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300字,一篇,要原创。要快。

2024-05-13

1.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300字,一篇,要原创。要快。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我喜欢看小说,尤其是那种发人深思,引人回味的那一种。一拿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起第一本,里面离奇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犹如一段精彩的电影,让我回味无穷。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人阿瑟 . 柯南道尔所著。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
  同时,这个大侦探也精通剑术、拳击、小提琴等项目。
  《血字的研究》是作者的处女作,也是其最好的一部中篇小说。小说情节离奇,古怪悬疑。小说以复仇为主要情节,并添加了浪漫主义色彩,文学意味浓厚。接着,作者有发表了他的第二部中篇小说《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
  我发觉,当福尔摩斯遇到困惑时,我也感到犹豫;当福尔摩斯顺利破案时,我心里边也是一阵轻松。突然感觉侦探小说和武侠小说一样,对心灵是一种寄托。而看完后回过头来想一想为什么福尔摩斯有那么强大的推理能力,在我认为福尔摩斯并不是超人,他只是能观察到常人观察不到的东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学知识去辨别、推理。
  整部小说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只要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件事就会发现很多漏洞。”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自己生活中所听说的事:陈水扁这次进监狱,有可能在监狱里想改过自新;也有可能在监狱里策划如何逃跑,这要看想这件事情的人是恨水扁还是不恨。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坏人或把坏人想成好人,往往结果就会让人不可思议。甚至有可能今天暴富,明天就可能被窃。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能告诉我很多,我很喜欢这本书。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300字,一篇,要原创。要快。

2. 福尔摩斯探案集精选读后感 300字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一本讲述福尔摩斯所探过案子的过程和结果的书。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 
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拉人们心中的神探,成拉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成拉我心中的梦想。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玄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中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故事里的人物)两人进行搏斗时一起坠如裂罅,在生前福尔摩斯给花生留拉一封信: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由于他(莫里亚蒂)的存在而带来得祸害,就高兴。”重这段话我感到福尔摩有为拉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思想,虽然我们不可能象他那样,但是我们可以学习他那种精神。

3.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300字不多不少

很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近日读来,所言非虚。读后,我的思维漫游于其中,尝试着以“福尔摩斯”的角色来解决书中的种种案件,然而,我发现自己难以胜任这么一个有着强烈的正义感、敏捷思维、精确推理,广博知识的人物。为什么呢?书中描写福尔摩斯的一段话给了我答案,也使我有了很大的感触。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
 我们都把福尔摩斯称作天才,这世上谁都喜欢天才,也希望自己成为天才,但事实上这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辛勤汗水的灌溉,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
 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从华生的观察我们就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得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从没跟他身上,我发现了许多闪光点,,所以在为他解决的谜团拍案叫绝的同时,我更是受到很深的感染。我一定会积极的向他学习。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勤奋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300字不多不少

4.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300字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5.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2800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榜样,是我们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世界著名侦探,是一位惊人的智者。他勇敢机警,具有高超的侦探、分析、推理、判断才能。比如,瞟一眼,他就可以猜出某人的大致经历;关于烟灰,他能够辨识一百四十多种;对各种不同职业人的手形他极为熟悉;就是凭裤管上的几片泥点,也可以判断罪犯作案的行迹……
福尔摩斯侦探故事对人的启发之大,就连爱因斯坦在写《物理学的进化》一书时,也忍不住用了它来做全书的开头。他从福尔摩斯的侦破过程,说到科学家寻找自然奥秘的一般方法。人们一定很想知道:福尔摩斯为什么能够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独具慧眼,出奇制胜呢?他究竟掌握了一些什么知识呢?柯南道尔在《血字的研究》一文中给我们开出了一张怪有意思的简表: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茛蓿剂和鸦片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不系统。
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都深知底细。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从这张简表你可以发现,福尔摩斯的知识是有着它自己的特定结构的。实际上这就是柯南道尔所主张的侦探人才的知识结构。当然,由于受当时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今天看来,它还远非最佳结构,但是,他给我们的重要启发是:
第一,要实现某种功能,必须有相应的某种结构才行。结构不同,功能也会不同。
第二,单有一门知识是不够的,必须有多门知识。知识面要广,是围绕某种目标的广。
第三,在多门知识中,哪些知识应该充分掌握,哪些知识应该达到精深的程度,哪些知识只要略知则可等等,以实现功能的需要为准。
第四,这些知识不像仓库中堆积起来的混合物,而是按一定结构组织起来的化合物。
第五,与实现这些功能无关的知识甚至可以不要。
第六,这些知识并不全是为了工作,有一部分也用于丰富自己的生活,例如拉提琴。
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
福尔摩斯的原型,据道尔自己在《真实的福尔摩斯》(TheTruthAboutSherlockHolmes)中叙述,是根据他的医学院导师Dr.Bell(也就是中国通常翻译的贝尔教授)而来。但是,就是贝尔本人似乎不喜欢这样的说法。我个人也觉得这是道尔在那位真实原型的要求下误导读者。
我觉得夏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夏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来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个性大概不会象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法大概也不会每次都管用,但这个伦敦的天才侦探是存在的。夏洛克最重要的几个案件-四签名,巴斯克威尔的猎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险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这位真实侦探的办案记录。而归来记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尔虚构的。特别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尔编造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位真实的侦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象夏洛克后来一样隐退了。而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合同进行连载,不可能中途停笔,所以不得不编造。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
关于这个理论的直接证据的确没有。但是,近年来有许多美国研究者(比如SaulCohen的“NotesforanEssayonHolmesandHolmes”)把美国一位也姓福尔摩斯的法官OliverWendellHolmes,Jr和大师联系在一起。说他和大师可能是堂兄弟之类之类。
温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Starrett)在他的著名福尔摩斯研究《福尔摩斯的私生活》(ThePrivateLifeofSherlockHolmes)中也提到他曾经在伦敦图书馆里找到作者为亨利.华生(HenryWatson)的医学著作。这与其说是华生那位酗酒的哥哥的作品,不如说华生在纪录福尔摩斯案件的时候使用了约翰(John)这个假名。
另外,垂福尔.豪尔(TrevorHall)在他的福尔摩斯的大学与学院“SherlockHolmes'sUniversityand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2800字

