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7年2月份在重庆渝北区办理的生育保险,问各位办理过得,多久生育津贴能到帐,谢谢

2024-05-15

1. 我是17年2月份在重庆渝北区办理的生育保险,问各位办理过得,多久生育津贴能到帐,谢谢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我是17年2月份在重庆渝北区办理的生育保险,问各位办理过得,多久生育津贴能到帐,谢谢

2. 重庆市生育险怎么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重庆市生育险报销,规定要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的,逾期不能再报销。参保人员在妊娠3个月后,持《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居民身份证》及一寸近期免冠相片(如委托他人代办,还应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就医证明,并由本人就近选定1家协议服务机构。其选定的协议服务机构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2005﹞181号)规定,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以下资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2)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3)《(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根据渝人社发〔2015〕55号文件规定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但未办理《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可凭参保人在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材料,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5)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医院级别证明。(文件没有此项规定,但经办机构按此执行)(6)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2005﹞181号令)第十四条规定,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3. 重庆九龙坡区的生育保险

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单位为你连续缴满6个月生育险并且未停保,此后发生的生育费用(产检,生育等)就可以走生育险报销了,自己算下吧;
顺便说下,生育险只能是单位缴费,个人单独是无法参保的。

希望能帮到你!

重庆九龙坡区的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