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增值税和所得税,两者有何区别?

2024-05-16

1. 企业的增值税和所得税,两者有何区别?

企业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区别,我觉得有以下三种:
一、定义不同:
1、增值税就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是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2、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直接税。

二、税率不同:
1、增值税的纳税人还可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税率为3%(疫情期间为1%)。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税率有17%和1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17% 。
2、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节税空间不同:
增值税相比企业所得税,节税空间更小一些。增值税纳税额每月在3万元以上的公司客户,可在税收优惠区域落户成立新企业,将原有业务(尤其是增量部分)转移到新公司中。企业所得税可以通过税收筹划,在税收洼地享受税收优惠,可以做到免征企业所得税。

无论是从哪个角度来讲,增值税和所得税是不重复的。但也是刮一道油还是刮两道油的区别。增值税是流转税,是对商品在流转过程中增值部分增收的税,它的税负最终由消费者承担;而所得税是利得税,是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经营所得,即企业只有赚钱了才需要交纳的税金,是两个不同的征税环节,不重复。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为企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即在会计报表上体现的利润。

企业的增值税和所得税,两者有何区别?

2. 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区别与联系

例:同样是视同销售,但在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的处理却各有差异,我们对此可归纳出以下几个要点:  

  1、视同销售的情形不同。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同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有些差别,其主要差别为: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货物有自产的、委托加工的、购买的;而企业所得税则主要对自产的产品才存在视同销售的问题。此外,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外延也比企业所得税的要宽泛一些,企业应该区分同一种行为在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上的不同处理。  

  2、注意所得税处理时间。根据上述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的规定,企业资产处置视同销售的所得税处理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08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处置资产,2008年1月1日以后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3、职工福利视同销售会计处理上问题。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福利会计处理有区别。个人福利理解为用于个人消费,将货物发给职工个人,会计上需要作收入处理。如果是用于集体福利,如职工食堂或浴室领用了,会计上则不作收入处理。

3. 谁能给解释下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区别?

1、税种不一样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分类不一样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则分为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
3、征税对象不一样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扩展资料:
增值税的税收类型: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
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中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

谁能给解释下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区别?

4. 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区别 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的区别是什么

 1 、税种不一样:增值税是对商品从生产到后续卖出中的多个环节的增值以及商品其他情况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企业所得税是对国内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经营管理所得和相关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2 、分类不一样: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种税。企业所得税分为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六种所得税。 
  3 、征税对象不一样:增值税的征收对象与商品有关,企业所得税与纳税人有关; 
  4 、计税依据不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流转资金额度;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所得资金额度; 
  5 、受成本影响不同:增值税只与货物卖出去的收入有关,不受成本高低影响;企业所得税受商品的成本影响。 
   以上就是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区别的相关内容。 
   企业所得税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是对国内企业和其他获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本文主要写的是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区别的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5. 增值税和所得税是不是一样的?不一样说下区别喃

增值税是流转税,在货物的流转的每个环节征收的税款,他是针对货物在流转的每个环节的增值部分征收的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具有层层转嫁性,最终的承担者也是消费者。企业只是纳税人,不是负税人。
所得税是收益税,是对企业的利润部分征收的税,他是对企业经营成果征收的一种税,这是损害企业利益的一种实质税。企业是实质的负税人。

增值税和所得税是不是一样的?不一样说下区别喃

6. 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区别与联系

例:同样是视同销售,但在
企业所得税
和
增值税
上的处理却各有差异,我们对此可归纳出以下几个要点:
  1、视同销售的
情形
不同。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同增值税
视同销售行为
有些差别,其主要差别为:增值税视同销售的
货物
有自产的、委托加工的、购买的;而企业所得税则主要对自产的产品才存在视同销售的问题。此外,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外延也比企业所得税的要宽泛一些,企业应该区分同一种行为在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上的不同处理。
  2、注意
所得税
处理时间。根据上述
国税函
[2008]828号文件的规定,企业
资产处置
视同销售的所得税处理规定自
2008年1月1日
起执行,对2008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处置
资产
,2008年1月1日以后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按本
通知
规定执行。
  3、
职工福利
视同销售
会计
处理上问题。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
集体福利
或
个人福利
会计处理有区别。个人福利理解为用于
个人消费
,将货物发给
职工
个人,会计上需要作
收入
处理。如果是用于集体福利,如职工食堂或浴室领用了,会计上则不作收入处理。

7.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1、增值税是对增值部分征税,最终承担者是消费者,他属于流转税,基是营业收入,是价外税,也就是说收入不含税2、一般纳税人按不含税收入的17%征税,也就是说你有样东西卖100元,那么你就要收到117元,其中17元是你应缴纳的增值税,是向购买者收取的,同样你购买的商品也含税金,是可以抵扣的3、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简单的讲,就是对发生业务的毛利部分按一定比例进行征税。通常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4、所得税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种,是对企业盈利部分或个人获利部分按一定比例征税。简单可以理解为,对企业或个人获得的纯利进行征税。对于经济特区和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就是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体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区别是什么

8. 所得税和增值税区别是什么?

