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代签名,客户可以要求全额退保吗

2024-05-14

1. 保险代理人代签名,客户可以要求全额退保吗

保险代理人代签名客户是可以要求全额退保的,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保单回执、投保单、投保提示书、风险提示保险代理人抄写的以及被保险人签名保险代理人代签写你是否知晓,你本人有无接到保险公司的电话回访,回访有无提示相关风险以及退保可能带来的损失,如果以上情况你全部不清楚的话可以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全额退保。拓展资料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全额退保1、业务员存在误导销售的行为:如果保险合同的内容与业务员说的内容不同,存在较大差异,如果以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全额退保。生活中确实存在一些这样的情况,业务员为了完成自己的销售业绩,从而夸大产品的作用,诱导消费者购买。2、保险公司未进行电话回访:银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对购买保单的客户进行电话回访,如果客户没有接到这样的电话,也是可以申请全额退保的。3、由业务员代签名:如果保单是由业务员代签名或盖章,投保人也是可以申请全额退款的,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那么这种情况就不能退保。二、代签名有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1、如果是没有代理权或者超越代理权代别人签字的,由行为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如赔偿责任。2、如果被代理人有授权委托书的话,在授权范围内代签字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三、有哪些情形合同是无效的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四、买保险需要了解的事项1、第一次买保险,最好是带上本人有效证件、银行卡到网点柜台办理投保手续,让工作人员帮忙需求理解与匹配,或者找专业的保险代理人买,能自己提前学习下保险相关知识最好,以免被套路。2、买保险需要以保障优先,如医保、百万医疗险、意外险、重疾险、防癌险,再考虑年金险、投连险等。3、保险的本质是保障,若消费者配置保险以划算为原则,可优先参加社保,保费低、保障全,重要的是投保门槛低,另外,考虑商业险时,选择消费型的产品,比如百万医疗险、消费型重疾险、一年期意外险等。

保险代理人代签名,客户可以要求全额退保吗

2. 保险交了一年了,客户要求全额退保.对代理人有什么影响?

对代理人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影响,最多是影响代理人的提成。1、不过既然已经买了一年了,并不建议退保,因为这样对自己会有很大的损失。2、退保等于是违约,因为保险就是一纸合同,是我们和保险公司的一个约定。3、如果想提前终止,是要承担一定损失的。4、具体的来说,我们之前交的保费只有一部分能拿回来,能拿回来那部分叫做“现金价值”,购买长期保险后,保单里面都有现金价值表,一般现金价值随着缴费时间的增长而增长。拓展资料:保险退保的影响一、退保险对个人声誉没有什么影响,不过在退保时可以会有经济上的损失,一般在犹豫期内退保经济损失几乎没有。如果购买的保险过了犹豫期进行退保,这时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退保,保费的损失会比较多。二、已经发生过理赔的保单是不能进行退保的。在保险进行退保时可以提前拨打银行客服热线咨询,知道退保应该注意的事项,同时知道退保要准备哪些资料,在退保时一般到保险公司营业厅办理。三、退保当天不能拿到钱,一般需要经过2~6个工作日才可以到账。在进行退保时,如果是被保险人提出的退保,这时必须经过投保人的同意,毕竟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缴纳费用,这时退保必须让投保人同意,防止后续产生纠纷。四、为了避免保险购买后退保的情况,用户在购买保险时要认真的考虑,知道这款保险是不是自己最需要的,然后决定是否投保,这样可以避免退保。一般保险缴费期数快要结束时最好不要退保,继续享受保障最好。五、退保按照合同的现金价值表有明细参考数据!购买10天内可以申请全额退保!对于退保者属于违约,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对于违约者是需要独自承担利益亏损!业务员根据中国保险法规定,在客户当时办理时就应该把退保及收益详细讲清楚了,不然属于违规误导客户的现象,要被其公司解除代理合同的。

3. 保险代理人离职时有负佣,客户犹豫期内退保,但佣金已发给业务员,保证金也没有退

第一 保险代理人离职不能加入新的保险公司

第二 新保险公司有义务调查确认没问题可以入司

第三 这个期间保险代理证会扣押在公司一段时间等问题解决。

第四 犹豫期退保 而发佣金 违反程序 不符合规则。

第五 建议公司以后注意这样问题。

第六 保证金没退 是正常的 需要等几个月才可以。 

第七 无理由证明公司内勤刁难离职人员的话,一般按照程序耐心等

第八 祝福你工作顺利 事业发达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保险代理人离职时有负佣,客户犹豫期内退保,但佣金已发给业务员,保证金也没有退

4. 保险代理人不干了,之前卖的保险违规销售全额退保了,还用退回佣金吗?

