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最低收入标准是多少?

2024-05-16

1. 贫困户最低收入标准是多少?


贫困户最低收入标准是多少?

2. 贫困户最低收入标准是多少

一、贫困户最低收入标准是多少1、贫困户最低收入标准如下:(1)一线城市最低收入10万元以下/每年;(2)二线城市最低收入8-9万元以下/每年;(3)三线城市最低收入7万元至8万元/每年;(4)四线城市最低收入6万元至7万年/每年。2、法律依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 农村低保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低保对象的生活补助,不得用于其它支出,严禁挤占和挪用。不得从农村低保资金中开支工作经费,也不得向农村低保对象收取管理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二、贫困户申请流程是什么贫困户申请流程如下:1、贫困户提出申请;2、组织入户信息采集;3、提出贫困户名单上报村两委;4、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对提出的名单进行民主评议,核实有关情况后,确定该村初选名单,进行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5、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各村进行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扶贫办同意进行公告;6、根据贫困户申请情况,由各乡镇提出贫困村申请名单报市扶贫办审核;7、同时组织开展贫困户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8、经市扶贫办审核通过,进行公告,无异议后,确定为贫困户。

3. 贫困户最低收入标准是多少

贫困户最低收入标准如下:1、一线城市最低收入10万元以下/每年;2、二线城市最低收入8-9万元以下/每年;3、三线城市最低收入7万元至8万元/每年;4、四线城市最低收入6万元至7万年/每年。贫困户申请流程是什么贫困户申请流程如下:1、贫困户提出申请;2、组织入户信息采集;3、提出贫困户名单上报村两委;4、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对提出的名单进行民主评议,核实有关情况后,确定该村初选名单,进行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5、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各村进行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扶贫办同意进行公告;6、根据贫困户申请情况,由各乡镇提出贫困村申请名单报市扶贫办审核;7、同时组织开展贫困户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8、经市扶贫办审核通过,进行公告,无异议后,确定为贫困户。法律依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 农村低保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低保对象的生活补助,不得用于其它支出,严禁挤占和挪用。不得从农村低保资金中开支工作经费,也不得向农村低保对象收取管理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贫困户最低收入标准是多少

4. 贫困户收入标准是多少

贫困户收入标准是多少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贫困户指生活困难家庭,没有专门政策补助,通常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 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贫困户认定条件具体如下:1、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2、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3、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4、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5、未成年的孤儿;6、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5. 贫困户的收入的标准

一、贫困户的收入的标准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二、贫困户有什么优惠政策
1、贫困户产业扶持补助补助标准为4000元户,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验收合格后兑现该项资金。
2、贫困户教育补助学前教育免收保教费;义务教育免除杂费、教科书、作业本,享受寄宿生补助,小学生每生每期500元、初中生每人每期625元,享受营养改善计划,4元生天;高中教育: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的学生可领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大学教育:每人每年可获得4000元补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
3、贫困户医疗补助金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医疗扶贫“十免四补助”;在区内住院治疗目前实行的是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2017年贫困户免收新农合费用。
4、贫困户民政低保补助重点低保保障标准为220元人月;一般兜底保障标准为120元人月。
5、贫困户建房补助危旧房改造补助:C级补助1.5万元户,D级补助2.5万元户;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自愿到朝天中心城区购买合法商品房的,人均补助5万元;自愿在农村按统一规划自建的,人均补助2万元;
6、贫困户社保补助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一般贫困人员每人每年补助60元;农村低保人员每人每年补助100元。2.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每人每年由72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3.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一般城乡居民的报销比例提高5%。

贫困户的收入的标准

6. 最低收入多少才能成为贫困户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7. 贫困户年收入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贫困户年收入标准是多少

8. 贫困户年收入标准是多少

贫困户年收入标准划分如下:1、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5、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贫困户指生活困难家庭,没有专门政策补助,通常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绝对贫困指个人或家庭缺乏起码的资源以维持最低的生活需求,甚至难以生存。在测量绝对贫困标准时,一般只考虑为了维持身体健康而绝对必须购买的物品,并且,所购买的物品应当是最简单最经济的。相对贫困指个人或家庭所拥有的资源,虽然可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达到一个社会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维持远远低于平均生活水平的状况。贫困户的退出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户的退出以户为单位,以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指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的低保家庭,视为脱贫人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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