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承包工程违反什么规定

2024-05-13

1. 村干部承包工程违反什么规定

法律分析:一般不会违反规定,是可以承包的,村办公设施、道路、桥梁、自来水、农业设施和其它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的建设,以及较大工程项目的维修,均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承包。建设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工程建设合同。村应建立质量监督小组,随时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第二十八条 切实加强村建设工程和各类项目管理。村办公设施、道路、桥梁、自来水、农业设施和其它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的建设,以及较大工程项目的维修,均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承包。建设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工程建设合同。村应建立质量监督小组,随时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工程竣工后,村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村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第二十九条 切实加强村经济合同管理。村的各类公益事业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村的各业承包经营或租赁项目,主要包括村集体土地、房屋、渔塘和其它村集体固定资产有偿租赁等,都应依法签订书面合同。签订经济合同,须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由村经济合作社履行法律手续,并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村应当按期搞好合同的结算和兑现工作,承包上交收入全部纳入村帐管理。合同到期后,在清收承包交款的同时,及时做好延包和重新发包工作。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负责对生产经营和人事、财务管理等重大问题进行指导、检查与监督。

村干部承包工程违反什么规定

2. 村干部承包工程违反什么规定

法律分析:如果通过村里召开两委会,通过公开招、投标所取得的工程,是可以承包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3. 村干部能否承包本村工程

法律分析:可以但需要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本村工程的发包涉及村民利益,需要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村干部能否承包本村工程

4. 村干部搞工程承包是否犯法

受村集体工程,如果需要具有资质的单位施工的,村干部不能承包该工程,村干部个人不具有承包的资质。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村干部能否承包村上的工程在我国法律上未有规定,所以村干部承包村上工程的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承包工程后需要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任务。拓展资料:工程违法分包的情形包括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一旦发包人发现总承包人存在违法分包情形的,就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相应的损失。在双方协商不成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专业建筑工程律师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追责索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5. 村干部能不能承包工程

法律分析:没有规定农村干部不可以承包工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村干部能不能承包工程

6. 村干部可以承包村工程吗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并未禁止村干部承包村上的工程,所以只要承包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村干部是可以承包村上的工程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7. 村干部能承包村里的工程吗

没有规定农村干部不可以承包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关于该问题,以下案例可以参考:
具体案例:在长乐滨江滨海路项目建设过程中,长乐市漳港街道沙尾村原党支部书记林某俤、原副书记兼报账员林某蕊等4人,与土方工程承包方王某航勾结,共同骗取长乐市财政下拨的工程款130多万元。经长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林某俤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20万元罚金;以贪污罪判处林某蕊3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20万元罚金。2014年3月,长乐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举报:沙尾村党支部书记林某俤等人与滨江滨海路项目施工方勾结,将属于村集体的沙子私自变卖给项目施工方。另外,检察官走访发现,该村老人会建设过程中,本应村里出钱赞助却由林某俤个人出资30万元,这其中可能有“猫腻”。侦查人员通过分析涉案人员身份背景、工作经历等信息,最后锁定土方工程承包方王某航作为该案的突破点。侦查人员将毫无防备的王某航抓捕归案。王某航如实供述了他与林某俤、林某蕊等村干部相互勾结,在该工程招标环节以围标的方式虚高工程造价,并在工程款结算时经手开具发票,共同骗取长乐市财政下拨的工程款13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
以上就是关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村干部能承包村里的工程吗

8. 村干部承包工程违反什么规定

法律分析:一般不会违反规定,是可以承包的,村办公设施、道路、桥梁、自来水、农业设施和其它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的建设,以及较大工程项目的维修,均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承包。建设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工程建设合同。村应建立质量监督小组,随时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法律依据:《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第二十八条 切实加强村建设工程和各类项目管理。村办公设施、道路、桥梁、自来水、农业设施和其它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的建设,以及较大工程项目的维修,均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承包。建设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工程建设合同。村应建立质量监督小组,随时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工程竣工后,村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村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第二十九条 切实加强村经济合同管理。村的各类公益事业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村的各业承包经营或租赁项目,主要包括村集体土地、房屋、渔塘和其它村集体固定资产有偿租赁等,都应依法签订书面合同。签订经济合同,须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由村经济合作社履行法律手续,并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村应当按期搞好合同的结算和兑现工作,承包上交收入全部纳入村帐管理。合同到期后,在清收承包交款的同时,及时做好延包和重新发包工作。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负责对生产经营和人事、财务管理等重大问题进行指导、检查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