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政策保障法规

2024-05-13

1. 民生政策保障法规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为民生保障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也为中国特色民生保障制度理论研究提供了遵循。强化对老年人的兜底民生保障。要求扎实做好老年人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加强各项政策配套衔接,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民生政策保障法规

2. 基本民生保障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
基本民生保障,指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 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3. 国家民生政策

十八大工作共报告中特别指出了几项民生问题: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要努力实现新要求,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收分配差距缩小;社会保障全民覆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可以说,十八大报告关于改善民生的阐述引起百姓们的共鸣,大家因十八大报告而振奋,不仅仅是它为老百姓勾勒出了美好的生活新图景,更重要的是,它给民生问题解决提供了广阔的思路,让人们看到了惠及全体人民的社会体制改革的完整设计!

国家民生政策

4. 国家民生政策

法律分析:民生政策是指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建设,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明确经费补助标准和工作任务目标。二、毫不松懈做好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三、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单位服务。四、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五、以重点人群为切入点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明确经费补助标准和工作任务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毫不松懈做好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单位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第四条规定: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第五条规定:以重点人群为切入点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5. 民生政策

●政府代缴、自愿缓缴养老保险费!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      ·针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抗风险能力较弱、当前参保缴费压力较大的情况,明确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如果今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可以自愿暂缓缴费,未缴费月度可于明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不影响今后退休待遇。      ●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      ·加强动态监测,重点摸排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易返贫致贫和低保边缘人口等,对困难人员及时救助或纳入低保。      ·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对未参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加强对未参加失业保险的无生活来源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      ·加大对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的救助帮扶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临时救助等相应帮扶措施。      ·对失业保险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失业、未参保的困难人员,给予临时救助。      ●对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的人员、家庭给予救助!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可为临时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脱贫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      降低医药价格,提升医保待遇!      ●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采,降低医药价格!      ·逐步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覆盖面,对群众关注的骨科耗材、药物球囊、种植牙等分别在国家和省级层面开展集采。      ·保证中选药品和耗材长期稳定供应,加强监管,确保中选产品降价不降质。      ·2022年底国家和省级(或跨省联盟)集采药品品种数累计不少于350个,高值医用耗材品种累计达到5个以上。      ·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有60种药品采购成功,327个中选产品平均降价48%,按约定采购量测算,预计每年可节省费用185亿元。按计划全国患者于2022年11月用上本次集采降价后的中选产品。      ●进一步推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2025年底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实现翻一番,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逐步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异地就医备案规范便捷,基本实现医保报销线上线下都能跨省通办。      ·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拓展到跨省急诊人员和非急诊且未转诊人员,备案有效期内参保人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允许参保人员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并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提高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标准,实施分档补助!      ·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      ·中央财政继续按规定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0%、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      ●巩固提升医保待遇水平!      ·保持医保报销比例和药品品种稳定,发挥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综合保障作用,对符合条件临时遇困无法缴纳基本医保费的给予临时参保资助。      ·稳定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水平,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      ·合理提高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切实支持三孩生育政策,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提高教师待遇!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公民同招”,指导各地完善学校划片政策。      ·深入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      ·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国培计划”、“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银龄讲学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政策,支持农村学校多渠道补充优秀师资。      ●把“双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重中之重!      ·着力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推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立法。      ·指导各地落实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严格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的政策要求。      ●完善教师待遇保障!      ·加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保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加大公办园教师核编补充力度,按同工同酬要求落实教师待遇。      ·加强工资待遇保障,提高教龄津贴标准,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逐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支持艰苦边远地区改善乡村教师周转宿舍。      提高养老金,加强老年健康服务!      ●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      ·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今年提高标准增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7月底前要发放到位。      ●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      ·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      ●加强老年健康服务!      ·加强老年人用药保障。完善社区用药相关制度,保证老年慢性病、常见病药品配备,方便老年人就近取药,提高老年人常见病用药可及性。      ·提高失能、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到2025年不低于80%。      还有这些暖心政策保障群众生活!      ●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还房贷不作逾期处理!      ·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      ·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更好满足实际需要。      ●今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免息!      ·免除今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生今年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免息资金由国家财政承担;本金可申请延期1年偿还,不计复利。      ·毕业生因疫情影响今年未及时还款的,不影响征信。      ●保障用电,坚决防止拉闸限电!      ·当前正值电力迎峰度夏,要进一步提升煤炭电力稳定供应能力,坚决防止拉闸限电。      ●防灾减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局地持续高温,要继续抓实防灾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加强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继续抓好大江大河、大中型水库洪水防御,确保安澜度汛。      ·强化中小河流和小型水库洪水、城市内涝、山洪地质灾害等防范,人员该转移的转移。      ·做好抗旱工作。      ·及时下拨资金,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民生政策

6. 民生新政策

民生新政策:扶持城乡劳动者成功自主创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提高失业保险覆盖率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

7. 民生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1.头顶上安全”将有法可依,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相关各方的民事责任,用让抛物者买单的方式守护头顶安全。
2.凸显信息时代法律态度,在APP过度处理个人信息、伪造侵害肖像权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保护更严格。
3.对高利贷和“霸王条款”说“不”,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对格式条款制度细化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4.厘清物业与业主关系,增加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小区电梯广告的收益由业主共享,切实为老百姓解决物业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收集、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收集、处理。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民生政策有哪些

8. 民生政策有哪些

第一个就是收入分配问题,就我国来看,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基尼系数在0.4%,但是现在已经突破这个警戒线了,这个问题是非常值得我们关注的。

第二个就是我们的教育问题。教育问题包括了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和教育乱收费的问题。

第三个问题是农村医疗保障问题和医疗费用高、药品居高不下。虽然现在在农村大多数的人都买了医疗保险,但是在报销的时候遇到了还能多麻烦,而且现在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也困扰着大家,让人们大病医不起,小病不敢医。

第四个问题是安全生产的问题。安全生产一直是最近几年来屡禁不止的事情,比如说矿难、瓦斯爆炸、食品安全问题,就今年而言,食品安全我们国家是非常重视的。

第五个问题是就业指标、社会保障问题和劳动者工作环境的问题。比如说劳动者的生命保障问题,大学生的就业问题。现在有很多的大学生存在被就业的问题,就业形势非常严峻

第六个问题是能源、资源问题。就目前我们国家而言能源资源存在的问题是使用效率低,节约意识不强。就最近的电荒、煤荒、油荒中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国家的资源能源的发展出现了瓶颈状况。
 
反腐倡廉,安居工程、就业问题,医疗体制,教育问题,文化建设,食品安全,贫富分化,环境污染,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