增值税与所得税是两种不同的税种,他们的征税对象是不同的,不存在你所说的“重复”问题。
  1。关于所得税。所得税是对纳税义务人的应税所得进行征税。应税所得等于收入减去费用,在一般意义上与利润概念相同,因此,所得(盈利)越多,交纳的税金就越多;没有所得(盈利),也就是亏损,就无需交纳税金。当然出于税法的规定,而使应税所得和利润在事实上确实存在着一定的甚至是相当的数量差别,但对所得税而言,在原理上仍然属于对利润额的课税。
  2。对于增值税来说,这一税种属于流转税的范畴。流转税是对纳税义务人的销售额、营业额等交易额进行征税。比如,工商税、产品税等就是典型的流转税。它与所得税不同,无论是否取得所得(盈利),只要收到收入,均要交纳税金,盈与亏都是一样的。
  由于传统的流转税是对交易过程中的交易额进行征税,导致了生产环节不同的两个同一种产品之间的税负存在不同,且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比如,有产品a,从原料起需要经过三道生产工序才能生产出最终的产品,原料价值100元,每一道生产工序假设均增值50元,那么,产品a的最终销售价值应当=100+50+50+50=250元。假设流转税税率为10%,那么,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应当交纳的税款就为:
  1)如果三道工序由同一厂家完成的话,那么,应交的税金=250*10%=25元;
  2)如果第一道工序由一家厂家完成,后两道工序由另一家厂家完成的话,那么,前一个厂家应交的税金=(100+50)*10%=15元,后一个厂家应交的税金=250*10%=25元,则产品a整个生产过程中应交的税金=15+25=40元,比第一种情况多交了15元(40-25);
  3)如果前两道工序由一家厂家完成,最后一道工序由另一家厂家完成的话,那么,前一个厂家应交的税金=(100+50+50)*10%=20元,后一个厂家应交的税金=250*10%=25元,则产品a整个生产过程中应交的税金=20+25=45元,比第一种情况多交了20元(45-25);
  4)如果三道工序分别由三个厂家完成的话,那么,他们分别应当交纳的税款为:(100+50)*10%=15元、(100+50+50)*10%=20元、(100+50+50+50)*10%=25元,则产品a整个生产过程中应交的税金=15+20+25=60元,比第一种情况多交了35元(60-25)。
  从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同样的一个产品a,由于生产过程的社会分工的不同方式,导致了应交税金的不同,最大与最小之间整整相差了35元,占最小税金的140%(35/25),这就是税收的重复征税。而且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重复征税的问题越发的严重。这样,传统的流转税对于社会分工的细化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而且流转税具有完全转嫁的特性,导致了最终由消费者承担重复征收的税款的现象,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合理的。因此,为了消除这种重复征税的现象,将传统的对交易额的课税改变为对增值额的课税,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于是出现了增值税这一税种。对上述例子来说,无论出现何种社会分工,产品a的整个生产过程中的税收都等于25元,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试着自行计算一下。
  但是,对于增值税而言,其仍然是对交易额的征税,例子中的25元税款实际上就是产品a的最终销售额250乘以税率10%计算而来的,只是对中间的生产环节来说,只是“补交”尚未交纳的“已增值部分”应交纳的税款而已。所以,增值税仍然是对流转过程中的交易额的征收,仍然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因此,增值税是对流转额的课税,而所得税是对所得额的课税,他们的课税对象是不同的,对经济的税收调节作用也是不同的,是两大不同的税种,不存在“重复课税”的问题。相反的,增值税的出现正是为了消除“重复课税”问题。
  对于你的补充问题,相信上面的回答应该对你会有所帮助的,即:增值税与所得税是两种完全不同税种,相互之间肯定不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对于私人加油站也是如此。
  退一步来说,如果真的存在重复征税并且税负过重的话,那么实务界和理论界早就会有类似的疑问甚至批评了。再者说,国家税收是以法律形式强制征收的,即使存在所谓的“重复征税”,纳税人也必须照章纳税,这对所有的纳税人是公平的。实际上,只要纳税人的税负在其可承受范围之内,从交税的实质上说,就根本不存在“重复纳税”的问题。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好比劳动者既要领取工资,又要领取奖金等等,不管叫什么名称,对劳动者而言都是劳动报酬,没有实质上的区别。
  所以,放心吧,可以肯定地负责任地告诉你,这两种税收不存在“重复课税”问题,对于全体纳税人而言都是一样的。
  胡乱猜测一下,可能是不是你觉得税负超过了你的预期值,才会有此疑问的吧。如果是的话,那就需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进行一些税收筹划(注意,税收筹划不是要你去“偷逃漏税”!),怀疑“重复课税”无助于这些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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