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的三种类型是什么

2024-04-29

1. 企业合并的三种类型是什么

【法律分析】:企业合并的方式有: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控股合并。控股合并包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合并交易。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合并交易,即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亦称 “公司合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资产合为一体,组成一个新企业的行为过程。企业合并的结果是,新企业的资产等于各个合并企业的资产总和。企业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后,其中一个企业接收了其他企业的资产 (包括债务)后继续存在而其他企业被解散的合并方式。在这种方式中,解散的企业称为被合并企业,继续存在的企业称为续存企业。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后,在所有企业都解散的基础上,设立一个新企业的合并方式。企业合并的效应,主要是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规模经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企业合并的三种类型是什么

2. 企业合并的三种类型是什么?

法律分析:企业合并的方式有: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控股合并。
控股合并包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合并交易。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合并交易,即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亦称 “公司合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资产合为一体,组成一个新企业的行为过程。企业合并的结果是,新企业的资产等于各个合并企业的资产总和。企业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后,其中一个企业接收了其他企业的资产 (包括债务)后继续存在而其他企业被解散的合并方式。在这种方式中,解散的企业称为被合并企业,继续存在的企业称为续存企业。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后,在所有企业都解散的基础上,设立一个新企业的合并方式。企业合并的效应,主要是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规模经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3. 企业合并的种类

企业合并的种类:1、根据合并前企业的市场关系可以分为水平合并、垂直合并和混合合并;2、根据按照法律形式可以分为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3、根据合并的动机可以分为善意合并和恶意合并;4、根据合并的支付方式可以分为现金合并和股票合并。企业合并的方式包括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1、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2、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企业合并的种类

4. 企业合并的类型有哪些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1、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2、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一、两个公司能股权合并吗
两个公司能股权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二、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的区别
1、合并方式不同: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参与合并的原有各公司均归于消灭的公司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
控股合并,是指一家企业购入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并已达到可以控制被合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持股比例。
2、是否保有法人资格不同:
通过控股合并,原有各家公司依然保留法人资格。
但通过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只保留一个法人资格。
3、合并的主要形式不同:
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有: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控股合并只有一种形式,即为企业通过收购其他企业的股份或相互交换股票取得对方股份,达到对其他企业进行控制的一种合并形式。
三、将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为分公司的解决流程
将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为分公司的解决流程:
1、初步确定合并方和被合并方企业;
2、清算产权验资和财务审计;
3、资产评估;
4、确定产权低价;
5、签订合并协议和转让价格管理。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5. 企业合并分为哪些类型

(1)吸收合并。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其中一家企业将另一家企业或多家企业吸收进自己的企业,并以自己的名义继续经营,而被吸收的企业在合并后丧失法人地位,解散消失。
(2)创立合并。我国《公司法》也称新设合并。创立合并是指几家企业协议合并组成一家新的企业。也就是说,经过这种形式的合并,原来的各家企业均不复存在,而由新企业经营。
(3)控股合并。控股合并指一家企业购进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或出资证明书,且已达到控制后者经营和财务方针的持股比例的企业合并形式。
一、公司合并的程序是怎样的
1、股东会作出同意合并的决议;
2、签订合并协议;
3、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5、办理合并后的公司的变更登记和被合并公司的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合并后债务如何承担
公司合并时,应当签订协议并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然后把决议通知给债权人并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债权人在接到通知后或者在报纸上知道该决议,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担保。同时《公司法》规定到: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因此公司合并后,原有的债务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

企业合并分为哪些类型

6. 企业合并四种类型

企业合并的类型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从合并方出发,确定合并方在合并日对于企业合并事项应进行的会计处理。合并方,是指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最终控制的合并交易。基本处理原则是购买法。购买法是将企业合并视为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净资产的行为,应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账务处理。
一、企业合并的法律形式
1)吸收合并(也称兼并Merger)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其中一家企业将另一家企业或多家企业吸收进自己的企业,并以自己的名义继续经营,而被吸收的企业在合并后丧失法人地位,解散消失。
(2)创立合并(Consolidation)我国《公司法》也称新设合并。创立合并是指几家企业协议合并组成一家新的企业。也就是说,经过这种形式的合并,原来的各家企业均不复存在,而由新企业经营。
(3)控股合并(Acquisition
of
Majority
Interest,简称Acquisition)控股合并指一家企业购进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或出资证明书,且已达到控制后者经营和财务方针的持股比例的企业合并形式。
二、企业合并的动机
(1)善意合并(也称友好合并,Friendly
Merger)善意合并是指被合并公司同意合并公司提出的合并条件并承诺给予协助,故双方高层通过协商来决定合并的具体安排,如合并方式(以现金、股票、债券或其混合等)合并价位、人事安排、资产处置等。由于合并当事双方均有合并意图,而且对彼此之间情况较为熟悉,故此类合并成功率较高。这种方式的合并是以协议为基础的,故又称为协议合并。
(2)恶意合并(也称敌意合并或强迫接管合并,Hostile
Merger)恶意合并是指合并企业在被合并企业管理层对其合并意图尚不知晓或持反对态度的情况下,对被合并企业强行进行合并的行为。

