资者特别是类似贝恩的战略或财务投资者不希望只有建议权,还希望有一定决策权,何况倘若贝恩能够将资金和海外先进理念、经验、技术和人才引进国美电器并使国美重大经营决策更加合理有效,则对国美电器公司而言确实是福音。

然而,双方责权利严重不对等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由于黄光裕没有人身自由因而未来许多年都无法像张瑞敏、任正非、宗庆后、柳传志、牛根生、马云、张近东等其他无论持有股票多寡均对内部有着强大控制力的成功企业家那样拥有一言九鼎的影响力,而“陈晓-贝恩”联盟也无法如愿按照8·4之前的构想实现“去黄化”,估计特别包括国美管理层在内的各方团队内部已普遍厌战、担心斗争损害自身利益而有意斡旋调停,而且必须特别指出的是:在股权比例方面的不确定性消除之后,双方都在竭力争取的管理层对国美未来走向的影响力已经大增。由于无论是被削权的国美董事局还是从债权人变身为二股东的贝恩资本都在面临新的困境——更加需要与大股东合作,理由不外乎大股东拥有的永难稀释的否决权,其他还有国美品牌租赁问题以及大股东或可再度发动的攻势等等。因此,求解之道仍然会向着达成董事局战略均势的和解方向发展。国美大争在势均力敌的多方博弈后结局必然是以国美董事会话语权为核心的新均势体系诞生为标志,大股东二股东将联合重新分配董事局席位使出资比例和董事局话语权的匹配趋于合理化,这种和局将推动国美更稳健地走向进步,走向一个国际化新时代,这在国美电器连续出现天灾和人祸之后,确实应该是一件好事。

从黄氏、陈晓、贝恩等最近一个多月不断接触、双方近期口气趋于和缓、媒体报道9月28日结果出来后当日陈晓就直接向杜鹃表达了继续谈判的愿望且竺稼当日就马不停蹄飞抵北京、9月29日竺稼与杜鹃再次会面等信息来看,大家都已意识到“和则多‘赢’、战则俱损”,目前正在积极“消异求同”,寻求共识与最终和解。

国美大争是世界商业史上数十年难遇的经典案例,是占“人和”的创始人大股东与占“天时”的职业经理人和新进股东联盟之间的较量,也是投资者与投机者(相对而言)的较量,最终软硬实力方面旗鼓相当的利益攸关方必定达成妥协,而国美新董事局均势体系必将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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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如果你是老板,你会请陈晓这类人当职业经理人吗??

按照公司法原理,公司本属投资者所有,公司本应由股东来控制,而董事会只是一个执行机构,职业经理人则只是一个业务管理机构。国美的控制权之争,堪称“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极端表现,职业经营人不仅掌控经营,甚至还意图改变股权结构、决定股东去留,这种“反仆为主”的现象不是公司法律关系和治理结构的正常状态。

        笔者在《2008美国金融危机根源研究》提出了2008美国金融危机爆发的两个根本原因,一是美国国民收入差距过大,二是所有者缺位又导致了经营者对所有者的资产完全不负责任。美国企业造成所有者缺位是因为股份太分散,每一个股东在管理中想搭便车,给经营层机会。而陈晓与国美的董事局比美国经理人要恶劣的多,他们就敢于漠视大股东利益,甚至想踢走他们的主人大股东。

         笔者在《公众性企业治理研究》中提出建立两种机制来解决公众企业治理:1、由第三方抽签指派独立董事的外部监管机制。2、责权利统一的激励兼容机制(外部制定高管薪酬的契约机制)。陈晓的股权激励政策是一种典型自己给自己发高薪的行为,正是美国金融高管的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是笔者提出的应该避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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