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争议

2024-05-15

1. 离职争议

1.首先要确认你们所签劳动合同中有无注明你愿意服从公司安排在指名门店间调动,这点非常重要.
a.如有注明,愿意服从调动,当然公司可以调动你,且是合法的.
b.如没有注明,公司要调动你,则应该和你们沟通协商,被雇佣者可以不同意.
2.正常情况下,公司要单方面中止合同要付赔偿金,不续签合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第一个同事的1100元是以一个什么名头拿到手的?你没有说清楚.
3.未过试用期,公司可以随时辞退.可不需要理由.
4.工作时间不包含就餐时间,你的工作时间是6.5H/天.
5.保留劳动合同,工衣,工牌,认证,工资条,考勤记录及一切可以证明你在此公司工作过的证据.
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去反映情况,看他们是否会帮助你们!

离职争议

2. 老板脾气很不好想辞职该怎么说

  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3. 我想辞职,但是不知道如何开口,老板脾气实在是不好

你怕什么呢?他又不会杀了你,既然脾气不好,那就更应该一刀两断,继续留下去,你也是受气,走人以后,就不用受气啦。

我想辞职,但是不知道如何开口,老板脾气实在是不好

4. 提前离职争议

如果有书面协议,就看那个为准,要是你是试用期,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同志,提出辞职,给了答复,3天内走人,没有人管得了你

5. 请问离职发生的争议?

应该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所拖欠工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请问离职发生的争议?

6. 关于离职问题的争议,请指点,谢谢

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时间是留给公司找人、安排交接工作用的,你工作到1月份,工资付到1月份;现在公司不需要这个时间,请你马上离开,可以马上办手续,不用付你1月份工资的。但公司答应付了,那就留好证据,问他们要,如果不给投诉也没用。

7. 遇到这样脾气古怪的老板 我该辞职吗?

伴君如伴虎这个道理你懂吧?身居要职的高层,压力也很大,互相体谅一下,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不愿受气,也要找好下家,再行动

遇到这样脾气古怪的老板 我该辞职吗?

8. 性格内向,老板想我辞职

同行,握手,知道你的难处了,我做这行四年了多了,开始的一年我还不如你,工作经常出错(即使是现在也经常犯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错。。。无语。。。)
环境经常可以改变一个人,但人的本性是怎么也改不了的
工作时,就扮演适合工作者的样子。。。
属于自己的时间的时候,尽情的展现自己的本来面目就可以了
人生不就和演电视差不多么
总得在不同的环境扮演不同的身份
有句玩笑话说:我假装给老板打工,老板假装给我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