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拨付流程规定

2024-05-14

1. 工程款拨付流程规定

法律分析:工程款支付流程:
1、预付款流程,由施工单位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表》给预算专员,预算办根据合同约定审核预付款,签署申请表然后交给财务部;
2、进度款支付流程,施工单位先向工程部提交申请表,并附上已完工程的预算书;工程部审核当月完成的项目及相关工程量,审核完毕由工程部经理签字后交到预算专员。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二)工程竣工结算编审
(三)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
(四)工程竣工价款结算
(五)索赔价款结算
(六)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结算。

工程款拨付流程规定

2. 工程进度款拨付算不算大额资金拨付

严格按项目工程进度进行拨付。项目建设完成总工程量的50%,拨付上级专项资金40%;完成总工程量的80%,再拨付上级专项资金40%;全部完成的,经有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的20%上级专项资金。严格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上级专项资金拨付程序如下:(一)根据施工单位申请和工程监理审核意见,由项目业主提出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申请;(二)区计划下达部门会同财政局、监察局及行业主管等部门经实地踏勘后提出拨付意见;(三)区计划下达部门将拨付意见呈报区管委会审批;(四)区财政局根据管委会审批意见安排相应资金拨付给项目业主单位;【摘要】
工程进度款拨付算不算大额资金拨付【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您咨询的【工程进度款拨付算不算大额资金拨付】的问题回答如下:算的亲【回答】
严格按项目工程进度进行拨付。项目建设完成总工程量的50%,拨付上级专项资金40%;完成总工程量的80%,再拨付上级专项资金40%;全部完成的,经有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的20%上级专项资金。严格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上级专项资金拨付程序如下:(一)根据施工单位申请和工程监理审核意见,由项目业主提出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申请;(二)区计划下达部门会同财政局、监察局及行业主管等部门经实地踏勘后提出拨付意见;(三)区计划下达部门将拨付意见呈报区管委会审批;(四)区财政局根据管委会审批意见安排相应资金拨付给项目业主单位;【回答】

3. 单位公用经费工程款结算支付了能否再由财政拔款支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支出行为,提倡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省、市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  经费支出管理应遵循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单位对经费支出业务和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相关部门对其支出的审核、确认、支付等不替代单位责任。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五条  工资福利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一、基本工资:公务员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事业管理人员、事业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二、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按县规定的现有标准执行。
三、特殊岗位津贴:指根据国务院及各部委、省人民政府或省(含)以上人社、财政部门联合下达的文件规定执行,经县人社局审核确认。特殊岗位变动的,取消特殊岗位津贴。
四、年终一次性奖金:由单位根据在编在岗人员年度考核情况和有关规定抄表发放。
五、绩效考核奖:年终依据县绩效考核办法,分类分档发放政府绩效考核奖。乡镇(街道、办事处)可在日常中心工作中预发10000元内的绩效考核奖。具体发放标准参照每年的绩效考核相关文件执行。【摘要】
单位公用经费工程款结算支付了能否再由财政拔款支付【提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支出行为,提倡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省、市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  经费支出管理应遵循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单位对经费支出业务和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相关部门对其支出的审核、确认、支付等不替代单位责任。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五条  工资福利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一、基本工资:公务员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事业管理人员、事业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二、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按县规定的现有标准执行。
三、特殊岗位津贴:指根据国务院及各部委、省人民政府或省(含)以上人社、财政部门联合下达的文件规定执行,经县人社局审核确认。特殊岗位变动的,取消特殊岗位津贴。
四、年终一次性奖金:由单位根据在编在岗人员年度考核情况和有关规定抄表发放。
五、绩效考核奖:年终依据县绩效考核办法,分类分档发放政府绩效考核奖。乡镇(街道、办事处)可在日常中心工作中预发10000元内的绩效考核奖。具体发放标准参照每年的绩效考核相关文件执行。【回答】

单位公用经费工程款结算支付了能否再由财政拔款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