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按哪个基数算

2024-05-14

1. 生育津贴是按哪个基数算

目前,各地区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在90到180天。各地规定的生育津贴支付标准大体上有四种方式:(1)按照女职工生育前的工资标准支付。(2)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3)按照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计发。(4)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计发。【法律分析】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参保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总额/12个月)作为本年度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职工上年度发放工资的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发放月数平均计算本年度的缴费基数。本年度参保单位新招用职工,用起薪当月的工资总额核定当年度的个人月缴费基数。因特殊情况上年度工资总额无法确定的,以上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为其职工申报的缴费基数,其数值元以下部分四舍五入到元。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国家统计局规定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是按哪个基数算

2. 生育津贴是按哪个基数算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基数就是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基数。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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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生育津贴是按哪个基数算

生育津贴基数是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基数。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津贴基数就是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基数。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是按哪个基数算

4. 生育津贴是按哪个基数算

 生育津贴是按哪个基数算
                      生育津贴是按哪个基数算,生育津贴说白了其实就是产假期间的工资,很多女性都是非常关注生育津贴相关问题的,因为我们都需要结婚生子,下面为大家分享生育津贴是按哪个基数算。
    生育津贴是按哪个基数算1     一、生育津贴基数怎么算出 
    1、生育津贴的基数与单位缴费的基数有关,一般按照社平工资的60%来计算。社平工资每个城市不同,因此无法给出准确数值。
    2、生育津贴(A)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S)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D)计发;公式:A=S/30*D
    3、举个例子,如单位缴费基数是2000,则月平均工资就是2000,则生育津贴的基数就是2000。
    A=2000/30*产假天数,产假天数按实际计算
    
     二、生育津贴的享受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三、生育津贴假期天数: 
    (1) 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生育津贴是按哪个基数算2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这实际上保护了所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的利益。对高收入者来说,若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的津贴低于本人工资的,差额由单位补齐,个人工资不会减少;对本人工资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参保人来说,其得到的津贴将高于本人工资。
    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1、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生育津贴是按哪个基数算3     一、职工生育津贴基数怎么算 
    生育津贴的基数与单位缴费的基数有关,一般按照社平工资的60%来计算。社平工资每个城市不同,因此无法给出准确数值。
    生育津贴(A)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S)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D)计发;公式:A=S/30*D
    举个例子,如单位缴费基数是2000,则月平均工资就是2000,则生育津贴的基数就是2000。
    A=2000/30*产假天数,产假天数按实际计算。
    
     二、职工的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若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法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生育津贴是怎么发放的 
     1、按照员工平时工资,正常发放,生育津贴报销,再冲抵公司支出; 
    发放时注意问题:
    员工生产之后,是否能够材料齐备,正常报销。这个不是HR或者公司能控制的,万一因为员工的原因不能完成报销,工资又发放了,损失都得公司承担啦。
    部分城市,生育津贴直接打到员工账户。这里就更尴尬了,员工收到双份工资,退回其中一份就更麻烦了。
     2、产假期间,不发放员工工资,员工报销生育津贴后直接领取生育津贴; 
    发放注意问题:
    未支付员工工资,员工产假期间一点工资也没有,感受也会不太好,同时要帮助员工缴纳其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生育津贴报销下来后,要注意公司垫付的个人五险一金部分。
    不过好处就是,第一种发放方式的风险就不存在啦。
     3、部分发放,发放部分工资,员工报销后,再比较生育津贴额和实际已发放额,进行比较扣减。 
    发放注意问题:
    第三种方式比较讨巧,可以界定一个数,扣除五险一金,个税等,员工到手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生育津贴报销之后,再进行折算。对于员工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部分,也相当于提前补差了。

5. 生育津贴基数是什么

	生育津贴基数就是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基数。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生育津贴基数是什么

6. 生育津贴是按哪个基数算

亲亲您好[鲜花],生育津贴是按当月缴纳生育保险所依据的工资基数算,生育保险的zui低缴费基数,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60,而上限则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30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摘要】
生育津贴是按哪个基数算【提问】
亲亲您好[鲜花],生育津贴是按当月缴纳生育保险所依据的工资基数算,生育保险的zui低缴费基数,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60,而上限则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30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回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生育津贴发放的问题【提问】
亲,可以的哦【回答】
我是一名销售,工资部分是底薪+提成,请问生育津贴怎么发放呢?是按照单位平均工资还是按照我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发放呢?【提问】
生育津贴发放,均按照公司缴纳生育保险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回答】
我妊娠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高于单位的平均工资的,这个要怎么发放呢?【提问】
是发放前12个月的月平均应发工资【回答】
根据就高原则,按照我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发放是吧?再跟您确认一下【提问】
休产假期间,我个人产出的提成部分,这个是需要发给我吗?【提问】
是的,按照您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发放【回答】
个人产出的提成部分也是需要发给您的【回答】

7. 生育津贴基数是什么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基数就是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基数。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基数是什么

8. 生育津贴基数是怎么算的?

最新的生育津贴基数是什么的规定是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生育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012年1月1号之后申领的生育津贴,均按照公司缴纳生育保险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但是这个平均工资又要看孩子的出生年份,比如11年出生的,就按照11年公司缴纳生育保险的平均工资来计算,12年出生的,就按照4月份刚核定的这个平均基数来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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