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要求

2024-05-15

1.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要求是不得小于三人,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2、制定相关的方案:(1)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5)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4、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要求

2.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必须要三人,但对于公司比较小的,一般是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同时对于监事会包括有股东代表以及还有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而且对于职工代表的比例不能低于三分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3.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人数

4.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几人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所以,董事会设3人,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可不设监事会,设置一名监事即可,若设立监事会,则至少三人。当然,如果是股份公司的话,监事会是必设的。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一、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所以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至少多久召开一次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召开的规定具体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3、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4、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5、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5.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人数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人数规定具体如下:1、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数要求为,监事会的人数不能少于三人。如果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2、设立监事会时,其成员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3、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能具体如下:1、主要包括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纠正;2、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4、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所以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二条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一)公司登记申请书;(二)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三)公司章程;(四)验资证明;(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六)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七)公司住所证明。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人数

6.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

一、正面回答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人数应当不少于三人,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只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二、分析详情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三、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流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流程如下:1、网上注册系统用户。申请人登陆网上注册系统,凭真实资料在网上注册系统中注册用户信息,注册的用户的相应信息与后面到现场提交材料和领取材料的人必须是一致;2、登录系统。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服务导航栏的网上登记,没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普通登录方式登录系统。已经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电子证书登录方式登录系统;3、选择类型。根据所办业务,选择企业设立申请、企业变更申请、企业备案申请或企业注销申请业务类型。同一企业一次只能选择一种业务类型,待申请的业务办理结束后,方可再次申请业务办理;4、填写信息。根据提示,填写申请相关信息;5、上传文件。选择所需提交的文件目录,根据目录显示对应上传已经签字材料的;6、查看反馈,登录企业登记系统,点击我的业务申请,查看申请业务审查过程反馈信息。审查意见为驳回的,业务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审查意见为退回修改的,业务信息可查看、修改或者将申请的业务直接删除。审查意见为拟同意的,表示业务处于在审核中且没有办结,业务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7、现场交件。现场收到预约材料提交时间手机信息或查看系统业务办理状态为已办理成功后,打印系统生成的文书及并其他材料到现场提交规定的纸质材料。需根据要求对打印出的纸质材料进行签字盖章;8、领取执照。纸质材料被审查同意后,领取核准通知书、纸质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

7.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的设立要体现在《公司章程》中。《公司法》第52条-57条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做了规定,第118条到120条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做了规定 。  第五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一)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二)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十六条 监事职责所需费用的承担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七条 一人公司的概念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百一十八条 监事会的职权及费用  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一十九条 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一百二十条 上市公司的定义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

8.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可以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 一人公司的概念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