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社会保险费

2024-05-14

1. 残疾人社会保险费

社保中心要你们缴纳的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所以,社保中心要求你单位缴纳这个费用是正确的,因为您单位的残疾人没有达到一定的比例,所以要缴纳这个费用。其最要的作用就是用以安排当地残疾人工作的专项资金。其计算公式是: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假定您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 应缴纳的保障金=200*20000*1.5%=60000元。 

残疾人社会保险费

2. 残疾人社保费免交政策

残疾人不可以免交社会保险。根据规定,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进行,交纳相应的保险费用,并且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对于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予基本医疗保险补贴。补贴对象除从审批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社保补贴个人申报期间进行申请,个人缴费时间为每年12月10日之前,跨年度缴费的将自动取消当年享受补贴资格。社保,是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残疾人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 残疾人缴纳社保有什么优惠政策


残疾人缴纳社保有什么优惠政策

4. 残疾人的社保是怎么缴纳的?

1、市民可持本人户口、身份证、残疾证通过社区向街道残联申请参加养老保险,填写《城乡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参保资助申请审批表》,交由当地残联签署审查意见。
2、残联及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进行审查,并根据申请参保的人员类别、人数和贷款手续办理情况,计算出参加养老保险所需资金总量,编制《城乡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参保花名册》;
3、将个人缴费、政府资助及贷款费用,随同参保人员《申请表》一并提交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协助重度残疾人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4、往社保经办机构收到个人缴费、贷款资金和残联移交的《花名册》、资助资金后,为每一个参保人员出具《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缴费手续。
注意:没有工作单位的残疾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个人参保。残疾人有一定优惠政策,具体政策需要咨询社保局,因为都是地方性政策。每个地方的优惠政策不同。

扩展资料:
残疾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符合资助条件的城乡重度残疾人,须在2014年10月31日前提出参保资助申请;其余年龄段城乡重度残疾人,须在每年10月前提出参保资助申请,才能享受政府资助。
如果一、二级残疾人,和被纳入城乡低保的残疾人由民政局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在一次性足额缴费后,凭本人身份证、独子证、人事档案等资料,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现行政策规定为其计发养老待遇。

5. 国家对残疾人交医保有什么标准

在不同地方具体的情况可在当地残联咨询;另外,在外地救治,除可以享受医疗保险、新农合正常报销外,如果个人医疗费负担仍较重,可以在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城市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补助。
  下面是国家的统一规定:
  第十五条  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供养条件的残疾人,由民政行政部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供养范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仍不能保障基本生活的残疾人家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护理补贴。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补助。符合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享受城乡大病医疗救助。
  第十七条  残疾人在医疗机构就医挂号免交普通挂号费。鼓励医疗机构对残疾人就医适当减免检查、治疗、住院等有关费用。
  

国家对残疾人交医保有什么标准

6. 残疾人医保缴费规定

目前我国并未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进行统一规定,由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据往年数据显示,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60元,其余40元由政府补助。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非从业城镇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筹资,缴费和补助标准如下:1、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2、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120元,其余440元由政府补助;3、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330元,其余230元由政府补助。2017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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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残疾人社会保障

二级残疾人优惠政策
  现行税收政策法规中,针对残疾人个体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对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 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免征增值税;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包括上肢矫型器、下肢矫型器、脊椎侧弯矫型器),免征增值税;对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对残疾人员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 使用费所得等可依法减征个人所得税;为便利残疾人行动而特制专为残疾者使用的车辆,可免征车船使用税。
  同时,国家还对安置残疾人员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民政福利企业制订了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增值税方面:对安置盲、聋、残、哑“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50%以上(含50%)的民政福利工业企 业,其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先征后返还全部已纳增值税;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35%以上,未达到50%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其生产销售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如发生亏损,以不亏损为限,可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已征增值税照顾;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6%的征收率返还已征税 款。二是营业税方面:对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35%(含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 免征营业税。三是企业所得税方面: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民政部门办福利工厂和街道办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暂免征所得 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条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第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
  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残疾人提供捐助和服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
  从事残疾人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残疾人服务。
  第八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第九条 残疾人的扶养人必须对残疾人履行扶养义务。
  残疾人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残疾人的亲属、监护人应当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增强自立能力。
  禁止对残疾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残疾人。
  第十条 国家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残疾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义务,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十一条 国家有计划地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加强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领导,宣传、普及母婴保健和预防残疾的知识,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 机制,针对遗传、疾病、药物、事故、灾害、环境污染和其他致残因素,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措施,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
  国家建立健全残疾人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残疾人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分析。
  第十二条 国家和社会对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员以及其他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致残的人员实行特别保障,给予抚恤和优待。
  第十三条 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 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除此之外,持二代残疾人证可免费进入公园,免费乘坐城市市区公共交通工具;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等收取门票费的实行半价以上优惠。对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允许1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上述公共场所;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就诊免收专家挂号费、急诊挂号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收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门诊出诊费;减收的检查治疗项目由医疗机构确定,减收比例不得低于20%。   
       另外,从2010年起,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可享受不低于50元的生活补贴;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足额代缴;从现在开始5年内免费培训技能人才;对0-6周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免费早期抢救性康复训练和救助。   
       各个地区残疾人优惠政策有可能会有差异。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程度和对待残疾人的重视程度,优惠政策有一些不同。建议你对当地的残疾人具体优惠政策,可以去残联进行了解。比如,办理残疾人乘车证就有可能会收取少量的费用,如同高龄老年人那样。

残疾人社会保障

8. 残疾人的社保是怎么缴纳的?

您好,残疾人的社保和正常人是一样缴纳的。就是残疾人会多一个补贴,当然你要有残疾证,就是直接到当地的社保局去办理缴纳,假如说你有单位挂靠的话,也就是由单位直接交的。【摘要】
残疾人的社保是怎么缴纳的?【提问】
您好,残疾人的社保和正常人是一样缴纳的。就是残疾人会多一个补贴,当然你要有残疾证,就是直接到当地的社保局去办理缴纳,假如说你有单位挂靠的话,也就是由单位直接交的。【回答】
这种情况你可以去当地的社保局,也可以去残联,也就是残疾人联合会申报一下,是有一定的补助的,把你的家庭情况说明白,当然最好把你女儿本人带过去。【回答】
只要是鉴定了是残疾,同时有残疾证的话是有补贴的。【回答】
有证的就肯定好办,而且会容易得多。把女儿带到残联去就可以了,她不方便去的话,社保由你们出面给她办也是可以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