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有哪些手段

2024-05-15

1. 网络诈骗有哪些手段

法律分析:网络诈骗的手段如下:(1)网络购物诈骗;(2)刷网评信誉诈骗;(3)招聘诈骗;等等。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络诈骗有哪些手段

2. 网络诈骗都有哪些手段

法律分析: 最新网络诈骗手段具体如下:. 1、冒充公检法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犯罪为由,要求将其资金转入国家账户配合调查。. 2、医保、 社保 诈骗:犯罪分子冒充社保、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医保、社保出现异常,可能被他人冒用、透支,涉嫌洗钱、制贩毒等犯罪,之后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公正调查,便于核查为由,诱骗受害人向所谓的“安全账户”汇款实施诈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 网络诈骗的具体手法

(一)“刷卡消费”诈骗。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通过手机短信提醒手机用户,称该用户银行卡刚刚在某地(如XX百货、XX大酒店)刷卡消费5968或7888元等,如用户有疑问,可致电XXXX号码咨询,并提供相关的电话号码转接服务。在用户回电后,其同伙即假冒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及公安局金融犯罪调查科的名义谎称该银行卡可能被复制盗用,利用受害人的恐慌心理,要求用户到银行ATM机上进行所谓的更改数据信息操作,或是根据其电话指引进行所谓的加密操作,逐步将受害人引入“转账陷阱”,将受害者卡内的款项转到犯罪分子指定的账户,达到诈骗的目的。(二)“引诱汇款”诈骗。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以群发短信的方式,将“请把钱存到银行,账号,王先生”等短信内容大量发出。有的事主碰巧正打算汇款,收到此类汇款诈骗信息后,即可能未经仔细核实,将钱直接汇到不法分子提供的银行账号上。还有的事主因拖欠别人钱款,收到此类诈骗信息时,自认为是催款的,没有落实真实姓名,便匆匆把钱汇入该银行账号。(三)利用任意显号软件诈骗。不法分子使用任意显号软件,冒充电信局、公安局等单位工作人员随意拨打手机、固定电话,显示国家机关的热线号码、总机号码,以受害人电话欠费、被他人盗用身份涉嫌犯罪,以没收受害人银行存款进行威胁恫吓,骗取受害人汇转资金到指定帐户。(四)虚构购房、购车退税诈骗。信息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或汽车公司)房产(或车辆)交易(或购置)税收政策调整,你的房产(或汽车)可以办理交易税(购置税)退税,详情请咨询。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往往容易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以种种借口诱骗到ATM机上实施转账操作,将卡内存款转入骗子指定帐户。(五)虚假中奖诈骗。方式主要分三种:①预先大批量印刷精美的虚假中奖刮刮卡,通过信件邮寄或雇人投递发送;②通过手机短信发送;③通过互联网发送。受害人一旦与犯罪分子联系兑奖,即以“需先汇个人所得税”、“公证费”、“转账手续费”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汇钱,达到诈骗目的。(六)“汇钱救急”诈骗。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通过网聊、电话交友、套近乎等手段掌握了受害人的家庭成员信息后,首先通过反复骚扰或其他手段骗使受害人手机关机,利用受害人手机关机期间,以医生或警察名义向受害人家属打电话,谎称受害人生病或车祸住院正在抢救,甚至谎称遭到绑架,要求汇钱到指定账户救急以实施诈骗。(七)“冒充领导”诈骗。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通过电话询问、上网查询等手段,详细收集基层企、事业单位以及上级机关、监管部门等单位主要领导的姓名、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等有关资料。