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下配售和网上配售有什么区别又是什么意思

2024-05-13

1. 网下配售和网上配售有什么区别又是什么意思

网下配售就是不通过证券交易所的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的申购,此申购一般对大资金大机构进行。
网上配售通过证券交易所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的公开申购,任何持有证券交易账号的个人或机构都可以参与此申购。
网下配售和网上配售区别:销售渠道不同、中签率不同、购买主体不同
一、销售渠道不同
1、网下配售:股票发行时,将所需发行的股票分配给机构投资者在股票交易系统以外购买。
2、网上配售:股票发行时,将所需发行的股票公开在股票交易系统上发行。

二、中签率不同
1、网下配售:网下配售的中签率要高于网上配售。
2、网上配售:网上配售的中签率要高于网下配售。
三、购买主体不同
1、网下配售:主要购买主体为机构投资者。
2、网上配售:购买主体除了机构投资者还有散户。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配售
百度百科-网下配售

网下配售和网上配售有什么区别又是什么意思

2. 现在发行股票网下配售与网上申购价格是一致的吗?

网下配售是针对机构投资者的.和个人没有关系.网上定价申购是面对公众投资者的.两种方式交易对象.方式都不相同.价格没有比的必要,如果较真,那应该不一致.
至于职工股.那是"上市公司""上市"前的行为.算是"股份制改造",也算是"职工福利".

3. 网下申购股票的申购价格和网上申购的价格一样吗

网上申购股票和网下申购股股票价格一般是不同的。
我们平时所说的网上申购一般属于股票申购方式的一种,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的公开申购。任何持有证券交易账号的个人或机构都可以参与此申购。网上申购新股和平时买卖股票一样,可通过营业部电话委托、营业部终端自助委托或者网上委托进行。

网上申购和网下申购的区别

1.定义上的不同

网上申购就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的公开申购。任何持有证券交易帐号的个人或机构都可以参与此申购;网下申购就是不通过证券交易所的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的申购,此申购一般对大资金大机构进行。利用营业部自助交易系统申购。

2.针对的用户不同

网上申购一般只是较小资金量的投资者进行申购,有时候机构也会参与其中,网下申购一般只允许机构进行申购,原因是要求投资者资金量要有足够的大才能进行网下申购,一般投资者不能以个人名义参与其中。一般而言,网上申购占发行股份数的比例远低于网下申购,基本上是5:5。

3.卖出时间不同

另外,在可上市时间上也不同,网上申购在股票上市当天即可卖掉,而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在股票上市后也可当天卖出。

4.行情不同

申购价格和上市首日价格的差距会比较大,而且情况复杂。申购的新股可能破发也可能获得超额收益,这个和市场行情以及公司价值以及公司股票的发行定价有关系。需结合具体的个股才能判断出是否会获得超额收益。

通俗的讲,网上申购是针对散户而言的,网下申购针对的是基金公司也就是大户,不过大户也有可能去网上申购。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是不同的股份数,不会出现机构投资人申购完了,中小投资人无法申购的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目前我国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同步进行。这样就使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资金不能重复进行网上申购,改变了过去机构资金可以在网下和网上重复使用的情况,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市场关注的公平性问题。

网下申购股票的申购价格和网上申购的价格一样吗

4. 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股票的价格与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价格一样吗

1、网下询价对象,每个询价对象会给出价格区间,最终确定完价格区间后,进行网上申购
2、由于国内市场都是申购量大于股票发行量,所以个股都是以价格区间上限进行申购
3、最终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股票的价格与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价格是一样的

