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平台诈骗案我咋报案

2024-05-14

1. 外汇平台诈骗案我咋报案

1、保留证据
2、到FX110维权中心进行我要投诉
3、提交证据,这边会协助你办理案件的进展的。
希望能帮到你

外汇平台诈骗案我咋报案

2. 久久外汇平台怎么会涉嫌诈骗

久久外汇平台是否构成诈骗,应该去咨询警方。
警方最权威。
报案人给警方提供被骗的线索。
警方接到举报后,要进行侦查。
一旦破案,会为受害者挽回损失。
如果不报警,连破案的机会都没有。

3. 网上炒外汇骗局有哪些

第一,高杠杆骗局。在众多金融监管试图降低交易杠杆的今天,很多网上炒外汇的平台利用高杠杆来欺骗投资人。很多投资人认为杠杆越高,自己能够控制的资金越多,盈利也就会越多。但是却不知道在杠杆增大的同时,自己的风险也在增加。
第二,低风险骗局。很多外汇交易商利用低风险来吸引消费者,甚至会做出在某某平台交易收益率百分之多少,保证不会亏钱的承诺,很多人就是相信了这些话导致最后上当受骗。其实,投资人自己仔细想想就知道了,加入真的能稳赚不赔收益率还这么高,这些平台造就自己开始炒外汇了,为什么要带着你一起赚钱呢?
第三,高返佣或者高赠金骗局。现在诸多的外汇平台都会为投资人提供一定的返佣或者是赠金,有些骗子就盯上了这点,为投资人提供夸张的返佣,甚至是100%的返佣,等到投资人入金之后就会发现,自己不仅返佣得不到,连本金也会亏损完。

扩展资料

其他骗局
1、假监管骗局。目前很多投资人都已经知道要看监管,而并不是所有的外汇平台都有监管,这类假的网上炒外汇平台就会找一些没有监管效力的假监管平台来欺骗客户,因此投资人在选择外汇监管平台的时候,要选择像美国NFA、英国FCA、澳大利亚ASIC这一类的监管平台。
2、高收益骗局。网上炒外汇确实是回报比较高的投资,但是想要取得收益并不是那么简单,一些平台宣传其年收益非常的高,这类网上炒外汇最好不要相信。
3、低风险骗局。网上炒外汇风险也是非常的高的,有些网上炒外汇平台宣传其之盈利不亏损,这类是绝对不要相信的。
网上炒外汇通常都是选择外汇交易平台进行开户并且进行交易的,而判断网上炒外汇交易平台真假的唯一的标准就是看外汇平台有没有受到正规的监管,如果是接受了正规监管的网上炒外汇平台的话,就可以确认其是真的。
外汇市场主要分三种:
1、第一种是银行间外汇市场,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境内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市场。这种是机构与机构之间的交易,主要是银行、央行、基金、经纪商等,自然人是无法参加的。
2、第二种是零售外汇市场,是指银行与个人及公司客户之间进行的外汇买卖行为及场所。也就是银行一边从客户手中买外汇,一边又将外汇卖给客户,赚取买卖的差价。这种的主导者是银行。
3、第三种是零售外汇保证金市场。是指投资一定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将保证金金额放大,通过交易来盈利。其最大的特征就是运用杠杆交易的原理。
目前市场上炒作外汇的教程和方法很多,有些侧重于基本面,有些侧重于技术面,但无论从消息面还是技术面来看,都有其局限性,投资理财没有包赚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也是一样,类似股票一样。
所以外汇保证金交易毕竟是理财,基础知识还是需要的而且非常重要,而且也不是外汇黄金公司都可以选择,不是所有的投资都可以盈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汇保证金交易

网上炒外汇骗局有哪些

4. 如何分辨外汇诈骗

外汇诈骗主要是靠黑平台来进行的,所谓的黑平台,就是这个外汇平台并没有和全球外汇市场有相接,交易者的资金都是在这个平台的内部进行操作的,黑平台就是操作平台来达到赚钱的目的的。这是外汇诈骗一贯的手法,对于投资人来说,如何区分外汇黑平台就是一项重要的课题。
外汇黑平台的特点主要有几点:交易网站的地址和公司的注册地址不同、入金的账户是私人账户、没有监管机构或者瞎编监管机构等,投资人如果能将这三点区分清楚就能有效的区分外汇黑平台,防止外汇诈骗。其中监管机构是外汇黑平台最大的软肋,外汇黑平台都是没有监管,或者是一些小国家的监管,这些监管根本没有任何的效益。因此投资人只要看外汇平台的监管,就能判断是不是外汇诈骗了。

5. 被外汇平台骗钱了,还能找得回吗?