获取资料后,不法分子即假冒领导、秘书或部门工作人员等身份打电话给基层单位负责人,以推销书籍、纪念币、划拨款项、配车、帮助解决经费困难等为由,让受骗单位先支付订购款、配套费、手续费等到指定银行帐号,实施诈骗活动。(八)ATM机虚假告示诈骗。犯罪分子预先堵塞ATM机出卡口,并在ATM机上粘贴虚假服务热线告示,诱使银行卡用户在卡被吞后与其联系,套取密码,待用户离开后到ATM机取出银行卡,****用户卡内现金。(九)“猜猜我是谁”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受害人的熟人,在电话中让受害人猜猜他是谁,当受害人报出一熟人姓名后即予承认,然后谎称近期将来看望受害人。隔日,再打电话编造因赌博、嫖娼、吸毒等被公安机关查获,或出车祸、生病等事由急需用钱,向受害人借钱并告知汇款帐户。(十)虚构个股走势以提供信息炒股分红为由实施诈骗。犯罪分子以某某证券公司名义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散发虚假个股内幕信息及走势,甚至制作虚假网页,以提供资金炒股分红或代为炒股的名义,骗取股民将资金转入其账户实施诈骗。(十一)“电话欠费”诈骗。“我是XX电信局(公安局、检察院),您的电话已欠费,而且您的银行账户涉嫌洗钱、诈骗等犯罪,请配合。”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冒充电信工作人员打电话到事主家中,谎称事主在某地办理了固定电话并已造成欠费。当事主反映并未登记办理“欠费”电话时,作案人员即会继续以事主身份信息泄露、被他人冒用、公安机关正在调查此事为由,将电话转接到所谓的公安部门报案。接下来,不法分子冒充公安民警谎称事主的身份资料被人盗用,银行存款可能不安全,或称事主涉嫌“洗黑钱”犯罪,诱骗事主将银行存款汇入不法分子提供的安全账号内。(十二)无偿提供低息贷款诈骗。“我公司在本市为资金短缺者提供贷款,月息3%,无需担保,请致电经理”。此类诈骗短信,是骗子利用在银根紧缩的背景下,一些企业和个人急需周转资金的心理,以低息贷款诱人上钩,然后以预付利息名义骗钱。(十三)“骗取话费”诈骗。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通过拨打“一声响”电话(响一声即迅速挂断的陌生电话),诱使您回电,“赚”取高额话费。或以短信形式发送“您的朋友13×××××××××为您点播了一首××歌曲,以此表达他的思念和祝福,请你拨打9××××收听。”一旦回电话听歌,就可能会造成高额话费或定制某项短信服务,造成手机用户的财产损失。(十四)冒充黑社会敲诈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冒充“东北黑社会”、“杀手”等名义给手机用户打电话、发短信,以替人寻仇“要打断你的腿”、“要你命”等威胁口气,使事主感到害怕后再提出“我看你人不错”“讲义气”“拿钱消灾”等迫使事主向其指定的账号内汇钱。(十五)“高薪招聘”诈骗。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利用通过群发信息,以高薪招聘“公关先生”、“特别陪护”等为幌子,要求受害人到指定酒店面试。当受害人到达指定酒店再次拨打电话联系时,犯罪分子并不露面,声称受害人已通过面试,向指定账户汇入一定培训、服装等费用后即可上班。步步设套,骗取钱财。(十六)以销售廉价违法物品为诱饵诈骗。发送短信内容为“本集团有九成新套牌走私车(本田、奥迪、帕萨特等)在本市出售,另防身武器。电话XXX。”此类骗术是利用人们贪便宜的心理,谎称有各种海关罚没的走私品,可低价邮购,先引诱事主打电话咨询,之后以交定金、托运费等进行诈骗。(十七)网上和电话交友诈骗。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和报纸等刊登个人条件优越的交友信息(如:谎称自己为“款姐”或“富商”),在网络和电话沟通中,以甜言蜜语迷惑事主。后以在途中带给事主的礼物属文物被查扣为由让事主垫付罚款或保证金,或以自己新开店铺让事主赠送花篮等礼物为由,让事主向其同伙账号内汇款。(十八)“丢卡”诈骗。嫌疑人自己制作所谓消费金卡,背面写有卡上可供消费的金额和联系网址、电话,并特意说明该卡不记名、不挂失。他们将这些金卡扔在一些大型商场、超市、高档娱乐场所的显眼处,如有人捡到卡,拨打卡上的联系电话或上网咨询,对方就会告诉事主要先汇款到指定账户,缴纳一定手续费进行“金卡激活”后才能消费,从而实施诈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68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络诈骗的具体手法