5. 股票的网上申购和网下申购有什么区别

你好,网上申购与网下申购的区别:
1、股票交易时间不同
网下申购的股票有三个月的锁定期,三个月之后才能进行卖出操作,而网上申购在股票上市当天即可卖掉。
2、申购对象不同
网上申购的对象一般是散户,而网下申购的对象一般是机构或者大户,同时,网下申购占股票的比例要大于网上申购。
3、对申购资金的要求不同
网上申购,只需要投资者在前二十个交易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日均应为1万元(含)以上,而网下申购,需要投资者在前二十个交易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日均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
除此之外,在申购流程上也存在一定的区别,网下申购之前,还需要经过询价操作,其具体流程如下:
1、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主承销商公布招股意向书及初步询价公告。
2、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个交易日10:00前,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录入初步询价参数,并确认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参与资格。
3、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对象报价。同一个网下投资者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报价。
4、T-3日,初步询价截至。
5、T-2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
6、T-1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刊登网下发行公告;主承销商剔除不得参与申购的初步询价报价,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并于15:00前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确认。

股票的网上申购和网下申购有什么区别

6. 为什么股票发行网下配售者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参与网下配售的人如果再参加网上申购,必将扰乱新股发行的价格,容易操控新股发行的价格!

新股网上申购实施办法公布:市值配售门槛1万
2013年12月13日 19:10

  深交所发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办法指出,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以下为原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3年12月13日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者按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市值计算规则

  第三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

  第四条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T日,下同)前两个交易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第五条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

  第六条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第七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第八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第三章基本规则

  第九条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9,500股。

  第十条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申购在深交所发行的新股。深交所接受申购申报的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

  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第十一条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第十二条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各证券公司须做好上述证券账户的前端监控。

  第十三条 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确定。

  第十四条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第十五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实行非担保交收。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第十六条如果结算参与人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则资金不足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无效申购处理:同一日内有多只新股进行申购的,按证券代码从大到小进行无效处理;同一新股的申购,根据深交所主机确认申购的时间先后,逆序从最晚一笔申购开始,对该结算参与人的申购逐笔进行无效处理,直至满足实际资金余额为止。

  第四章业务流程

  第十七条 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计算该日所有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及可申购额度,并于申购日前一个交易日(T-1日)将可申购额度向各证券公司发送。

  各证券公司须做好其投资者网上申购数量的前端监控。

  第十八条 T日,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以及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如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不足,证券公司不得接受相关申购委托。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额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申购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第十九条申购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T+1日15︰00前,申购资金须全部到账。T+1日16︰00后,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和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冻结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

  验资结束后当天(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并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一)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

  (二)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第二十条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申购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申购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

  第二十一条 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数据。

  第二十二条 T+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行情 专区)账户。结算参与人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后,将该款项返还给投资者。

  申购日后第一个交易日(T+1日)至网上申购资金解冻日(T+3日)的前一自然日,网上发行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予以冻结,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第二十三条 T+3日,网上发行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网上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

  第五章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第二十四条新股按市值申购网上发行与网下申购缴款同时进行。

  第二十五条对于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网下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后,T+3日,中签投资者将获得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

  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T-1日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网上发行公告与网下发行公告可以合并刊登。

  第二十七条对每只新股发行,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已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对其网上申购作无效处理。

  第二十八条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拟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安排回拨,在确定网下发行流程时应将网下发行申购冻结资金的解冻安排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日以后,并安排在网下申购结束后刊登网下配售初步结果公告。

  如发行人拟启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通知深交所;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深交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根据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网下发行量进行股票配售。

  第二十九条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材料(行情 专区)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材料齐备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

  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发行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因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同一只新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同一只新股、无市值证券账户申购新股,以及因申购量超过可申购额度,导致部分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资者应根据中国结算相关规定管理其证券账户。

  第三十一条各证券公司未按规定做好投资者新股申购前端监控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失职证券公司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对同一只新股发行,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网上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深交所可以对此类投资者的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并提请有权部门作出处罚。

  第三十三条发行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行股票,深交所不向发行人收取手续费。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由深交所、中国结算颁布的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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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关于发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的通知

  新股网上发行参与人:

  为了规范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制订了《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2009年6月18日发布的《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修订稿)》中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办法》不一致的,以《办法》为准。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者按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市值计算规则

  第三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

  第四条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T日,下同)前两个交易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第五条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

