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算是一种税么?

2024-05-16

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算是一种税么?

不是一种税

残疾人保障金和社保不是一回事,你也不需要作假保险帐,只要拿着残疾人证到地税局填张表,登记有个残疾人,就可以减免残疾人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计算方法: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算是一种税么?

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如何计算的?每个企业必须得缴纳吗?

按规定每个企业都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法是:
应交残疾人保障金=(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x1.6%-上年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x上年度单位职工人均工资
上年度单位职工人均工资=(上年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单位在职人数)x60%

3.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税么

不是税
残疾人保障金和社保不是一回事,你也不需要作假保险帐,只要拿着残疾人证到地税局填张表,登记有个残疾人,就可以减免残疾人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计算方法: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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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税么

4. 企业向残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必须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具体比例及规则如下:
 
各个省区的经济条件不一样,征收的公式标准有所区别。
应缴保障金计算公式为:
(年末单位职工总数×1.6%-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数)×本单位上年度职工人均工资 × 0.6 
(说明:安排人数要求是从 1.5%-1.7%都有,有些没有  × 0.6   打六折)
如果是经营亏损的话,要出具亏损证明,可以申请免缴。
建议你还是到当地的残联就业中心或者地税务部门咨询下,也可以到当地的 残联网站了解下。祝顺利!!!

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入管理费用下面什么科目

计入管理费用中的税金只有4项: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故残疾人就业保证金不能计入管理费用--税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般计入管理费用二级科目相关税费,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反映,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残疾人保障金,是凡在本市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福利企业除外)等各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执行的,应缴纳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入管理费用下面什么科目

6. 请问缴纳地税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做会计处理

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通过“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核算,根据《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1号)规定,纳税人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企业应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设置“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余”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病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7.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入管理费用下面什么科目

计入管理费用中的税金只有4项: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故残疾人就业保证金不能计入管理费用--税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般计入管理费用二级科目相关税费,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反映,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残疾人保障金,是凡在本市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福利企业除外)等各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执行的,应缴纳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入管理费用下面什么科目

8.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与使用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1.5%比例的,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每年度按市或者县级市统计部分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按比例计算不足一人的部分,依照前款标准按实际比例数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缴纳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
(1)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数=上年度在职员工平均人数×1.5%(私营企业,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等无填劳动情况统计表的用人单位,其上年度在职员工平均人数按劳动年审手册或缴纳社会保障费的员工人数计算)。
(2)应缴保障金=(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数-在职残疾员人工数)×上年度市或县级市职工平均工资×80%。
保障金纳入各级财政专户,按规定实行管理。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下列规定缴纳:
(1)市属用人单位向市残疾人联合会缴纳;
(2)区属以下用人单位向区残疾人联合会缴纳;
(3)县级市属以下用人单位向县级市残疾人联合会缴纳;
(4)中央、省、部队驻穗的用人单位按省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
(5)其他用人单位向注册登记机关同级的残疾人联合会缴纳。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单位可以申请缓缴保障金:
(1)由所属市和区、县级市行政主管部门确认为扶持、解困对象的。
(2)无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经本级残疾人联合会核定其确实存在困难的。保障金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减缴保障金:
(1)由本级政府确认为扶持、解困对象,并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少按比例应当按排残疾人数的50%。
(2)连续亏损满二年,且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少于按比例应当安排残疾人数的50%。保障金减缴数额不得大于应缴数额的50%。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免缴保障金:
(1)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破产申请的。
(2)已办理歇业手续的。
7.机关、团体、事业组织因经费困难,企业出现政策性亏损等原因,需要缓缴、减缴或者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可在收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申请。
8.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于收到用人单位缓缴、减缴或者免缴申请书之日起20日内,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审查批复。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缴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减缴数额不得多于应缴数额的50%。
9.用人单位申请减缴或免缴保障金的,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所审核的损益表或收入支出表及资产负债表等年度报表。
10.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依照国家和省财政部门有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的规定,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存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用于下列开支:
(1)补助残疾人就业前职业培训费用;
(2)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
(3)奖励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有突出贡献的单位;
(4)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经费开支;
(5)经本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批准用于有利残疾人就业的其他开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第一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第三条、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