4. 网络诈骗常见的手法

      网络诈骗的事情,时常发生,要想防止被骗,就跟着我一起来了解关于网络诈骗常见的手法吧。
           网络诈骗常见的手法          手法一,发送电子邮件,以虚假信息引诱用户中圈套。 
         不法分子大量发送欺诈性电子邮件,邮件多以中奖、顾问、对账等内容引诱用户在邮件中填入金融账号和密码,或是以各种紧迫的`理由要求收件人登录某网页提交用户名、密码、身份证号、信用卡号等信息,继而盗窃用户资金。
          手法二,建立假冒网站骗取用户账号密码实施盗窃。 
         不法分子建立起域名和网页内容都与真正的网上银行系统、网上证券交易平台极为相似的网站,引诱受骗者输入账号密码等信息,进而窃取用户资金。
          手法三,利用虚假的电子商务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在知名电子商务网站发布虚假信息,以所谓“超低价”“免税”“走私货”“慈善义卖”等名义出售商品,要求受骗者先行支付货款达到诈骗目的。
          手法四,利用“木马”和“黑客”技术窃取用户信息。 
         不法分子在发送的电子邮件中或在网站中隐藏“木马”程序,在感染“木马”计算机上进行网上交易时,“木马”程序即以键盘记录方式获取用户账号和密码。
          手法五,网址诈骗。 
         不法分子设计的诈骗网站网址与正规网站网址极其相似,往往只有一个字母的差异,不仔细辨别很难发现。当用户登录虚假网站进行资金操作时,其财务信息将泄露。
          手法六,破解用户“弱口令”窃取资金。 
         不法分子利用部分用户贪图方便、在网上银行设置“弱口令”的漏洞,从网上搜寻到银行储蓄卡卡号,进而登录该银行网上银行网站,破解“弱口令”。
          手法七,手机短信诈骗。 
         由储存手机号码的电脑控制的手机短信“群发器”大量发出虚假信息,以“中奖”“退税”“投资咨询”等名义诱骗受骗者实施汇款、转账等操作。

5. 网络诈骗的惯用手法

一、积分兑换诈骗
犯罪分子冒充各大银行、移动、联通、电信等产品具有积分功能的企业,给事主发送积分兑换短信、微信等,要求事主下载客户端或点击链接,套取事主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和银行卡密码等个人信息,利用上述信息在网上消费或划转事主银行卡内金额。。
二、冒充客服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网民购物信息和个人信息,以订单异常等理由,要求事主登录假冒的购物网站或银行网站进行操作,套取事主银行卡号码和密码,向事主索要验证码后,将事主卡内资金划走或消费。另一种经常出现的案例有,事主因网购或转账不成功,在网上搜索相关公司,搜索到假冒后,按照假客服的要求进行操作被骗
三、网络兼职诈骗
犯罪分子在求职信息、招聘信息类网站、论坛、微博、相关通讯群组上发布利用网络进行兼职工作的信息,要求事主在指定的违法购物网站购买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购物卡等虚拟物品,以刷单返利为诱惑骗取事主支付购买,并将所购买虚拟物品低价转卖处理。
警方提示:各大网站均不会制造虚拟购买记录提升网络知名度、信誉度,任何兼职工作需认真核实工作内容、性质及发布招聘信息人员的性质,不要轻信任何未见面即要求转账购买物品的网络陌生人。
四、机票退改签诈骗
犯罪分子以“航班取消、提供退票、改签服务”的名义,利用旅客着急出行的心理,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要求事主向涉案银行卡转账,或索要事主银行卡密码和验证码实施诈骗。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能够准确说出事主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等详细个人信息,迷惑性较强。
在网上搜索航空公司和订票网站,各大搜索引擎均有官方认证电话号码,请不要相信其他任何电话号码,更不要拨打。各大航空公司和旅游类订票网站均有统一,不会要求旅客向任何账户转账汇款,更不会要求旅客在ATM柜员机上进行转账汇款操作,绝对不会要求客户提供个人银行卡密码和验证码。
五、冒充熟人诈骗
犯罪分子利用非法手段获取事主的虚拟通讯工具、邮箱账号等内容后,以“我是你老板、你家人出事故了、我是你朋友”等名义,声称发生大事急需用钱,骗取事主通过网络进行转账。冒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或业务伙伴以洽谈合同急需用钱、家人朋友急需用钱为理由,通过QQ、微信等即时通讯软件要求事主向陌生账户汇钱,请您不要将网络通讯工具作为唯一的联络方式,遇到任何有要求转账、汇款的行为,请您提高警惕,通过多方途径核实对方身份,谨防被骗。
一、如何加强对手机网络诈骗的治理?
1、严格保护私人资料。有关部门规范登记、注册、服务、交易等客户资料,防止被人非法利用。电信、移动等通讯企业,可以取消零售小店的售卡业务,对于手机充值卡以及网络手机充值实行实名制,以杜绝犯罪渠道。
2、加强预警宣传。公安机关要联合电信、移动、银行、新闻媒体等平台,采取普发短信、温馨提醒、媒体揭露等形式,及时对相关骗术进行曝光,在最大范围内开展预警提示。
3、提高网络安全技术。当前多种社交平台并行建立,无论是社交软件还是网络游戏都容易滋生犯罪行为。国家应当实行对移动、电信等通讯的严格管理,在来电显示方面实现号码真实显示,禁止任何方式更改来电显示号码;通过网络转接的号码,要严格审核,对于经常出现的诈骗号码,进行反追踪,查询其归属地,冻结一切关联的账号。
对微博、微信、QQ等社交平台和400电话、大型网络游戏等也要实行实名制注册,对网民进行个人信息认定,一旦在此类平台发生犯罪便有线索可查,有利于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4、加强案件管理工作。要尽可能详细地收集案件相关信息,特别是涉案电话号码、涉案人员信息以及银行账号等,在通讯、金融等部门配合下与发案地、账户开设地、电话捆绑地、取款地四地公安机关通力协作,共同打击诈骗活动,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5、给手机网络诈骗专门定罪。我国现有法律条款对于网络诈骗缺乏足够的威慑力,有必要完善和修改,明确的法律规定,会给犯罪分子以警示作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网络诈骗的惯用手法

