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

2024-05-12

1. 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

说明中评协[2009]199号《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尽快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为贯彻执行《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是资产评估收费制度的重大改革。按规定收费关乎评估报告质量和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关乎国家财产和经济安全。各地方协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省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相关工作。测定标准,统一参照为了给各地制定具体的评估收费标准提供参考依据,我会通过对全国资产评估行业收费情况的两次调查分析,并查阅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992至2008年各年的通货膨胀率,结合今后几年内经济增长、物价指数继续上涨,并参照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行业的收费标准等因素,提出了资产评估收费水平的测算标准。(一)计件收费计件收费平均标准分为六档,各档差额计费率如下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  档次  计费额度(万元)  差额计费率‰  1  100以下(含100)  9-15  2  100以上~1000(含1000)  3.75-6.25  3  1000以上~5000(含5000)  1.2-2  4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0.75-1.25  5  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  0.15-0.25  6  100000以上  0.1-0.2  (二)计时收费计时收费平均标准分为四档,各档计时收费标准如下: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300-3000元/人?小时;合伙人、部门经理:260-2600元/人?小时;注册评估师:200-2000元/人?小时;助理人员:100-1000元/人?小时。严密组织,认真贯彻各地方协会要严密组织,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迅速转发各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各地方协会在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具体收费标准建议时,要严肃纪律,防止“制度打折”。要加强对《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评估机构要按规定公示评估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违反规定压价竞争。文件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告知我会。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四日

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

2. 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

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分为五档,各档差额计费率如下:1、2100以上到1000的,收费标准一般是0.5;2、31000以上到5000的,收费标准一般是0.2;3、45000以上到10000,收费标准一般是0.15;4、510000以上到100000的,收费标准一般是0.05;5、6100000以上的,收费标准一般是0.0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第五条  资产评估收费一般依据帐面原值,没有帐面原值或没有作价入帐的资产可以按评估值计算。

3. 资产评估费用收费标准

标准:100万元以下部分: 100×8‰=0.8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部分: 900×3.5‰=3.15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 4000×1.2‰=4.8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部分: 5000×0.75‰=3.75万元合计:0.8+3.15+4.8+3.75= 12.5万评估值超过一个亿的,每增加一个亿,增加一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工商登记以评估机构名义从事评估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评估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可以责令停业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开展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二)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开展业务,或者冒用其他机构名义开展业务的;
(三)以恶性压价、支付回扣、虚假宣传,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
(四)受理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业务的;
(五)分别接受利益冲突双方的委托,对同一评估对象进行评估的;
(六)出具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的;
(七)未按本法规定的期限保存评估档案的;
(八)聘用或者指定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人员从事评估业务的;
(九)对本机构的评估专业人员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

资产评估费用收费标准

4. 资产评估费用收费标准

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根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资产评估收费进行清理规范,于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重新制定的资产评估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财政部(企业司)。
第五条 资产评估收费一般依据帐面原值,没有帐面原值或没有作价入帐的资产可以按评估值计算。
第六条 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机构、个人委托评估,参照国际惯例由评估机构自定收费标准,并应收取等额外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结算。
第七条 资产评估机构可以按照评估项目的繁简程度、时间要求、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在规定收费标准范围以内,与委托单位商定收费额。企业委托评估付费确实有困难的,通过双方协商,评估机构可减收费用。
第八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应依据本《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评估规定签定资产评估项目合作合同或协议书,明确评估项目收费额或计费方法。评估费一般可预收百分之五十,其余部分待评估确认后结清。
第九条 各级物价部门应加强资产评估收费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理》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十条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备案。

5. 资产评估费收费标准规定

      评估机构的收费是有行业主管机构统一制定收费标准的,是高端专业服务行业。
     评估有资产、土地、房产、矿权、林权、珠宝工艺品等,都有不同的行业属性及收费标准,我从事资产评估多年,简单把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及相关依据做简单说明,希望能够帮到您。
     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一直没有更新,行业里普遍选择2009年的标准,统称09版标准;即,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文件之规定,以委托方委估资产的价值总额为计费基数,当然也有少数案子是选择计时的方式。
现在截取下来供您参考:



    要严肃纪律,防止“制度打折”。要加强对《资产 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评估机构要按规定公示评 估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违反规定压价竞争。文件执行过程中遇有问 题,及时告知我会。
      09版文件有明确之规定,近些年来,作为行业的上级主管单位的部委及中评协对资产评估行业提出了新的要求,资产评估属于高端专业服务行业,已经广泛参与各个经济领域,因此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要坚守行业之规定准则,自觉自律严格遵循,促进行业生态有序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高端专业的服务。
相信定能帮帮到您!
               

资产评估费收费标准规定

6. 资产评估费收费标准规定

资产评估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办法,即按资产金额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收费总额。100万元以下部分:100×6‰=0.6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部分:900×2.5‰=2.25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4000×0.8‰=3.2万元.你可以试试这个线上评估的办法,1.打开支付宝,首页搜索:跑政通,或者微信小程序搜索跑政通,2.进入这个政务小程序后,找到评估报告的服务,3.点击进入,填写地址和企业信息,就可以快速在线办理了。里面有很多的事务所入驻,线上办理大大的不错哦。    

7. 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

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分为五档,各档差额计费率如下:1、2100以上到1000的,收费标准一般是0.5;2、31000以上到5000的,收费标准一般是0.2;3、45000以上到10000,收费标准一般是0.15;4、510000以上到100000的,收费标准一般是0.05;5、6100000以上的,收费标准一般是0.0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第五条  资产评估收费一般依据帐面原值,没有帐面原值或没有作价入帐的资产可以按评估值计算。

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

8. 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经济特区可适当高于上述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30%。第五条 资产评估收费一般依据帐面原值,没有帐面原值或没有作价入帐的资产可以按评估值计算。第六条 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机构、个人委托评估,参照国际惯例由评估机构自定收费标准,并应收取等额外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结算。第七条 资产评估机构可以按照评估项目的繁简程度、时间要求、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在规定收费标准范围以内,与委托单位商定收费额。企业委托评估付费确实有困难的,通过双方协商,评估机构可减收费用。第八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应依据本《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评估规定签定资产评估项目合作合同或协议书,明确评估项目收费额或计费方法。评估费一般可预收百分之五十,其余部分待评估确认后结清。第九条 各级物价部门应加强资产评估收费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理》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第十条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