7. 企业合并分为哪些类型

问题一:简述企业合并的两种分类方式  分为法律形式分类和经济形式分类:法律形式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经济形式的企业合并包括横向合并、纵向合并和混设合并 
  
   问题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哪些类型?  主要有三种。 
  1,控股合并:A+B=A+B(体现在投资企业控股被投资企业,但是子公司还是独立的法人地位) 
  2,吸收合并:A+B=A(就是A吸收B了,合并到A,B不再存在,通常是投资企业把对方的资产负债吸收过来) 
  3,新设合并:A+B=C 这个就简单啦,就是两个产生个新的。 
  
   问题三:企业合并的种类有哪些  按法律形式,分为吸收合并、创立合并和控股合并(用的比较多) 
  按所涉及的行业,分为横向合并、纵向合并与混合合并(用得比较少) 
  还有,我国特有的两种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范围更大,比如有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和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 
  
   问题四:企业合并的性质有哪些种类?  法人合并,有新设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两种方式。 
  新设式合并也称创设式合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吸收式合并也称吞并式合并,是一个法人吸收被合并的其他法人,合并后只有一个法人存续,被吸收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 
  
   问题五:什么是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包括哪些形式?  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组成一个新的经济实体。这个经济实体可能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矗,也可能是由若干个法律实体组成的经济实体(如企业集团)。 
  企业合并的形式:1、按合并的法律形式分: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2、按合并前后的控制权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3、按合并的性质分:股权联合性质的合并、购买性质的合并;4、按支付方式分:现金收购、股票兑换、债券收购、杠杆收购、无偿划转。 
  以上内容来自高级财务会计一书,纯手打字。希望能帮到你,谢谢。 
  
   问题六:企业并购的基本类型有哪些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是企业投资的重要方式。兼并又称吸收合并,通常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独立企业合并组成一家企业,一般表现为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的活动。收购是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其他资产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以便获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行为。并购实质上是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做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让渡行为,通常在一定的财产权利制度和企业制度条件下实施,表现为某一或某一部分权利主体通过出让其拥有的对企业的控制权而获得相应的受益,而另一部分权利主体则通过付出一定代价而获取这部分控制权。因此,企业并购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换的过程。中国企业的并购活动将很快迎来 *** ,因此应予以高度关注。   企业并购的类型   一、按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的行业关系划分   【1】横向并购   ――横向并购指生产同类产品,或生产工艺相近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实质上也是竞争对手之间的合并。   ――横向并购的优点:可以迅速扩大生产规模,节约共同费用,便于提高通用设备使用效率;便于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专业分工协作,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便于统一技术标准,加强技术管理和进行技术改造;便于统一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材料等。   【2】纵向并购   ――纵向并购指与企业的供应商或客户的合并,即优势企业将同本企业生产紧密相关的生产、营销企业并购过来,以形成纵向生产一体化。纵向并购实质上处于生产同一种产品、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间的并购,并购双方往往是原材料供应者或产品购买者,所以对彼此的生产状况比较熟悉,有利于并购后的相互融合。   ――从并购的方向看,纵向并购又有前向并购和后向并购之分。前向并购是指并购生产流程前一阶段的企业;后向并购是指并购生产流程后一阶段的企业。   ――纵向并购的优点是:能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节约通用的设备费用等;可以加强生产过程各环节的配合,有利于协作化生产;可以加速生产流程,缩短生产周期,节省运输、仓储、资源和能源等。   【3】混合并购   ――混合并购指既非竞争对手又非现实中或潜在的客户或供应商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又分三种形态:   (I)产品扩张型并购。相关产品市场上企业间的并购。   (II)市场扩张型并购。一个企业为扩大竞争地盘而对尚未渗透的地区生产同类产品企业进行并购。   (III)纯粹的混合并购。生产与经营彼此间毫无相关产品或服务的企业间的并购。   ――通常所说的混合并购指第三类纯粹的混合并购。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长期经营一个行业所带来的风险,与其密切相关的是多元化经营战略。由于这种并购形态因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无直接业务关系,其并购目的不易被人察觉,收购成本较低。   二、按出资方式划分   【1】现金购买资产式并购   ――并购企业使用现金购买目标企业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以实现对目标企业的控制。   【2】现金购买股票式并购   ――并购企业使用现金购买目标企业以部分股票,以实现控制后者资产和经营权的目标。出资购买股票即可以在一级市场进行,也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   【3】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   ――收购企业向目标企业发行自己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资产。   【4】股票互换式并购   ――收购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股东发行收购企业的股票,以交换目标企业的大部分股票。   三、按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进行收购的态度划分   【1】善意并购   ――又称友好收购。目标企业同意收购企业......>> 
  
