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华民慈善基金会的介绍
华民慈善基金会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注册,由民政部主管的全国性非公募慈善机构,是我国大陆地区目前原始出资额最大的非公募慈善基金会。原始出资人为卢德之先生、李光荣先生及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华民慈善基金没被选上是什么状态
根据我校与华民慈善基金会合作协议,华民慈善基金会第七期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将在我校正式开展,现将该项目的申请受理程序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2015年毕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全日制在校大学本科生。
2、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在所有大学课程中,有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或不合格者(补考或重修通过的科目视为及格);
(2)受到所在学校或院系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二、申请受理期限
网上申请受理时间:2014年3月19日起至2014年4月18日。
各院系报送纸质材料时间:截止日期
2014年4月18日下午下班前,请各院系将材料收集齐全后统一送交。
注意:申请人仅在按照华民慈善基金会相关规定办理完毕网上申请手续后,方可将申请材料打印并亲笔签名,按程序交至各院系审核盖章,各院系再统一报送至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并保证网上申请材料和书面打印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将无法受理申请!未完成网上申请者或逾期申请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华民慈善基金会会网站(http://www.chinahuamin.org),认真阅读《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简介》和《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第七期)申请受理公告》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按要求注册。
2、在项目申请页面如实填写申请内容。填写过程中,点击“下一页”或“退出”并确定后,系统会自动保存已填信息。填写完毕且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网上申请,并根据提示,用A4纸打印申请材料。
3、申请人在纸质材料上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之前,如发现所填信息有误的,可修改网上相关内容,并重新提交、打印。纸质材料一旦上交,将不能再修改网上申请材料。
4、申请人持相关证明和打印好的项目申请材料(顺序依次为项目申请人登记表、项目申请书、申请声明)至所在院系对其真实性予以审核,并在规定位置盖章确认。
5、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统一将学生申请材料邮寄至华民慈善基金会项目部。盖章后寄到华民慈善基金会的纸质材料需与网上申请材料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