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的保险,婚后续保离婚怎么分

2024-05-13

1. 结婚前买的保险,婚后续保离婚怎么分

婚前购买的个人保险,离婚时是否被分割,需要先确定保费缴纳的方式,只有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价值较大的往往是人身保险,人身保险中有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其中人寿保险时间长,保险费数额大,现金价值也大,所以离婚中夫妻双方常常因为人寿保险的分割不能达成一致。离婚时分割保单主要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并且按照以下办法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如果保险费是用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缴纳的,保单现金价值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候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2、如果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养老保险。3、如果婚前购买的保险,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续交保险费的话,那么续交部分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候可以分割该财产,具体将按以下办法分割:(1)退保后分割现金退保时候,保险公司会扣除一部分费用,特别是对于投保时间比较短的保险,退保的到的现金还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个损失,如果夫妻一方愿意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的,采用第二种方法。(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必须和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由于夫妻离婚后身份关系的消失,使得保险利益不存在,夫妻离婚后不能再为对方投保,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另外一方。事实上,根据不同情况购买的保险,即使是婚前购买的保险,婚后持续交保的,那么难以避免利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所以婚前购买保险离婚怎么分割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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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的保险,婚后续保离婚怎么分

2. 婚前买的保险离婚怎么分

婚前购买的保险一般会被认定是夫妻中的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财产的分割。但是如果存在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投入保险的情况,并且配偶中的一方并没有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用阿里缴纳保险费而取得保险利益的。那么在离婚时,婚前订立保险合同一方需要对另一方所交保费的一半作为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 婚后买的保险离婚后该怎么分

商业性质的保险利益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作为一方个人财产认定涉及到个案时,应当根据保险的种类及保险的具体条款来进行确定。离婚后不需要分割保险的几种情况:结婚前,自己帮自己买的保险,属于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这份保险退保,也分不到这份保单的任何收益。结婚后,用个人财产给自己买的保险,需证明保费来源是个人财产,对方也不能退保、分不到任何收益。父母帮子女买的保险,不管子女是否结婚,都属于父母的个人财产,子女离婚时不能退保也不能分割。如果本人获得了一笔赔偿金,无论是身故、重疾、意外还是住院赔偿,都属于个人专有财产,即使是这份保单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对方也不能分割。离婚后需要分割保险的情况:财产险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可分割已缴纳保费或退保后的费用;返还型财产险可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婚后买的保险离婚后该怎么分

4. 婚前购买的保险离婚需要分割吗?

一方婚前所购买的保险离婚时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婚前购买的保险应当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不予分割,但是在生活中,经常因为所购买的保险的缴费时间跨度较长,存在婚后亦有夫妻共同财产投入的情况。但是法律对该问题如何解决并无规定。一般来说,由于该保险合同订立于婚前,购买保险一方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因保险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个债务虽延续至婚后继续支付,由于合同的相对性,仍然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而非共同债务。有鉴于此,配偶一方并不因夫妻共同财产用以缴纳保险费而取得保险利益;而在离婚时,婚前订立保险合同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所缴保费的一半作为补偿。

5. 婚前购买的保险离婚需要分割吗?

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储蓄存款、房屋等,现在购买保险已经成为新的投资,而有投资意味着有收益,而收益将会被划为离婚财产分割对象。但是,婚前购买的个人保险,离婚时是否被分割,需要先确定保费缴纳的方式,只有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割。
离婚时价值较大的往往是人身保险,人身保险中有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其中人寿保险时间长,保险费数额大,现金价值也大,所以离婚中夫妻双方常常因为人寿保险的分割不能达成一致。
离婚时分割保单主要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并且按照以下办法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保险费是用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缴纳的,保单现金价值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候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养老保险。
3、如果婚前购买的保险,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续交保险费的话,那么续交部分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候可以分割该财产,具体将按以下办法分割:
(1)退保后分割现金
退保时候,保险公司会扣除一部分费用,特别是对于投保时间比较短的保险,退保的到的现金还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个损失,如果夫妻一方愿意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的,采用第二种方法。
(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必须和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由于夫妻离婚后身份关系的消失,使得保险利益不存在,夫妻离婚后不能再为对方投保,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另外一方。
事实上,根据不同情况购买的保险,即使是婚前购买的保险,婚后持续交保的,那么难以避免利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所以婚前购买保险离婚怎么分割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如果涉及的保险金额较大的,双方又不能协商解决的,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一、女方起诉离婚,投保人是男方,法院该怎么办
分割现金价值,夫妻各分50办理退保,即提前解除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关系,在退保成功后,保险公司会返还保单的现金价值,双方每人分得50。但是退保时,保险公司会扣除一部分费用,特别是投保时间很短的长期保险,退保返还的现金价值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有损失。