6. 网络诈骗的几种手段

1、利用qq、msn等网络聊天工具实施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盗号和强制视频软件盗取qq号码及密码,并录制对方视频影像,随后登录盗取的qq号码与其亲友聊天,并将所录制的视频播放给其亲友观看骗取信任,然后以急需用钱为名借钱诈骗。
2、利用网络游戏装备及游戏币交易实施诈骗。犯罪分子利用某款网络游戏进行游戏币及装备买卖,在骗取玩家信任后,让玩家通过线下银行汇款,或者交易后再进行盗号的方式诈骗。
3、利用网上银行实施诈骗。犯罪分子制作与一些银行官网相似的“钓鱼”网页,盗取网银信息后将帐户现金取走。
4、网购诈骗。主要有以下几类:犯罪分子为事主提供虚假链接或网页,交易显示不成功让多次汇钱诈骗绝使用网站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私下交易诈骗收取订金然后编造理由,诱使事主追加订金诈骗假冒、劣质、低廉的山寨产品冒充名牌商品诈骗。
5、网上中奖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传播软件随意向互联网qq用户、msn用户、邮箱用户、网络游戏用户、淘宝用户等发布中奖提示信息,当事主按照指定的“电话”或“网页”进行咨询查证时,犯罪分子以中奖缴税等各种理由让事主汇款。
6、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以事主电话欠费、查收法院传票、包裹藏毒等借口,谎称事主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或泄露,银行账户涉嫌洗钱、诈骗等犯罪活动,为确保事主不受损失,将银行存款转至对方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
一、劳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
1、冒充亲友诈骗
采用欺骗或黑客手段获取受害人亲友qq号等网上联络方式,然后冒充受害人亲友借钱,更有甚者,播放受害人亲友的视频聊天录像,以达到取信受害人目的。
2、冒充商业伙伴
通过欺骗或黑客手段获取了受害人商业伙伴的电子邮箱后,利用该电子邮箱或注册用户名极为相似的邮箱名,冒充其商业伙伴对受害人实施诈骗。
3、网上购物诈骗
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开办网店,或直接开设购物网站,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在网上兜售数码产品、游戏装备、监控器材等商品,诱使网民与其联系购买。
4、虚构中奖诈骗
通过电子邮件、qq、论坛短信、网络游戏等方式发送中奖信息,诱骗网民访问其开设的虚假中奖网站,再以支付个人所得税、保证金等名义骗取网民钱财。
5、彩票预测诈骗
不法分子开设彩票预测网站,以有内幕消息、权威预测等为名,大肆吹嘘其历史预测成绩,诱骗网民汇款加入成为其会员。
6、股票预测诈骗
不法分子开设股票投资网站,冒充正规证券公司,以有内幕消息、权威分析等为名,大肆吹嘘其历史投资成绩,诱骗网民打款进行投资。
7、钓鱼网站诈骗
开设网址与真实网站极为相似的虚假网上银行、虚假慈善网站或虚假网络交易平台,骗取网民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和密码,从而盗取网民银行存款。
8、网上招聘诈骗
不法分子在各大网站、论坛上大量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引诱网民在网上应聘,再以收取“会员费”、“介绍费”等名义骗取网民钱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7. 网络诈骗最新手法有哪些