保险代理人不干了,但是之前卖的保险违规销售导致全额退保时,首先保险公司要承担部分损失例如佣金、管理补贴、营销成本,但是佣金虽然不用退回,但是代理合同签订时一般约定,代理人业务过失,保险公司有追偿的权利。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授权,代理其经营保险业务,并收取代理费用的人。保险代理人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以保险人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包括招揽业务的宣传推销活动,接受投保,出立暂保单或保险单,代收保险费,代理查勘理赔等。代理费用通常根据业务量比例支付。根据业务范围不同,保险代理人可分为总代理人、地方代理人与兼业代理人等。代理的方式有只为一家保险公司代理业务的专用代理,独立经营可同时为多家保险公司代理业务的独立代理等。销售违规行为主要分为以下三种。一是误导销售。是否存在不如实、不准确介绍产品责任、功能和保险期间,以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产品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将保险产品与存款、国债、基金、信托等进行片面比较或夸大收益;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限售、限时、限量”。 二是异化产品。是否存在通过保单贷款、部分领取、减少保额等方式变相改变保险期间、变相提高或降低产品现金价值、变相突破监管规定;异化保险产品功能,将不同保险产品功能错配,进行捆绑销售。 三是管理失当。保险机构及其高管人员是否存在通过指挥、决策、组织、授意他人等形式实施违法违规销售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纠正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除了销售行为外,国家整治工作还围绕人员管理、数据真实性、内部控制等方面,对人身保险市场存在的典型问题和重点风险进行一次专项治理。所以在保险代理人离职之后,他之前负责的保险因为违规销售而被全额退款得时候,保险公司是要承担损失的,佣金就是损失之一。所以佣金不需要退回,但是代理合同签订的时候有规定,代理人过失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利追偿。

5. 保险代理人套取佣金

打电话给保监会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是指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从事销售、理赔等活动。本办法所称保险代理人包括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围绕经营行为依法合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客观等内容制定全面、科学的中介业务经营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第四条保险公司业务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应当能够完整地记载中介业务、财务信息,实现代理保险费、佣金数额与相应保险代理人,经纪保险费、佣金数额与相应保险经纪人一一对应。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中介业务稽核审计,建立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机制,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并向公安等机关举报涉嫌犯罪案件。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其保险代理人的保险代理行为的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保险代理人拒不纠正的,保险公司应当停止与其业务合作。保险公司发现其保险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采取纠正、停止业务合作等措施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一)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合法权益;(二)利用保险业务进行非法集资、传销、洗钱等;(三)其他需要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第七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编造虚假中介业务;(二)虚构个人保险代理人信息;(三)虚假列支中介业务费用。第八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公估机构,通过虚挂应收保险费、虚开税务发票、虚假批改或者注销保单、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第九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其个人保险代理人等向保险代理机构、保险代理机构内设部门或者工作人员给予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以外的利益。第十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开展保险中介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纵容、诱导、唆使保险代理人、保险公估机构,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串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挪用、截留和侵占保险费。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串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第十六条保险公司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第十七条保险公司有第八条至十五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保险公司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保险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万元以下罚款。(一)对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未采取纠正、停止业务合作、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等措施;(二)未对其保险代理人实行有效的管理,导致保险代理人发生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第十九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依法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发现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进行查处。第二十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依法查处保险中介业务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行贿罪、逃避缴纳税款罪等,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发现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违纪、犯罪线索的,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向监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移送。第二十一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依法查处保险中介业务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逃避缴纳税款、非法集资、传销、洗钱等,需要由其他单位管辖的,应当向有关部门移送或举报。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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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套取佣金