6.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350字

                           
     【第1篇】 
    有一个人,他有敏锐的观察力,他有惊人的推断力,他有断案时冷静的头脑,他还有敏捷的身手。他是谁?他就是赫赫有名的侦探夏洛克·福尔福斯。
    夏洛克·福尔摩斯出自与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阿瑟·柯南道尔之手。叼着烟斗,手拿拐杖,身披斗篷的形象深入人心。
    福尔摩斯一生交友不多,他的助手华生既是他的得力助手又是他的知心好友。其实,我认为福尔摩斯断案时对事物细微的观察力更令人敬佩,下面就与大家分享一个体现福尔摩斯观察力的案子吧——
    在《劳瑞斯顿花园街惨案》中,福尔摩斯从墙上的血字离地六英尺判断凶手的身高六英尺多,因为人在墙上写字时会写在与视线平行处;他从凶手步距判断出凶手是一个中年男人;因为一个老人不可能毫不费力地一步跨过四英尺半;他从凶手用食指蘸着血在墙上写字刮下的墙粉判断出凶手的指甲很长,因为如果这个人修剪过指甲,不可能刮下墙粉;他又从在地板上收集的烟灰判断出凶手吸的是印度雪茄,因为只有印度雪茄的烟灰颜色很深而且呈漆状。福尔摩斯的眼睛如鹰一般敏锐,所以罪犯不要试图逃过他的双眼。
    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阴险狡诈的罪犯斗智斗勇,简直就是罪犯的克星。听完我的介绍,希望你也能一睹福尔摩斯的风采。
     【第2篇】 
    《福尔摩斯探案》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的巨作。故事里有乐于助人的华生、聪慧睿智的福尔摩斯、善良美丽的蒙斯顿小姐和作恶多端的乔纳森.斯茂……这本书生动形象地描写出了各个人物的特征与外貌。
    从樱沼别墅的悲剧中就可以看出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一个神通广大,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的人。他从打开门到从钥匙孔中看线索,没有任何蛛丝马迹逃得过他的眼睛。再从他缜密的推理,揭开其神秘的面纱,最终令人恍然大悟,这就是他的成功之处。
    福尔摩斯有时还很幽默,乐意为别人分担。他看到华生很疲倦,就拿起小提琴给华生拉了一首他自己编的小提琴乐曲,让华生进入梦乡后才休息。当然福尔摩斯也不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他有时候也会犯一些小错误,比如线索有时有分析错误,有时也会受惊吓。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不仅人物有趣,而且内容生动,能锻炼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一本好书终生受益,《福尔摩斯探案》使我又加深了对侦探小说的激情。
                      

7.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00字

                           
     【第1篇】 
    这个暑假,因为《福尔摩斯探案集》的陪伴,让我过得开心、快乐,不同寻常,我被福尔摩斯敏锐的观察、超众的能力深深折服。
    我太崇拜福尔摩斯了。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坚定意志、观察力敏锐、记忆力和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还有超出常人的指力腕力与天才般的化妆才能。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破获一个又一个疑案,抓获一个又一个罪犯。
    我不禁问自己,福尔摩斯是如何具备这些能力的呢?
    我在书中找到了答案。他喜欢他的工作,他觉得工作是一种报酬。他很勤奋,利用为数极少的工作间隙,积极去研究各门科学,做化学实验,为将来打基础,经常日夜操劳,因疲劳过度而病倒。他善于学习,他将采集到的信息巧妙的归类,便于随时查阅。这就是智慧和知识的力量。
    这个假期我变得更爱探求新知识、学习新事物,做事更细心、也更爱观察,这都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功劳。
     【第2篇】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
    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00字

8.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200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200字 
    最近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200字 
    说起探案,大家一定会想到柯南,狄仁杰,而对于福尔摩斯也许有些陌生吧!告诉你吧,其实福尔摩斯可是世界闻名的大侦探哦!这周我就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在这本书中,我最爱看的就是“血字的研究”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吧!
    歇洛克福尔摩斯被葛莱森警官请去破案,但是案子还没破,又一起凶杀案来了。在找寻线索的过程中福尔摩斯找到了两颗药丸,一颗有毒,另一颗无毒,根据这个线索福尔摩斯终于找出了犯罪嫌疑人——侯波。
    侯波把杀人过程一一说了出来。其实这是一个动人的故事:一个小女孩和他的爸爸在沙漠里迷路了,碰到了一群摩门教的人,于是他们获救了。小女孩长大后,却被那些人害死了。因为侯波看见露西(小女孩)死了,非常伤心,于是就在几年后的这一天,把害死小女孩的杀死了,为小女孩报仇。
    在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还有许多惊险刺激,扣人心弦的故事,大家可以去看看哦!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200字 
    我向全国各地的小朋友推荐《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非常的好看。这本书主要是写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侦探成功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冷静智慧、机智勇敢的人,每次办案他都能从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中找到破案的关键,他的严密推理百发百中,令人佩服。他能和残暴的坏蛋斗智斗勇,把坏蛋抓捕归案。这本书写了很多小故事,其中最吸引人的小故事是《跳舞的人》、最刺激的是《五个橘核》、最恐怖的是《斑点带子案》、最神秘的是《红发会》…….
    《福尔摩斯探案集》太好看太刺激了,我很喜欢!小朋友们,你们喜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