  第六条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第七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第八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第三章基本规则

  第九条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万股。

  第十条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上海市场证券账户在T日申购在上交所发行的新股。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

  第十一条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第十二条 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确定。

  第十三条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第十四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负责申购资金的结算。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不提供交收担保。

  第十五条如果结算参与人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资金不足以完成申购新股的资金交收,则资金不足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上交所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进行配号。具体办法如下:

  证券公司在T+1日16时前将资金不实的申购账号及其对应交易单元告知上交所(对于通过托管银行结算的基金公司等机构,由托管银行向上交所申报并由基金公司盖章确认),其上报的资金不实申购总额须与不到位资金总额相等;T+1日由上交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结果并核实证券公司、托管银行上报情况后,逐一确认上述账号的申购为无效申购;如证券公司、托管银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不实的账号告知上交所;T+1日,上交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情况,选取其所属交易单元中申购量最大的交易单元,按照申购时间的先后顺序,从最晚申购的账号开始,依次确认无效申购,直至其申购总量对应的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相符;如其申购不足金额对应的申购量超过该交易单元申购总量,则该交易单元所有申购均确认为无效申购;同时,按照申购量从大到小的顺序选择其所属其他交易单元,依前述方法确认无效申购(对于同一日网上发行的多只新股,如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确认情况,则对未到位资金在各只新股之间按申购资金比例分配)。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证券公司、托管银行承担。上交所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机构实施口头警示、书面警示、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或者通报批评、限制交易等纪律处分。

  第四章业务流程

  第十六条 T-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纳入网上可申购额度计算的账户持有的T-2日市值及账户组对应关系数据发给上交所。

  第十七条 T日,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T-2日的市值或可申购量。

  第十八条 T日,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以及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额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申购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T日前在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第十九条 T+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上交所发送的申购数据对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T+1日16:00前,申购资金须全部到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冻结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

  验资结束后当天(T+1日),上交所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对应的申购总量确认有效申购总量。上交所根据有效申购总量,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一)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二)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余额部分按发行公告办理。

  (三)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上交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第二十条主承销商于T+2日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T+3日公布中签结果。每一个中签号可认购1000股新股。证券营业部应于T+3日在显著位置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第二十一条 T+2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数据。

  第二十二条 T+3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结算参与人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后,将该款项返还给投资者。

  T+1日至T+3日的前一自然日,网上发行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冻结,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第二十三条 T+3日,网上发行结束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网上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

  第五章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第二十四条新股按市值申购网上发行日与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为同一日。

  第二十五条对于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网下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后,T+3日,中签投资者将获得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

  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T-1日之前刊登网上、网下发行公告。

  第二十七条对每只新股发行,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第二十八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申购情况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与网下发行数量的回拨,最终确定对网上投资者和对网下投资者的股票分配数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将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数量通知上交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上交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根据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网下发行量进行股票配售。

  第二十九条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材料齐备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

  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发行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因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同一只新股、以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同一只新股,以及因申购量超过可申购额度,导致部分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资者应根据中国结算相关规定管理其证券账户。

  第三十一条对同一只新股发行,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网上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由上交所、中国结算颁布的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上海证券交易所)

7. 股票网上配售的价格与网上下配售的价格有什么区别吗?是一样的价格吗?

对,价格是一样的,只不过网下配售的是机构,一般的股票数量会多很多,而且网下配售的在之前是有三个月的禁售期的,从上周五上市的新股开始,网下机构配售的股票的三个月禁售期取消

股票网上配售的价格与网上下配售的价格有什么区别吗?是一样的价格吗?

8. 申购新股时的网上交易和网下交易的区别?