6. 保险代理人返佣给客户

实际上,返佣是一种违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第58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不得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上海市每一位寿险代理人都签署了一份《诚信服务承诺书》,其中特别承诺了“不向客户返佣”。根据该承诺书,代理人对自己的展业行为负责,任何人都可以向保险同业公会投诉有返佣行为的代理人。根据情节轻重,违规代理人将会被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轻则批评教育,重则吊销从业资格1-3年,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被终身禁入保险业。当代理人向客户赤裸裸地返佣时,实际上他是冒着被吊销从业资格的巨大风险,这本身就是一种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这样的人我们难以指望他会对客户的保单设计与售后服务负责。另外,如果大量佣金被返还给客户,那么代理人的实际收入必定远低于其他代理人。而保险客户享受的绝大部分售后服务,其成本实际上都是由保险代理人个人支付的。这样,返佣的代理人在售后服务上受经济因素影响,其售后服务品质必定大打折扣。客户在获得返佣的同时,代理人也放弃了售后服务,最终受损害的是客户自己。类似这样主动要求返佣的事件正越来越多。在保险营销竞争开始激烈的时候,营销员以返还佣金的方式争取客户,这本是“潜规则”。但借助网络等新型营销模式,返佣这种形式渐渐由暗变明。很多投保人接受了这种方式,并且变被动为主动,把返佣视为应得收入,直接向代理人提出返佣要求。虽然保险返佣尚处灰色地带,对返佣比例和数量尚无权威统计,返佣案例和数额正在逐年增加。过度返佣滋长了客户的“要价”心理,约见不同的代理人,进行“比价”,这压挤了那些正常展业代理人的生存空间。代理人返佣的背后,更折射出个险营销的窘境。如果说返佣展业是“劣币”,正常展业是“良币”,其结果是被“返佣”所浸淫的市场很快会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怪圈,这对于整个保险行业的营销环境极为不利。营销员用返佣的方式做业务,对保险营销的市场秩序是不利的。客户在接触保险的时候,如果几个公司的营销员都说可以返佣,每个人返的还不一样,客户难免对营销员的素质产生怀疑,进而质疑整个保险营销行业的诚信。一般说来,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明确规定禁止代理人返佣。但具体执行起来有难度,毕竟返佣某种程度上只是代理人和客户之间的事情。但如果出现对公司返佣则属违法行为。如公司给全体员工买补充大病保险,单位出钱,保险业务员给主管负责人返佣,这就是行贿,金额大的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返佣购买的保单,其售后服务堪忧。低廉的价格、优质的服务二者很难兼得,由于售后许多环节的服务费用仍由原代理人承担,代理人赚少了,服务自然会打折扣,最终受损的还是客户自己。若返佣愈演愈烈,将毁掉保险业的立身之本——声誉。而随着市场竞争逐步规范化,最终胜出的一定不是返佣的保险公司,而是服务质量好、收费合理、声誉良好的保险公司。保监会一直在这方面加强监督监管制度.尽管保险监管机构出台了禁止“返佣”的规定,但目前的实际状况是有禁不止———客户得到了好处,一般不会主动举报营销员“返佣”的问题,因而也就谈不上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于是,只能寄希望于营销员的自我约束,逐步放弃“运盐”的短视行为。同时,监管机构、保险公司等给予舆论支持,看上去有些困难,但有利于营销长远发展。福建的一个小城市,营销员统一不返佣,收入不错,客户也不主动要求返佣,认为那也是营销员的劳动所得。没有运盐就省掉了运棉花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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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保险代理人拿返佣金误导客户怎么处理

监管机构和保险公司都是明令禁止业务人员返佣的,但是由于业务人员每个月都有业务考核,为了完成任务或者保级(每个业务员都有自己的级别,级别越高拿的利益越大),就想尽办法的达成保险公司规定的业绩,但是返佣这个行为是保险公司明文禁止的,其实保险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管你的,反正佣金是要发出去的,给业务员是给,业务员要返给客户,也是给(业务员从自己的佣金中拿一部分给客户),保险公司也没有啥损失,但是如果你一定要投诉,保险公司也为了把制度执行下去(制度制定了,不给个说法,岂不是空文一张嘛?),会对这个业务员进行处理的(优秀业务员就假意批评教育哈,最多发个啥通报批评之类的,真的处理重了,别个不干了或者跳槽了,损伤的还不是保险公司自己;对于特别调皮,在公司捣蛋的,业绩又不好的,借此机会,给个啥开除的,也有可能,杀一儆百嘛,管理就是这样的,我相信你懂)。另外有的业务员将第一年的佣金返给客户,专门挣续期(第二年、第三年。。。)和年终任务达成的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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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拿返佣金误导客户怎么处理

8. 保险代理人返还佣金

您好,保险代理人在销售保险过程中,如若成功销售会有佣金收入。【摘要】
保险代理人返还佣金【提问】
您好,保险代理人在销售保险过程中,如若成功销售会有佣金收入。【回答】
但是,如果客户在保险犹豫期退保,那么佣金不在计算。且需要返还。【回答】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回答】
不是在犹豫期,已经交费两年了,和代理人发生了不愉快,我想退保【提问】
他承诺,我不仅是第一年返我佣金,第二年,第三年,他说都会返一些,可是第二年,第三年并没有返,今年第三年,我问的时候他就威胁我【提问】
保险是好的,尽量不要退。【回答】
如果退,那么您,损失更大【回答】
又说做人流空间留余地,不然以后没人管【提问】
因为,这个是按照现金价值给您返还的【回答】
可能您交了2万,最后只能退4000【回答】
我非常生气,为什么我损失大呢?我可以以他返我佣金为理由,要就全部返我保费【提问】
您对接的是保险公司,不是业务员【回答】
但是他这种威胁的方式,我实在是受不了,我毕竟是他的客户,刚开始买保险的态度和现在的态度完全不一样,让我无法接受【提问】
尽量不要退。万一,您出险了,但是保险一退,不就不能理赔了啊【回答】
我怎么样才能让他受到惩罚?【提问】
和公司反映吧,这个代理人服务态度,专业素质不好【回答】
[鲜花]【回答】