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问题

2024-04-29

1. 关于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问题

一、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定要约定试用期写入劳动合同,但是,对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试用期的长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劳动合同法没有对一个人可持有几份劳动合同进行限制,但是,对双重劳动关系做出了有条件的限制,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按照你所说的情况,用人单位应该与所述的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这样的话,单位方对劳动者建立的就是一种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在法律意义上看是有本质的区别的,如下:
 
在劳动争议仲裁、法院审判活动中,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常常被混淆,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也出现偏差。如何正确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对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有着重要的意义。 
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而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间的共同之处是一方提供的都是劳动行为,但其本质的区别在于:提供劳动的一方是不是单位的成员,是不是以单位职工的身份参加劳动。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

关于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问题

2. 关于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问题

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主要在 《劳动合同法》19条和70条:
  
 第十九条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3. 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问题

1.不管合同是否生效,劳动关系也已经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说你干活了就已经跟公司有劳动关系了,相应的工资、补偿、赔偿你都有权获得。   2.如果你公司没有把合同给你一份,也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为了保护你自己的权益你要注意保留一些能证明你跟公司之间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等最基本的证明材料(有这些材料就足够证明劳动关系了)   3.即使是试用期,公司解雇你也是需要理由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所以公司开除你在诉讼中也是需要举证的,最常见的就是说你不合格,关于这点你要注意,如果你公司有定期做什么考核表,然后说你不合格还要你签字你可不能,这可能会成为法庭上对你不利的证据。

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问题

4. 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问题

解答如下:
    第一、一年的劳动合同两个月的试用期是合理的,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单位以表现不佳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是不合理的,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公司认为你试用期不合格,可以解除合同,但公司约定2次试用期,属于变相不给你正式期的工资,违法。

    第三、如果是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单位即可辞职,正式期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5. 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问题

1、考勤不实补交已发工资的问题。如果事实上你请假了单位却给了发了全勤的工资,是属于单位管理疏漏的问题,单位是可以追回多发你的工资的。
2、你所认为的实习一年即试用期一年,是不对的。在你取得毕业证之前,单位应该跟你签订的是实习协议(事实上你们没签)。从劳动合同法上讲,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不属于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3、你毕业后,单位应该跟你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要求试用期,也是合法的,这里你要注意到试用期的时间了,因为试用期的长短根据约定劳动合同期限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不过你在单位都实习这么长时间,从情理上讲可以直接转正了,你们单位黑心了点。

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问题

6. 劳动合同试用期问题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都会约定一定时间的试用期,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呢?《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综上,《劳动合同法》不仅规定了不同长短的劳动合同下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也规定了不能单独约定试用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7.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问题

1、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签了三年合同约定三个月的试用期是合理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单位要延长试用期,必须经你协商同意才可,否则不得延长。而且,这里延长试用期的话,劳动合同期限也必须做出相应的延长,这些主动权都掌握在你的手中,除非你同意。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所以,如果你不同意延长试用期的话,单位就不得延长,十月份试用期结束之后的工资领的是正式工资。如果单位强制要求你延长试用期的话,你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问题

8. 试用期合同与劳动合同的问题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之内,试用期限也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规定的,你看一下劳动法中劳动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