婚前购买的保险离婚需要分割吗?

6. 离婚前买保险该怎么分?

根据我国《民法典》1065条的规定,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无论它的存在形态如何,都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都要予以分割。
保险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同时保险利益归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诉讼中一般是需要进行分割的。
1、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间,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单现金价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3、婚前购买的保单如果缴费期结束,属于个人资产,不分割;如果缴费期没有结束,按婚后缴费的现金价值一半分割给另一半;能证明婚后缴费是自己个人账户钱交保费,不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要擅自为己方父母、非婚生子女等第三人买保险。目前,《民法典》及有关司法解释都没有对这一问题的处理作出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裁判投保人向另一方支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的一半(而不是“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属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建议优先配置重疾险、意外险、高端医疗保险等,最好是趸交保费。这些保单现金价值不高,即使在离婚时要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付出的对价也较少;当疾病发生时,获得的保险金属个人财产,可为自己的生活提供充足保障。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1、不可抗辩条款
人寿保险合同成立二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理由解除合同。
这是一条有利于保户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重要事实,只能在二年内以此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解除合同,超过两年的可抗辩期,这个权力即告丧失。
2、自杀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以内自杀,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如果自杀发生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之后,保险公司可以给付保险金。
3、宽限期条款
对于分期交费的保单,如果投保人因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没能按期交费,保险公司给出一定的宽限期(一般为60天),在这段时间内保单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予负责。如超过宽限期还没交纳保费,则保单有可能失效。
4、复效条款
因投保人不按期交纳保费致使保单失效后,二年之后,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经过保险公司审查同意后,投保人补交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保单可恢复效力。
5、不丧失价值条款
投保人在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后,保单会积存一定的责任准备金。这种准备金不因保单效力的变化而丧失其现金价值。投保人若要退保,这部分现金价值应由保险公司退还给投保人。
6、误报年龄条款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还投保人。
7、受益人条款
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受益人可以为一人或数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指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在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死亡后的保险金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领取。

7. 离婚之前买的保险怎么分

根据我国《民法典》1065条的规定,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无论它的存在形态如何,都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都要予以分割。
保险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同时保险利益归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诉讼中一般是需要进行分割的。
1、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间,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单现金价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3、
婚前购买的保单如果缴费期结束,属于个人资产,不分割;如果缴费期没有结束,按婚后缴费的现金价值一半分割给另一半;能证明婚后缴费是自己个人账户钱交保费,不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要擅自为己方父母、非婚生子女等第三人买保险。目前,《民法典》及有关司法解释都没有对这一问题的处理作出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裁判投保人向另一方支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的一半(而不是“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属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建议优先配置重疾险、意外险、高端医疗保险等,最好是趸交保费。这些保单现金价值不高,即使在离婚时要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付出的对价也较少;当疾病发生时,获得的保险金属个人财产,可为自己的生活提供充足保障。
一、夫妻之间借的钱离婚时要还吗
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夫妻之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借款的行为,所以夫妻之间婚内借款可以成立。
关于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的认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故如果夫妻之间借的钱可以按照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约定进行偿还。

离婚之前买的保险怎么分

8. 前妻婚内买的保险离婚后到期,我能分一半吗

前妻婚内买的保险离婚后到期,能分一半的。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结婚登记期间所得的工资、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约定该财产归一方所有的,应当按照约定执行。
一、婚后单方买房财产具体属于谁
婚后单方买房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且没有约定为共同所有,就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
二、婚内继承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内继承房产一般情况下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该房产为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