1、网络购物诈骗。犯罪分子开设虚假购物网站或淘宝店铺,一旦事主下单购买商品,便称系统故障需要重新激活。随后,通过QQ发送虚假激活网址实施诈骗。
2、低价购物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发布二手车、二手电脑、海关没收的物品等转让信息,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即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方式骗取钱财。
3、犯罪分子在微信朋友圈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等为诱饵,待买家付款后,又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款项,一旦获取购货款则失去联系。
4、刷网评信誉诈骗。犯罪分子以开网店需快速刷新交易量、网上好评、信誉度为由,招募网络兼职刷单,承诺在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并额外提成,要求受害人在指定的网店高价购卖商品或缴纳定金的方式骗取受害人钱款。
5、招聘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网络、短信或者传统媒体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进而以缴纳服装费、押金、保证金、定金等名义,让受害人向其提供的账户上汇款。
6、招商加盟。犯罪分子通过网络或传统媒体发布虚假招商、加盟信息,以高额利润为诱饵,骗取受害人定金、加盟费、货款等费用。
一、如何防范网络诈骗?
1、不要随意拨打网上的电话。有些诈骗网站会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让您拨打,这个时候我们就一定要提高警惕了,必须先做一个全方位的了解,再考虑进行下一步的行动,万不可自以为是,
2、去正规的官方网站,注意防范“钓鱼网站”所谓“钓鱼网站”指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仿冒真实网站的URL地址以及页面内容,或者利用真实网站服务器程序上的漏洞在站点的某些网页中插入危险的HTML代码,以此来骗取用户银行或信用卡账号、密码等私人资料。
3、购物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在网站购物时,消费者要尽量避免直接汇款给对方,可以采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一旦发现对方是诈骗,应立即通知支付平台冻结货款。即使采用货到付款方式,也要约定先验货再付款,防止不法商家偷梁换柱。此外,一定要在市场上认可度比较高的购物网站上购物,在支付过程中最好选择支付宝、网银等较为安全的支付方式,切记不可现金转账,以免被骗。
4、保管好自己的私人信息,不要随便告诉陌生人。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电子邮箱、QQ号等相关私人资料,尽量少在网吧或公用电脑上网等。尤其在汇款给别人之前,务必要向朋友或客户核实情况,以免上当受骗。警方还提示网民,在上网购物接到退款电话时,一定要提高警惕,特别是对方要求你提供身份证、手机号以及支付宝、银行卡的相关信息,千万不要轻易将账号和密码告诉给陌生人。
5、账号密码要及时更换。不要嫌麻烦、年复一年的用一个密码,如银行账户、QQ、邮箱一定要做到不定期的修改密码,警方建议最好与自己不离身的手机进行捆绑,以便在第一时间掌握自己网上的信息。
6、若发生诈骗我们要做的事情。一旦发现自己进入了诈骗圈,第一时间就是去网络官方举报,然后保留好证据,比如聊天记录等等,若有钱财流失,就要马上到警方报警,一定要做到冷静,更不能试图自己解决,要知道网络诈骗分子的手段不是你能想象的到的。

网络诈骗最新手法有哪些

8. 网络诈骗常见的手段

(一)不法分子通过电子邮件冒充知名公司,特别是冒充银行,以系统升级等名义诱骗不知情的用户点击进入假网站,并要求用户同时输入自己的账号、网上银行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如果群众粗心上当,不法分子就可能利用骗取的账号和密码窃取客户资金。
(二)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聊天,以网友的身份低价兜售网络游戏装备、数字卡等商品,诱骗用户登录犯罪嫌疑人提供的假网站地址,输入银行账号、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如果群众粗心上当,不法分子就利用骗取的账号和密码,非法占有客户资金。
(三)不法分子利用一些人喜欢下载、打开一些来路不明的程序、游戏、邮件等不良上网习惯,有可能通过这些程序、邮件等将木马病毒置入客户的计算机内,一旦群众利用这种中毒的计算机登录网上银行,客户的账号和密码就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窃取。当人们在网吧等公共电脑上上网时,网吧电脑内有可能预先埋伏了木马程序,账号、密码等敏感信息在这种环境下也有可能被窃。
(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怕麻烦而将密码设置得过于简单的心理,通过试探个人生日等方式可能猜测出人们的密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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