区别如下:1.网上申购一般只是较小资金量的投资者进行申购,有时候机构也会参与其中,网下申购一般只允许机构进行申购,原因是要求投资者资金量要有足够的大才能进行网下申购,一般投资者不能以个人名义参与其中。2.网上申购一般新股中签后,股票第一天首日上市交易就能卖出价股票,但网下申购一般由于中签率高于网上申购,且网下申购一般都限制这股票上市以后三个月才能上市卖出。说到打新股,非常多人第一时间内都是想到前阵子的东鹏特饮,一经上市直接就出现了十多个涨停板,这中一签算下来可有22万,收到打新界的热捧。打新股看上去来钱很快,你知道如何打吗?中签率怎么才会变得更高呢?因此,今天我就认真的给小伙伴们来讲一讲关于打新股的事情。不过开始之前,大家先来把这个福利领取了--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速领!今日机构牛股名单新鲜出炉!一、新股申购什么意思?需要什么条件?1、什么是新股申购?在企业有计划上市的时候,就会向广大投资者发行一定数量的股票,其中,有部分股票是能通过在证券账户申请购买获得的,而且通常申购的价格要比上市第一天的价格低得多。2、申购新股需要的条件:准备好来参加新股申购需要在T-2日(T日为网上申购日)前20个交易日内,日均持有至少1万元以上市值的股票,才能达到申购摇号的标准。通俗地说就是如果我想顺利参与8月23日的打新,就按照从8月19日开始算,在交易日里退20算,也就是7月22日起,自己的账户要有市值维持在1万元以上的股票,才有符合得到配号的条件,所拥有的市值越高,可以获得配号的数量随之增多。自己唯有取得中签区段内的分配号,才能申购中签的那部分新股。3、如何提高打新股的中签几率?根据长时间的规律来看,打新中签和申购时间是没有任何联系的,假设想让新股的中签可能性变大,各位可以参照下面的几种做法:(1)提高申购额度:假设前期拥有的股票市值越多,可以获得的配号数量越多,最后中签的可能性就会越大。(2)尽量开通所有申购权限:假若手头上的资金充裕,建议均匀持仓,干脆一次就把主板和科创板的申购权限都给开通。这样以后无论遇到什么新股都可以申购,而且还能够增加中签的机会。(3)坚持打新:不论是哪次打新股的机会都不能错过,还因为中新股的概率相对来说是不大的,因此还是需要去坚持摇号,也要相信机会总是会出现到我们身上的。二、新股中签后要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新股中签了的话则会有相应的短信通知,在登录交易软件时也会有弹窗提醒。在新股中签之日,我们确保不超过16:00账户里留有足够的新股缴款的资金,不管是从银行转入,还是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都可以。待到第二天,如果自己账户里有新股余额转入,即本次打新成功。很多朋友想打新股却老是错失良机,老是没有赶上调仓时间。可以证明,大家真的缺失了一款发财必备神器--投资日历,那就赶紧点击下面的链接来获取: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三、新股上市会怎么样?这期间如果没什么意外发生的话,新股进行上市的时间是从申购日算起8~14个自然日内。就这两大板块包括创业板和科创板来说,上市首5日是不会对其进行设置涨跌幅限制的,到了第6个交易日开始就需要进行限制,日涨跌幅限制为20%。而主板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限制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也就是说如果发行价是10块钱/股,则当天最高只能涨到14.4元/股,最低不能比5.6元/股还少,依照我多年的跟踪考察,涨停往往是在主板新股上市的第一天,后期连板数量超过了5个。对于新股卖的时间,还得按照个股的实际情况及市场行情来综合分析。如果新股上市当日出现破发且持续下跌,最好上市当天就卖掉,减少损失。由于科创板和创业板新股涨跌不受限制,避免股价回落,中签的小伙伴可以直接在上市第一天卖出。再者,如若持续连板的股票,在遇到开板时,也建议大家最好立即卖出,落袋为安。公司的业绩才是炒股本质意义的最终落脚点,辨认一个公司到底好不好或者全面的去分析大部分人都做不到,导致看不准行情而亏损,这里有个免费诊股的平台,把想要查询的股票代码输入,马上就能看到你买的股票是不是优质的:【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应答时间:2021-09-25,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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