   问题七:企业合并的分类  分为法律形式分类和经济形式分类:法律形式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经济形式的企业合并包括横向合并、纵向合并和混设合并 
  
   问题八:按照企业合并所涉及的行业,可以将企业合并分为哪三类概念。  企业合并的种类按照企业合并所涉及的行业,企业合并可分为横向合并、纵向合并和混合合并。 
  
   问题九:企业合并种类有哪些,根据法律,企业合并效果是什么  属于收购兼并,这个要看律师的尽职调查,因为各单位都有自己的特点。 
  
   问题十:企业并购的类型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哪些类  物流的具体功能中,储存、运输和配送被称为物流的主要功能,包装、装卸搬运和流通加工被称为物流的辅助功能,信息是物流的支柱功能。 
  由于物流对象不同,物流目的的不同,物流范围、范畴不同,形成了不同类型的物流。 
  (一)宏观物流。宏观物流是指社会再生产总体的物流活动,从社会再生产总体。 
  角度认识和研究的物流活动。宏观物流还可以从空间范畴来理解,在很大空间范畴的物流活动,往往带有宏观性,在很小空间范畴的物流活动则往往带有微观性。宏观物流研究的主要特点是综观性和全局性。宏观物流主要研究内容是,物流总体构成,物流与社会之关系在社会中之地位,物流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社会物流系统和国际物流系统的建立和运作等。 
  (二)微观物流。消费者、生产者企业所从事的实际的、具体的物流活动属于微观物流。在整个物流活动中,之中的一个局部、一个环节的具体物流活动也属于微观物流。在一个小地域空间发生的具体的物流活动也属于微观物流。 
  (三)社会物流。社会物流指超越一家一户的以一个社会为范畴面向社会为目的的物流。 
  (四)企业物流。从企业角度上研究与之有关的物流活动,是具体的、微观的物流活动的典型领域。 
  (五)国际物流。国际物流是现代物流系统发展很快、规模很大的一个物流领域,国际物流是伴随和支撑国际间经济交往、贸易活动和其它国际交流所发生的物流活动。 
  (六)区域物流。相对于国际物流而言,一个国家范围内的物流,一个城市的物流,一个经济区域的物流都处于同一法律、规章、制度之下,都受相同文化及社会因素影响,都处于基本相同的科技水平和装备水平之中。 
  (七)一般物流。一般物流是指物流活动的共同点和一般性,物流活动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涉及全社会、各企业,因此,物流系统的建立,物流活动的开展必须有普遍的适用性。 
  (八)特殊物流。专门范围、专门领域、特殊行业,在遵循一般物流规律基础上,带有特殊制约因素、特殊应用领域、特殊管理方式、特殊劳动对象、特殊机械装备特点的物流,皆属于特殊物流范围。

企业合并分为哪些类型

8. 企业合并的三种类型是什么

法律分析:企业合并的方式有: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控股合并。控股合并包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合并交易。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合并交易,即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亦称 “公司合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资产合为一体,组成一个新企业的行为过程。企业合并的结果是,新企业的资产等于各个合并企业的资产总和。企业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后,其中一个企业接收了其他企业的资产 (包括债务)后继续存在而其他企业被解散的合并方式。在这种方式中,解散的企业称为被合并企业,继续存在的企业称为续存企业。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后,在所有企业都解散的基础上,设立一个新企业的合并方式。企业合并的效应,主要是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规模经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