按以下几个方面去操作:
1、保留好所有的平台账户、支付记录、交易记录的凭证,所有你能想到的能获取的对你有帮助的证据要先保留;
2、第一时间报警处理,这个一般是针对国内的黑平台,如果能抓到应该可以挽回一定的损失;
3、如果是国外平台,那就不受国内法律保护了,可以去找相关的监管机构维权,集体维权的几率比个人大,但总体来说能追回的几率不大;
4、千万不要再相信其他声称可以帮你追回的平台或个人,这部分很多都是黑平台转行通过另一种手段行骗而已,避免再次上当受骗;
5、最关键还是吸取教训,谨慎选择平台。
希望对你有帮助

被外汇平台骗钱了,还能找得回吗?

6. GKFX捷凯是非法诈骗外汇平台吗

是否是诈骗平台,你可以带着证据向公安部门咨询。

要是受到诈骗带着证据报警。

诈骗案是刑事案。

警方会调查,会甄别。

要是诈骗案,警方会积极破案。

案件要是破了,会挽回受害人的损失的。

7. 外汇平台出现哪些问题,应该警惕了?

如果平台宣传1-2天内快速出金,而实际上却延迟到1周,投资者心中立刻会忐忑,警醒会不会被骗了。

出现了比如报价延迟、交易连接或执行速度缓慢等等,那么很明显这家外汇平台有问题。投资者会对平台产生不信任的印象,外汇平台是无法为投资者提供稳定和充分的交易环境。

如果经纪商提供多种方便的出入金方式,那停止其中一种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如果一家外汇平台本身只有两种出入金渠道,它却突然停用其中一种,交易者只剩一种选择。

像FCA、ASIC这样的监管机构,会经常警告一些未经授权开展业务的公司,虽然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这些公司是诈骗,却被该监管机构警告为虚假的,没有起到被监管的保障性,资金是不够安全的。
如果要参与炒外汇,最好选择正规的大型外汇交易平台,可以到“外汇110”官网里去查一下,TigerWit已获英国FCA、巴哈马SCB颁发的监管全牌照。

外汇平台出现哪些问题,应该警惕了?

8. 外汇诈骗公司业务员怎么判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1、诈骗不足4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5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3、诈骗3000元且是累犯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扩展资料:案例
17名90后年轻人,以所谓的澳大利亚“富通外汇”为交易平台,在5个月时间里共诈骗230万余元。记者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信阳市中院以诈骗罪判处代某等17人11年至1年4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5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对代某等3人并处剥夺政治权利2年至1年。
27岁的代某与4个朋友共同在安徽省合肥市做股票证券咨询代理。因业务出现问题,代某等人开始寻找新的挣钱机会。2017年4月,他们终于等到了所谓的“新机会”,开始电信诈骗。
江某向代某推荐一款自称是澳大利亚“富通外汇”的交易平台,宣称这个平台是做网络股票和外汇投资。客户投入平台的钱,除平台提取手续费、平台提供者获利外,加入者可获取投资人90%的投资款。
开通“富通外汇”交易平台,不需要注册公司、不需要签合作协议,只需提供一张身份证和一张银行卡。如此条件,使代某等人失去理智,迅速决定与江某合作。
双方达成协议后,江某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及银行卡号,开通了平台链接。此后,代某等5人筹资,租赁合肥市经开区翡翠湖一场地作为办公场所,购买电脑、办公桌等用品,5人约定按出资款的多少占有股份并分红。
其中,代某占股21%。在运营过程中,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并规避风险,5人各拿出2%的股份给江某,江某在没有任何投入的情况下,占有股份10%。
随后,代某开始“招兵买马”,将其从事证券咨询代理时的同事赵某等人招聘进来,代某任总经理,负责市场营销及管理,其他4人分别负责财务、开支、员工招聘、后勤保障等工作,并下设市场部、客服(交易)部、行政部。
“富通外汇”平台在具体操作中,设有“富通财富俱乐部”“财富共赢俱乐部”两个QQ群,由代某提供客户信息,业务员按照事先准备好的“话术”本上的流程与客户对话,让客户关注股票行情,之后电话回访客户,让客户加QQ群聊天,业务员会有数个QQ号。
在群里,各业务员发股票上涨的截图等信息,借此机会向客户推荐外汇,诱骗客户投资“富通外汇”交易平台。
在此期间,牛某等冒充外汇分析师,让客户在平台里投资,指导客户在网上操作,让他们把钱打入指定地方,刚开始让客户赚钱,吸引他们加大投资,随后将钱亏空。客户每往平台亏损一笔,各业务员、组长、交易部的成员等按事先约定的比例提成。
信阳市中院二审认为,17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交易平台,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17名90后以投资外汇为名诈骗2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